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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最后一个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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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4章 卑辞厚礼,结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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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霍怡婷,可谓盛装出席。 上身是黑色的立领黑色纱衣,双肩镂空,露出了一对洁白无瑕的香肩和清晰的锁骨。 下身是一件包臀裙,露出了洁白而又修长的双腿,脚上踩了一双黑色的高跟凉鞋,十根脚趾上均涂抹着黑色的指甲油。 细长的脖颈上戴着白色的珍珠项链,一对精巧的耳朵上挂着水滴状钻石耳坠,手里还拿了一个银色的小包。 修身礼服,穿金戴银,却并不显得庸俗,反而透出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 再加上圆润姣好的面容,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却依旧显得青春靓丽,一举一动更透出丝丝成熟温婉的气质。 看罢她这一身装扮,我不由感慨,这女人每次见秦哥,都这么拼吗?! 林三一凑近我耳边,说道:“这女人跟别的男人见面时,别说盛装出席了,连妆都懒得画。” “传闻霍家大小姐对秦墨先生一片痴情,原本我还不信,现在我信了。” 我也凑到他耳边道:“我亲眼见过,她曾在一场拍卖会上,为了拍下秦家的血玉玉佩,一掷千金,花了好几个亿呢!” 当初我受秦哥所托,去参加唐家举办的拍卖会,拍回秦家丢失已久的玉佩,当时正好跟霍怡婷碰上,她最终没能得逞,事后甚至还要抢劫我呢,可见她爱得有多深沉! 我俩低声交流时,霍怡婷看了过来,我俩朝她笑了笑,一点不介意地继续说着。 “你说霍怡婷不傻不残的,怎么就喜欢上秦先生了呢?” “你这话说的,好像只有傻子残疾才能喜欢秦哥似的!” “我可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说霍怡婷不傻不残的,竟然会喜欢一个根本不可能喜欢她的人,你说她图啥呢?”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说着说着,我俩差点唱起来。 霍怡婷再忍不了,透着丝愠怒之色的道:“你们没完了是吧?!” 我笑了笑,真诚道:“霍小姐,我说实话,你就是打扮得再漂亮,秦哥也不会喜欢你的。” 霍怡婷一瞪眼,不过却什么反驳的话也没说出口,因为事实上,秦哥确实从没正眼看过她。 我又道:“秦哥喜欢传统的女人,你这又是露肩又是露腿的,秦哥只会觉得你有病。而且秦哥不喜欢女人化妆,岚姐,丹姐,你什么时候见过她们化过浓妆?” “还有啊,你的目的性也太明显了,这个秦哥也不是很喜欢。只有蠢女人,才会把目的性暴露得这么明显。” “再有哈,秦哥不喜欢花瓶,你的能力无论是跟岚姐比还是跟丹姐比,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如果你是个有能力的人,起码秦哥会正眼看看你。” “每次见秦哥,你都打扮得这么漂亮,其实完全没必要。” “想看美女,去看巴黎时装周不好吗,去娱乐圈找不好吗,再说了,你也没多漂亮吧,自己长什么样,心里没数?” “真正的美,在心灵,在能力,在智慧。” “女人啊,还是要长点脑子长点心。” 我每说一句,霍怡婷的脸色便阴沉一分,到最后,她的脸上已是阴云密布。 “你闭嘴!” 我凑了凑肩膀,对林三一道:“良药向来苦口,忠言总是逆耳。这很多女人,总是有一种迷之自信,沉浸在各种幻觉里,怎么也不听劝。” 林三一一副认可的样子,连连点头:“女人三好,家风好,事业好,性格好,霍大小姐,你说说你,家世倒是挺好,家风呢?至于事业,你的事业都是家里给的,总不能算你自己的吧,最后的性格嘛……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霍怡婷一会看看我,一会又看了看林三一,就在我俩以为这女人又要撒泼时,谁承想她竟然眼圈一红,啪嗒啪嗒掉起了眼泪。 一道声音在旁便默默响起。 “两个大男人,有点欺负人了吧?” 我和林三一循声看去,正看到叶千柔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有个吃了一半的苹果。 她斜倚着门框,一边吃一边看着我和林三一,显然,她已经看戏多时了。 “这就叫欺负了?” 我摇了摇头,几句实话而已,现在的女人,连实话都听不了了? 林三一挠挠头,说道:“老话说得好,响鼓也得重锤敲,那啥,霍姐,别介意啊,我们说的话虽然不好听,但都是实话。” 霍怡婷抬头看向我和林三一,连连点头:“其实你们说的对。” 这般说着,霍怡婷却是哭得更稀里哗啦了,脸上的妆都哭花了。 我翻了个白眼,对依旧啃着苹果对叶千柔道:“别看热闹不嫌事大了,带霍小姐去洗洗脸,顺便再换身衣服。” 叶千柔几口吃掉苹果,带着霍怡婷离开了。 霍怡婷刚走没一会,秦哥岚姐还有程丹一块回了家。 “秦哥,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小兄弟,林三一。” 秦哥点点头,朝着林三一伸出了手:“视界传媒的林家?” 林三一双手握上秦哥的手:“正是,不请自来,还望秦先生不要见怪。” 秦哥含笑点了点头:“千明是我家人,你既然是他的兄弟,那就也是我的兄弟,以后在香江有什么事,尽管找我。” 林三一大喜过望,连连道:“谢谢秦先生。” 转过头,林三一拿过一份文件袋,说道:“初次见面,一点薄礼,还请秦先生笑纳。” 秦哥结果文件袋,好奇地打开看了看。 “咦,这是……” 文件袋里,是一些‘手写稿件"。 “这是张爱玲《半生缘》的手稿,被我有幸所得。” “我这人打小就不爱看书,这手稿放在我这,实在是明珠蒙尘。” “听四哥说秦先生热爱文学,我正好想起这些手稿,这些东西在秦先生这里,只能用弃暗投明来形容!” 秦哥笑了笑,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送礼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起码要懂得‘投其所好"。 你送的东西,人家根本就不喜欢,甚至是不稀罕,那你送了有什么用?! 再贵重的礼品,没送到心坎上,那还不如不送。 曹操救汉献帝之后献礼,他可以献上很多名贵东西,可他最后却只是献了一碗鸡汤。 当时的汉献帝可是监下囚,饥肠辘辘,这种时候,再没有什么比一顿山珍海味来得更让人感激了。 同理,秦哥热爱文学,甚至自己也想当个作家,送他礼物,当然是挑文学方面的送。 张爱玲的手稿,稀缺性自不必说,关键是张爱玲还是近代华人文学天花板一般的存在,她的手稿,但凡热衷文学的人,谁能不爱?! 事实上,秦哥也确实是爱不释手,当即就翻看起来。.. “人们都说张爱玲的字孤傲又童趣,而且看她的手稿还能让人心有所感……” “不错不错,真是不错,用字字珠玑来形容都不为过啊!” “尤其半生缘这本书,道尽了人生多舛,衬托的这一个个字,都有了种超凡脱俗的韵味。” “呵呵,有心了。” 最后,秦哥拍了拍林三一的胳膊,又赞了一句,接着一边翻看着那十几张手稿,一边朝着客厅沙发那边走去。 我跟在后面,朝着林三一竖起了大拇指。 林三一笑了笑,也回了我一个大拇指。 就凭这几张手稿,秦哥一定能记住林三一,再加上我的关系,林三一能跟秦哥处成朋友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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