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甲已经生锈了,旁边的长剑难掩寒气逼人。这是唐雪楼的剑,一把尝了无数敌人鲜血的将军剑。
林晓航看了看自己的句青,唐絮说这把剑是唐雪楼打造成的,林晓航觉得自己应该谢谢他,不仅因为句青,也因为唐絮。
一阵风吹来,吹在了盔甲之上,剑上。剑传来了一阵破风的鸣叫,林晓航仿佛看到了唐雪楼指挥千军万马,手持长剑杀入敌营的雄壮身姿。
林晓航不是将军,他也没有唐雪楼,方景荣他们那种大志。但是他是个武夫,当然喜欢这种旷世的武人。
一阵更夫打更的声音传来,林晓航裹紧外衣,开始思念一个人。在将军的盔甲面前,思念将军的女儿。
林晓航觉得,自己应该离开京城一段时间了,至于什么时候走,这得看情况。可是他的心,已经飞走了很久了。
林晓航想去墨书巷和梁叡道别,虽然刚刚拜的半个师父,但是梁叡教会他的东西非常不错,对他来说大有裨益。
上了街之后,林晓航看到钟怀站在前面,堵住了自己的去路。
林晓航道:“钟兄,真是巧极了。”
钟怀道:“一点也不巧,林大人要是不出门,我也会去找你的。”
林晓航道:“哦,钟兄找在下,是有什么事情吗?”
钟怀道:“钟某朋友不多,临别之际想起了林大人,想和林大人喝酒,话别。”.㈤八一㈥0.CòΜ
林晓航道:“临别之际,钟兄要去哪里?”
钟怀道:“出京城而已,只一桩小事,远行罢了。”
林晓航见他说话极力说成一桩小事,不像是打趣,像是隐瞒,于是立刻来了兴趣,笑道:“既然如此,林某便为钟公子践行,我们绿蚁馆走一趟吧!”
钟怀摇了摇头道:“绿蚁馆,今天我们不去了,我们去别的地方吧!”
林晓航道:“都行,但是送别的酒,该是我请你喝。”
钟怀点了点头,带着林晓航走了一会,走进了一座青楼,这青楼在京城里算不上好,也算不上有名。
林晓航有些奇怪,钟怀这种人就算是喜欢狎妓,也没有道理来这种地方。因为往往这种地方的女人,比不上那阵富豪聚集的地方的女人漂亮。
二人走了进去,钟怀好像是常客,甚至没有人理会他,他自己找了个地方,带林晓航走了进去。
钟怀坐在窗口,看着对面一座茶楼道:“你有没有看到那座茶楼?”
林晓航点了点头。
钟怀道:“那里以前是我家,距离只有三十几丈,是我在小时候住的地方。我娘去的早,所以我爹几乎每天都会到这里来,寻欢作乐,花掉自己所有的俸禄。”
林晓航沉吟了一下道:“哦,那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食色性乃人之大欲。”
钟怀道:“是啊,每个人都有欲望。父亲那时候正值壮年,情欲旺盛,我那时候年幼无知,很馋。起初我总是觉得他不陪我却陪烟花女子,我甚至不愿意理他,可是时间久了,他总是从这里带一些果脯之类的回去,我也就没那么讨厌了。”
林晓航道:“这没什么的。”
钟怀道:“我并没有觉得这件事情丢脸,因为我现在还很怀念那个时候。就算是青楼里面的东西并不好吃,父亲总是在这里的女人身上花很多心思和我银子,可是我现在想起来十分怀念。所以我经常来这里,听父亲曾经最爱听的曲子,喝父亲喝过的,粗劣的酒水。”
林晓航道:“钟侍郎是个好官,那样的臣子,是国之大幸。”
钟怀道:“以前家门口有一排篱笆,我喜欢爬到篱笆桩上面去,坐在上面等候父亲回家。他那时候很胖,到了夏天等离开这里回家,一定是浑身湿漉漉的。带着一股刺鼻的胭脂味,把我从篱笆桩上面抱起来,喂我吃一颗自己带回去的果脯。”
林晓航觉得钟怀一定是很无聊,不然的话他怎么会向自己说这些。毕竟,林晓航和他并不是多么要好的朋友,甚至还是情敌呢!
钟怀看着林晓航道:“你知道,家父为什么总是在家门口的青楼里,而不去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甚至连妓女都懂得琴棋书画的地方?”
林晓航道:“是不是因为他没钱,我才钟侍郎廉洁,一定钱财不多。”
钟怀道:“除了固定的俸禄,总是会有人送来一些孝敬,他一点也不穷,他很有钱。但是他只愿意在这里花,甚至花光为止。”
林晓航摇头表示不知。
钟怀道:“因为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他喜欢故人,甚至喜欢住了很久的院子,一直不愿意住到别的地方去。后来我终于知道,他所有的钱全部花给了同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这里的一个老歌姬。”
林晓航道:“看来,令尊的确是个念旧的人。”
钟怀道:“一个每天到青楼的人,却偏偏是一个专情的男人。这很可笑,可是让人吃惊的是,家父死了之后这个歌姬也紧跟着殉情而死。”
林晓航道:“风尘女子,也是一个有真情的女人,的确是世间罕有。”
钟怀道:“不忙,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我一直以为事情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真情而已。后来我才知道,我本来就是一个歌姬生的,就是那个殉情的歌姬。她是我的母亲,一个离我很近,却从来都没有相认的母亲。”
林晓航道:“无论如何,她都是一个真情的女人,令人佩服。”
钟怀道:“家父在的时候官居侍郎,所以很多事情其实并不是秘密,只是没有人提起罢了。等家父离开,我就变成了一个烟花女子生出的孩子,被人看不起,饱受欺凌。直到有一天,一个被称为郡主的女子进京,成为了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林晓航一愣,终于明白钟怀为什么会提起以前的旧事了,他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完全为了说后面的事。
林晓航玩味了一会道:“唐郡主,的确是心地善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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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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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