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上,一辆马车飞速驶来,一个少年站在路边,似乎在张望,翘首以盼的等着什么人。
这少年凤眼墨眉,魁梧高大,乍看起来并不出众,但是细细去看,这人棱角分明,很有男儿气质。他叫林晓航,一个眉目间隐约可见沧海的人。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这少年登时跳了上去叫道:“师兄,我可是等你好久了。”
马车里面的人一动不动,林晓航心生好奇,伸手去推车门上的帘子。
就在手即将触碰到帘子的时候,他生生的顿住了手。时值盛夏,车上帘子轻薄,透过帘子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坐的是一个女人,绝不是他等的师兄。
林晓航是被一把剑架在脖子上逼迫下车的,车内风光旖旎,他就像生了根一样不想动了。
剑从帘下伸出来,搭在他的脖子上,他连对方握剑的手都没有看见。
林晓航好胆量,剑在脖子上一动不动,明明可以轻轻松松的躲开,他却没有。他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立刻吓得瑟瑟发抖,哪怕是装出来的也好,毕竟人都比较同情弱者。何况,只要他能够连滚带爬的离开,就会看起来像是已经得到了教训,对方就不会再多做计较。
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那是聪明的做法但不是他这样的人该有的做法。对于他来说,就算是挨打,挨刀也要站的笔直。可以认错但是不能在剑下认错,如果对方不出剑或者收了剑,他是可以认错的。
偏偏这两个人都是很偏执的人,一个不愿意动,一个不愿意收剑。于是,官道上出现了很有趣的一幕,一辆车里面探出来一把剑架在一个脚下似有千钧的少年脖子上,但就是不割下去或者收回。但是,这样的僵持时间并不会很长,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人先服软,今天这事就不会善了。
马车中的剑开始微微的颤抖,这不是个好兆头,因为颤抖的剑是没有多少耐心的。就在这时候,官道上又一辆马车驶来,经过的时候突然停住。从马车里面钻出来一个肤白如璧的少女,冲着林晓航笑道:“木头,你一动不动的样子像极枯死的杨柳?”
车里的剑突然收了回去,林晓航笑道:“因为我知道有一只百灵鸟要来,所以扮作一棵不会动的树,让这只百灵见了停下来歇一歇。”
那少女嗔道:“呸,谁来相信你的鬼话,我三五日一来,却从来不见你接我一回。我听说石头要回来,你肯定是在等他吧!”
少女姓方名七,因为她是家里的第七个女儿。很多人都叫她“七小姐”,包括林晓航。她是武将家的小姐,出生虽高贵,但是性子直爽,很讨人喜欢,总有人会说,七小姐很有其父风范。
七小姐看了看那辆马车道:“马车里的是谁呀,难道是石头不愿意出来见人吗?”
林晓航脸一红,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道:“是路过的朋友打听一些事情罢了。”
在七小姐的认知里,问路还不至于让林晓航脸红。所以,七小姐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盯着林晓航心里打量道:“让我看看是什么人问路,还能让人脸红?”
七小姐微微抬起灵巧而纤细的右手,突然从袖筒之中飞出一支尖细的剑,直射那马车的帘子。这等三寸的剑在旁人看来应该是暗器,但是林晓航从来不叫它暗器,因为七小姐说那是在侮辱自己的“剑法”。这个叫做“无悔剑”,也叫做“莫回头”。可是江湖人更加习惯管这个叫做“飞剑”,简单明了,一下子就能让人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晓航觉得自己应该阻止七小姐,毕竟车里的人并没有错,更不应该被误伤。可就在他即将出手的时候,马车中的剑再一次出现了。伴随着若有若无的热辣之气,剑锋正好与飞剑的剑锋相撞,紧接着“叮”的一声,那飞剑改变了方向,向林晓航飞了过来。林晓航应变奇速,伸出两根手指接住了飞剑。
这一下大出林晓航意料之外,七小姐自然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毕竟天下不是随处都有高手。
为防七小姐再次出手,林晓航立刻飞身赶到七小姐身边道:“莫生事,快随我走,今天家里才热闹呢。”
七小姐并非不讲理之人,自然愿意听林晓航的话,也便不多做计较了。二人坐上马车离去,行不多时就来到了一个极其热闹的地方,是席家,也是林晓航的家。
乡间门户,不常见有人大摆宴席,乍然热闹起来有一种人潮涌动的感觉。邻近的人家都知道,村里只有席烨才有这么大的面子。席烨住在乡下,但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乡间武师,而是一个武林中大大的有名的人物。武林中人提起席烨,无不翘起大拇指,提起云贯拳和千军剑法,无不大加称赞。
席烨的八十大寿,武林中的人慕名而来,席家只好在门外搭起长棚,款待一种贺客。
席家有一个下人姓逯,林晓航叫他“逯伯”,他认识的人极多,应付这种场面得心应手。逯伯忙了一阵之后,发现林晓航定定的看着七小姐出神,再看七小姐,她已经认识了不少朋友,并且已经一起喝酒了。逯伯走过去打趣道:“二少爷,你说七小姐要是个男儿身该多好?”
林晓航愣了一会,摇头道:“一点也不好,她就是她,因为是她所以好。只因为是她才好,那就是增一分嫌肥,减一分嫌瘦,何况换她做男儿身,那已经不是她,又哪里好了。”
逯伯玩味了一会道:“二少爷你这话说得极好,你要是对七小姐说了,她从此就不叫你木头人了。”
林晓航道:“人中木头只怕是个稀罕物,庸人比比皆是。人中之木,也挺好的。”
逯伯笑而不语,木头还真的是木头,不仅呆,而且痴,执着。你要是跟林晓航讲道理,三天三夜也很难讲明白,因为他好像有很多话听不进去。
就在逯伯正要回头去照应人的时候,突然眼睛瞪大,看着眼前难以置信的一幕。
一个女子,手持利剑,手起剑落将一个人的脑袋削了下来,掉到了尘土里,圆滚滚的一直滚到了一帮人的饭桌前。
众人都在大棚下面却看不见这一幕,杀人的女子在大棚外面土墙头。人头从墙头掉下来,滚进了大棚里,然后好巧不巧从几个客人脚下穿过,到了中央几位客人脚下。
一人正在吃喝,突然觉得脚下有什么东西,回头一看竟是逯伯站在身后道:“吃好喝好,酒不够只管说话。”
逯伯怕人头惊了客人,飞身过去挡住,这时候却离开林晓航太远,不及知会他了。Μ.5八160.cǒm
林晓航刚刚和逯伯说完话,却看见逯伯转眼就不见了。回头一看,逯伯站在一桌客人面前,衣袍下摆敞开,显然他故意用腿撑开了袍角。这个动作有点滑稽,但是林晓航不认为逯伯是个无聊到这个地步的人。
那边逯伯向林晓航适时得给了一个脸色,林晓航走了过去道:“逯伯?”
逯伯神色自若道:“挡着我点。”
林晓航点了点头,并没有转过身子,却把逯伯挡住。
逯伯突然解开外袍,从此上抓起那颗人头,然后迅速的往里面一兜,包裹起来一扎,向林晓航道:“继续照应客人。”说完自己提着人头走了。
逯伯自然不是普通的管家,他是早年间一个号称“青头狼”的武林高手。后来躲避仇家,被席烨所救,从此发誓侍奉席烨一生。
逯伯这几下动作极快,只有林晓航亲眼目睹,第一次见人头,吓得腿有些软。地上一滩血迹被逯伯刚才用脚拨土掩盖起来,这会又渗了出来。
林晓航固然害怕,但是情知此事不可张扬,若是今天这事闹起来,以后江湖上席烨的名声大损。大家会觉得,你席烨果然已经老了,都有人敢在你的寿宴上杀人了。
林晓航有些发抖得在血迹上面盖上一层土,然后绕着桌子走了一周,不动声色的把那点点血迹擦去。期间有人打招呼,他含糊其辞的搪塞了一番。
林晓航刺客只想回家去把这件事告诉席烨,结果被七小姐一把拉住,拉到一帮江湖朋友旁边。
七小姐道:“来,你也和大家喝两杯吧!”
林晓航一个劲的摇头,七小姐认为这是很不给自己面子,拿了一碗酒,站在凳子上居高临下往林晓航的嘴里灌了进去。
林晓航心不在焉,被酒呛了一下,咳嗽了一阵。
几个武林中人都觉得林晓航不够豪气,好像看不起他们一样。其中一个年过半百头上却戴着一朵花,长得只有面皮白净的人笑道:“原来席老爷子的高徒怕这酒太辣,这可有点对不住了。”
七小姐发觉有异,在新朋友面前失了面子,冲那人嚷道:“你可不要小瞧人,他除了是个木头人之外还是一个酒坛子,你们就算加起来也喝不过他一个。”
那人名叫柳怀客,别看长得不好看,为人倒是风流。他不算是什么鼎鼎有名的人,行事也荒诞古怪。这样的人所交的朋友也都是怪人,这一桌人之所以这么吸引七小姐,并且让七小姐拉了自己的朋友给他们认识,是因为这是一桌怪客。
旁边一个眼睛大,头小,头发朝天竖起的小个子男人道:“我服天服地,就是不服有人酒量比我好,来来来,我们今天就比比谁的酒量大。”
柳怀客看了看他,又笑着看了看林晓航,因为他知道,这个小个子冯春发人称酒狂,是个无酒不欢的人。
林晓航满脑子是那颗人头,哪有心思和别人拼酒。恰好那冯春发很不礼貌地伸手来抓林晓航的肩膀,林晓航下意识地抬手去挡,不知不觉之间用力过猛,将冯春发的手臂震开,带动整个人也向侧面一倒,艰难的站住。
冯春发哪里肯善罢甘休,卷了卷袖子道:“哟,小相公好生无礼,咱们比划比划?”
这一下适得其反,林晓航更难脱身了。他哪里知道,这冯春发是一个十分难缠的人,素来以蛮不讲理为武林中人所诟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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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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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