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客楼做生意,当然也对得起他的名字,像一个酒楼一样的卖酒。但是实质上,如果高兴的话又有钱的话,你可以一掷千金,但是如果你没有钱,而你恰好是一个江湖浪子,很可能不会有人跟你计较酒钱。甚至如果你能够得到掌柜的青睐,便可以厚着脸皮喝他们那里最好的酒,吃他们那里最好的佳肴而不用给钱。这就是海客楼,一个好像是大庇天下浪子的地方。可是,海客楼同时也是一个不好惹的地方,光是一路上左楠列举出来的,就有超过十件事,每一件都说明海客楼非常不好惹,而且来历极其神秘。
林晓航走进了海客楼,映入眼帘的一幕是,两个女子,两个看起来不太懂得女人该怎么做的女子。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两个女子穿的太少了。可是一个女人衣服穿的少,并不能说是不懂得做女人,如果真的这样说,那卖弄风情的女人,就算不上是女人了。所以,让人觉得她们不懂得做女人的原因是,她们虽然穿的少,但是并不妩媚。
这两个女子,每人上身穿了一件断褂,下身是紧身的裤子,脸上没有穿鞋。她们的这幅打扮,很像是乡野之间劳作的农夫。但是因为她们在海客楼,而且没有握锄劳作,所以看起来没有农人的感觉。
她们在做的一件事就是摔跤,按理来说,摔跤这种游戏都是男人玩的,而且得是那种跺一脚就会震动大地的壮汉,最好腰如熊,背如虎,还有一对灯笼一样的眼睛。
这两个女人并不丑,但是美感却几乎是没有的。因为,她们摔跤的时候,没有任何女人的柔弱。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就算一个女人拥有再怎么美丽的脸蛋,但是如果手掌攥成拳头的时候胳膊上拧出铁老鼠来,肯定不会有任何一个男人觉得十分美丽。
这两个女人似乎都是摔跤的高手,她们的腰马拿捏的很好,下盘很稳定,相互之间并不是单纯的角力,而是以摔跤特有的技巧相互过招。
林晓航并不懂得摔跤的门道,但是席烨曾经教过他一种叫做“金佛桥”的功夫。这种功夫,很讲究腰马,也很注重一个“摔”字。但是,摔跤未必就是“摔”,这就差别很大了。
“金佛桥”这个名字,其实是一语双关,使用的人可以是“桥”,也可以是“金佛”。如果你想摔倒别人,那么你就是桥,如果你想防止被别人摔倒,那你就是一尊金佛。这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字,一边说能够摔倒金佛,一边说要稳如金佛。
林晓航未必能看出门道来,至于其他人,林晓航认为他们可能是行家。入眼的人,常常因为场中两名女子的某一个动作而欢呼。
林晓航心想,“这莫非是一个图乐子的地方?”
正在想的时候,走过来一个穿着锦绣跑堂,向左楠道:“原来是左小姐大驾光临,请恕在下照顾不周,这边请。”
这跑堂看来也分三六九等,别处的跑堂,怕是不能用一身锦绣,做成这种看起来就是伙计的衣服。
左楠却客气道:“哪里哪里,吉平可是个大忙乎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来了自己找地方坐就行了,岂能让您再跑坏两双快靴。”
吉平笑道:“这都是客人体恤罢了。”说完似乎意有所指道:“如果所有客人都想您左小姐一样,那在下倒是能省心不少啊!”
左楠一副十分了解的样子道:“莫非,他又喝醉了?”
吉平抱怨道:“可不是嘛,今儿个他一大早就来了,喝了一坛酒之后就开始胡言乱语。我因见他在此胡闹,变让他去别处喝酒,结果他在雅间喝的酩酊大醉。”
左楠笑道:“莫不是他又要找人比剑了?”
吉平点了点头,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说了几句之后,吉平就带着二人进了雅间。此处雅间与别处不同,在楼上,但是并不宽敞,窗户很大,而且没有窗叶,人坐在里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场中的一切,包括所有在这里喝酒或者观看的客人。
林晓航坐了下来,看了看场中两个女子,好奇道:“这样的女子,在家里学习一下女红,岂不是比辛辛苦苦的练习一身摔跤的本事要好。”
吉平笑道:“那是普通女子的想法,也就是俗人的想法。海客楼的人,无一不是无家可归,漂泊无依的浪子。浪子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就是特立独行,所以这里的人,每一个都应该是常人无法理解的。”.㈤八一㈥0.CòΜ
林晓航道:“好极了,只是哗众取宠的人,往往会钻了空子。”
吉平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在这里说这样的话,不是一种友好的态度。
左楠笑道:“这个你可以放心,吉平小掌柜是不会答应的,但凡是有人敢哗众取宠却没有真本事,多半会被扔在大街上吧!”
吉平点了点头道:“是了,上门讨酒喝是有的,哗众取宠,海客楼从来都不会接纳。”
林晓航道:“好极了,吉平小掌柜,你们这里收留浪子,不知是不是也收留那种虽然无家可归,但是自作自受的人?”
吉平道:“只要是个流浪人,海客楼绝对不会拒绝。”
林晓航没想到吉平会这么说,口气不是一般的大,于是道:“那么,骗子呢?”
吉平道:“这个简单,敢骗我们海客楼的,应该是一个胆子很大的骗子。这样的人海客楼一定要好好接待,因为这么大胆的人,当世已经不多了。”
林晓航听得出来,这句话对于自己也是一种警告,虽然他说骗了海客楼也没事,可他也说,敢骗海客楼的人还没有。同理,敢得罪海客楼的人,也是当世不多的。这就等于说,要得罪海客楼,首先得掂量一下自己到底是什么斤两。
林晓航很清楚自己的斤两,可是他擅长四两拨千斤,并且对于四两拨千斤的事情一直以来很有兴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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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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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