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航躺在如愿以偿得来的床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是从左家找到的,虽然不怎么精辟,聊胜于无了。
正在这时,门突然被人打开了,接着就鼻尖传来了一股香气。一股诱人的香气,所以林晓航立刻坐了起来。
来人笑道:“你的鼻子真不错,只可惜时常只能闻到吃的,好东西,你却没有在意。”
林晓航看了看胡蓉,他敢肯定在来之前胡蓉精心打扮过。因为短暂相处几日的经历告诉他,这是一个很少涂脂抹粉的女人。所以当她涂脂抹粉的时候,肯定是要见重要的人了。可林晓航说不清楚,这个重要的人是自己,到底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还是一件不幸的事。
林晓航走到桌边,看了看盖起来的碗道:“这是什么呀,这么香?”
胡蓉笑道:“这是一只鸡,通常来说,狐狸是最喜欢吃鸡的。而像我这样的成精的狐狸,也是会烹饪出天底下最好吃的鸡的。一般吃了我做的鸡的男人,就再也忘不了这一口,也忘不了我了。人会跟着舌头走,舌头会跟着我走。”
林晓航把书放在桌子上道:“与其这样说,不如说是人会跟着欲望走,欲望却会跟着某一些让人欲罢不能的东西走。”
胡蓉突然伸手抓了一下林晓航下巴上稀疏的胡茬道:“你说得真好,那,你肯定也会跟着你的欲望走了。你的欲望,到底在哪里?”
林晓航看了看盖起来的碗道:“就在这碗里了,吃一口,可能就会舍生忘死吧!”
胡蓉表现得非常高兴,兴冲冲的打开了扣在上面的碗,露出了散发着香气,诱惑着林晓航的东西。
这真的只是一只鸡,看样子还是一直大公鸡,不太肥却也不太瘦。就是这个东西,让林晓航方才流了不少的口水。
林晓航正要伸手,胡蓉道:“吃我的鸡,有一个规矩。”
林晓航觉得有些扫兴道:“什么规矩?”
胡蓉道:“你要是吃了的话,就要陪我很长的时间,我看你也无事,那就从现在开始,陪我到明天吧!”
这还刚到晌午,陪她那么长的时间,林晓航真不确定她到底想干嘛。毕竟,两个人是有名又有实的夫妻,就算是发生点什么,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可林晓航偏偏就是个从来不知道害怕的人,不怕死,也不怕快活之后又无尽的痛苦,何况,眼前的美味,实在是诱人。
林晓航笑道:“你肯定花了不少心思炖这只鸡,如果我不吃那肯定是辜负了你。在辜负和不客气面前,当然不会有人客气。”
胡蓉突然脸有点红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客气到底是个什么不客气法,不禁让人想入非非。
林晓航拿了一双筷子,伸进碗中去捞那只鸡。等送进嘴里才发现,这只鸡比闻起来还要好出很多,它的肉很细嫩,很滑。味道有一种让人吃了之后,唇齿香气不散的感觉。
林晓航果真是不客气,他连一口汤都没有剩下。
吃完之后,林晓航舔了舔嘴唇道:“还是有女人好,在京城的时候,家里的饭菜吃惯了也没觉得什么,现在想一想,谭燕那丫头烹调的东西,实在是让人吃了之后,很难再去吃其他的东西。”
胡蓉有些不高兴道:“谭燕是谁,她做的饭又为什就比我做的好吃。”
林晓航道:“谭燕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丫鬟,她很会做饭。如果改日你吃了他做的饭,你就知道了。”
胡蓉对于林晓航当着自己的面夸另外一个女人感到很不高兴,尽管只是说厨艺,她也有些不乐意。
林晓航看了看胡蓉,有前前后后,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道:“你怎么好像瘦了一些,是不是?”
胡蓉摇了摇头,自己没什么变化,这一点她知道。所以,林晓航是在敷衍么?
林晓航站了起来,伸出手去,环抱着胡蓉的腰道:“你看,我现在抱着我,我的胳膊长了很多,比以前多了。”
胡蓉闻到林晓航身上那种混着食物和一种淡淡的体味,再加上一股温暖,突然在这个怀抱里,彻底的沦陷。
一个比林晓航大出几十岁的女人,偏偏有着少女的心性,这不得不说有着匪夷所思。
林晓航抱着胡蓉,发觉自己其实没有那么抗拒,难道这就是欲望的可怕么!毕竟,胡蓉是自己的女人,这一点名正言顺,两人之间已经亲密无间过了,所以他便肆无忌惮。
这是大白天,就算林晓航想做什么,胡蓉也未必想。所以只是浅尝辄止,二人没有其他动作,只是互相拥抱着,打开了窗户,不惧怕冷风似的,在那里看着无比美好的景色。
过了很久,林晓航指着外面的行人道:“还有人赶来,看来这海客楼,真的马上就要有一场暴风雨了。”
胡蓉看了看林晓航,几乎脸贴着脸,呼气如兰道:“是有一件宝贝即将出现,这些人都是冲着宝贝来的,你的朋友也是。宋彦秋看见我了,他不告诉我,我也没有问,至于海老板么,那家伙其实上很少告诉我海客楼的事。不过我听说了很多,这件宝贝我也已经知道了,就是那传说中的螣龟仙草。”
林晓航看她说话的时候打哆嗦,关上了窗户,放开她之后,将火盆里面的过烧的更旺了一些。
尽管林晓航很想知道关于螣龟仙草的事,但是在听说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火烧旺,让胡蓉暖和一些。这就是男人的温柔,很多时候在女人面前,大事也会变成小事。
胡蓉走了过来,再一次进去她迷恋的怀抱之中道:“你对螣龟仙草有没有兴趣,不如我们抢了他,说不定你也能够长生不老呢?”五⑧16○.
林晓航冷笑道:“长生不老未必,抢这种东西,要命一定很快。”
胡蓉笑道:“你可真是聪明极了,但是世人都抢的东西虽然未必真的有多好,却一定很稀罕。”
林晓航摇头道:“算不上稀罕,这世上,还真就没有什么,比温柔乡更让人稀罕的了。”
温柔乡,英雄冢。林晓航未必英雄,但是对于温柔乡,也渐渐痴迷。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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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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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