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跑马,的确别有一番风味,不过人很容易失去新鲜感,很快就觉得乏味了。
伏家兄弟从来都不知道,林晓航到底要北上去做什么事情。只是跟着林晓航一直走,一直到了云海宫的地盘,伏家兄弟才明白,这应该是一桩私事。
云海宫上云海峰,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倒了,但实际上没有,因为云海宫的地盘实在很大,大到整个云海峰,都在云海宫之内。所以,到了云海峰附近,熟知的人就会明白,云海宫已经到了。
云海宫和席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林晓航此行,也可算是寻根问祖了。
三人到了云海峰附近,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绕着云海峰一周之后,看到了一座破的不能再破的茅草搭建的饭铺。通常来说,这样的店,比起担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小吃来,也差不了多少。有身份的人自然不会去,但是这里的三个人,都不曾自诩身份高人一等。
林晓航带头走进了茅草屋,坐下来道:“我说,那个老丈,你这里都有什么吃的呀?”
在这种地方开饭馆,总觉得很像是山贼打探消息的地方,正经不了。所以进门的时候,伏聪把手里的刀攥的紧紧的,以防不测。伏勇看起来比较好一些,好像他更加相信林晓航。
饭铺里的老丈,是一个中年人,年轻的时候也许眉清目秀,老了看起来也慈眉善目。
老丈指了指案板上和好的面道:“只有面能在太阳下山之前出锅,其他的,怕是各位客官等不及呀!”
此时并非日薄西山,而是正午艳阳高照,这时候做饭,要等天黑才出锅,听起来很有个性。
林晓航笑道:“好,我想几个时辰还不会饿死人,我们就等您做好晚饭吧!现在,我们还有一些事情要到山上去办,等我们晚上回来,老丈可不要失约哦!”
老丈看了看林晓航,笑道:“只要你们来,老夫就能留着面。只是,我怕三位上了山,怕就不来吃面了。”
林晓航道:“哦,为什么,难道我们是不能来了吗?”
老丈笑道:“也许你们上了山就不想来了,也许是来不了了。总之,我这里的面,从来只给路过的人吃,上山的人,从来没吃过。”
的确,上了山无外乎两种结果,要么做客人,要么做敌人。做客人的结果就是山上的东西比面好吃,客人不想再来,做敌人的结果不是死掉就是溜之乎也,总之来这里吃一碗面是不可能了。
林晓航微笑道:“那你今天一定能见到,毕竟我很喜欢吃面。”
老丈点头道:“听出来了,你也是北方人,不过你不是塞外人。而这个地方,说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塞外,虽然是边塞以外,但是异族人从来都不会踏足。”
林晓航当然知道异族人不会踏足,这里是云海宫盘踞的地方,虽然和异族近在咫尺,但是异族人对云海峰并不感兴趣,哪怕这里水草丰美,他们也不来。因为这里地域并不大,主要是大山。而且,异族人可也不想来和云海宫作对,毕竟云海宫人数多,而且出没如同鬼魅。异族人常常认为云海宫的人才是异族,而且是很邪的一群人。
老丈继续道:“可是不管你有多喜欢吃面,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云海宫里云海峰,山中洞府多如牛毛,你只要踏上云海峰,就会知道这个地方,从来不容敌人。”
林晓航相信他说的话,可是既然来了,云海峰还是要上去的。
林晓航把长剑背在了背上,然后站了起来。一个人把剑背在背上,那并不是为了拔剑方便。虽然对林晓航来说,拔剑只是一个念头,但是他今天背剑,还有别的目的。
老丈看着林晓航的动作,那剑柄的位置和负剑之后的动作,丝毫不差。于是,老丈笑道:“看来,阁下是有备而来,凭这一手,能上云海峰了。”.㈤八一㈥0.CòΜ
林晓航笑而不语,他在京城的时候看过很多的书,有书中记载,云海宫先祖与荒山之中开辟如今的云海宫,属实不易。而当时的云海峰没有如今这么多的羊肠小道,所以极难攀爬。为了便于攀爬,有时候要双手并用,所以剑一定要背在背上。但是山间野兽也有不少,为了防备野兽袭击,所以云海宫的先祖,将兵器背在背上,取用时只需要右手探到左边腋下就能够抽出来。但是,长剑的剑柄要到左边的腋下,这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除非将长剑横着,可是那样更加不方便。所以,云海宫先祖所用必定是短兵器,甚至是一根短棍。所以,如今的长剑已经没办法模仿的来了,但是现在云海峰,也没有那么难以攀爬了。所以,左边背负长剑,只是一种记好,只有上了云海峰,他们才会这么做。而且,现在的长剑背负在左边,更加难以取用。所以,在云海宫,左边负剑,就变成了一种自家人的符号。
林晓航笑道:“不敢,在云海宫,还是得看自己的造化。”说完,带着伏家两兄弟,开始攀爬云海峰。
爬了一会,他们就碰到了几个云海峰的弟子。四处伏勇和伏聪还显得很紧张,但是那几个弟子看了林晓航的背剑方式之后,一声不吭的离开了。
伏勇佩服至极,向林晓航道:“林公子好生厉害,竟然能够熟知他们门内的事情,叫他们看见了也像没看见。”
林晓航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低声道:“那老头说得没错,云海峰洞府无数,你想象不到的地方,可能就会隐藏着他们的人。到了这里,每一步都得加倍小心。你以为只是个背剑就能够蒙混过关么,其实瓮中捉鳖比拒敌在门外更加高明。我们现在势单力孤,到了这里,越是深入,那便更加危险。”
伏勇和伏聪连连点头,对于林晓航,他们现在已经不反驳了。他们混迹江湖,厮杀的时间比林晓航多多了,可是他们对林晓航的佩服,却一点也不因为自己的阅历而减轻一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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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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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