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仆关系林晓航见过很多,能融洽的也不少,但是一个宫里贵妃和宫娥关系这么好,实在是有些出乎意料了。
看得出来,那宫娥是真的对这贵人很好,她面不改色的说出惊讶的话,那就是要让对方相信了。看来,同样的话,她的确听过,而且还听过很多遍。
关于白色的东西,林晓航有很多记忆,甚至现在,他的衣服就是黑白二色。但是对于白色的蛟皮,他唯一的记忆就是,席烨的剑鞘就是用白色的的蛟皮做的。而且,据说是千年的海蛟,极为难得。也许富贵的人眼里这根本就不算什么,可是席烨却一点也不富贵。好比七小姐可以闲来无事用海蛟皮将自己的飞剑一支支包起来,林晓航却只能用最普通的剑鞘去装这柄天下第一的长剑。席烨的海蛟皮,只能是别人送的,从没见过他有这么多钱,也没听过。
宫殿里,那宫娥有些悲伤,看着这位贵人的背影道:“娘娘,您说了很多遍了,可是每一遍我都会听。因为我知道,每一次您提起的时候,都是在怀念。”
那贵人冷笑一声道:“怀念,那是一种别人都能有的东西。可是在于我,还是算了吧!也许他还活在茫茫天地间的某个角落,但是他永远都不会原谅我,而我,也永远不会再去见他。”
那宫娥不知道如何回答,看她的年纪还不到二十岁,或许经历过很多宫廷里面的勾心斗角。可是说到底,她还没有经历过这世上的大悲大喜,所以,她就算是知道应该劝慰,恐怕也是于事无补。
这时,林晓航却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宫殿的门口,透过镜子,她们能够看到他。
那宫娥惊慌失措道:“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林晓航看了看她一脸的天真,笑道:“这世上的任何地方,只要我想去就能去。不管是什么地方,或者是什么人,我都能去,都能看到。只有想不想,可从来都没有能不能。”
这算是对这贵人刚才说的话的一种反驳了。
那贵人从镜子里看了一眼林晓航道:“好年轻的儿郎,可惜了。”
林晓航好奇道:“可惜什么?”
那贵人道:“可惜,你并不是一个好人,而且,你还是那种我最讨厌的人。”
林晓航好像很在乎似的,显得很沮丧道:“哦,是嘛,那,我为什么是你讨厌的那种人,而且,你到底讨厌哪种人?”
那贵人站了起来,回过头,眸子一闪,好像于冬日里突然一阵暖风袭来,又好像黑夜里突然见了光明。总之,她是一个很美的女人。也许她并不是世间最美的女人,可是她的眼睛,绝对是世间最明澈,最漂亮的眼睛。
林晓航正在愣神的功夫,这贵人道:“世上的男人啊,不管是多大的年纪,也不管女人多大的年纪,只要是容貌足够好看,都会变得呆若木鸡。”
林晓航看了看她,有点尴尬道:“没错,男人的确有这个很普遍的爱好。不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贵人手握玉梳,看着林晓航道:“我生平最讨厌的男人有两种,一种胸怀大志,一种与剑为伍。”
林晓航一愣,好像这两种男人,俗称英雄吧!这世上的女人崇拜英雄,爱英雄,可从来听说过有人最讨厌的就是英雄。
林晓航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道:“还好,我只是其中一种而不是两种。”
那贵人点头道:“到皇宫离开还会做出这种事情,看得出来你并没有大志。”
林晓航笑道:“好,看来你是知音啊!”
贵人冷笑道:“可是你与剑为伍。这世上与剑为伍的人都是同一个样子,薄情寡义。虽然收我长剑并不等于无情,但是一个与长剑为伍的人,常常陪伴着长剑而不是人。不管是不是侠义,这种人总是会在长剑下来往,不仅是自己的长剑,也有别人的长剑。作为一个女人,生平最不幸的事情,就是嫁给一个与长剑为伍的男人。”
林晓航一愣,突然发觉,自己好像真的是一个经常与长剑为伍的人,会冷落了身边的人。比如,有无数次,他会因为要练剑而拒绝和七小姐一起游山玩水。其实,世上最珍贵的莫过于人与人的陪伴,至于长剑,最好还是当做身为之物比较好。
林晓航思索良久,对方也没有打扰他。
林晓航沉默了一会之后,抬起头来道:“很有道理,与长剑为伍的人果然都很讨厌。可是我看您,好像也很懂剑的样子。”藲夿尛裞網
这贵人好像听到了世上最滑稽的笑话,不顾形象的大笑道:“我最讨厌与长剑为伍的人,你又为什么说我是个懂剑之人?”
林晓航正色道:“因为你说的是与长剑为伍,而不是与长剑作伴,或者是别的什么说法。这世上最好的剑客对待自己的长剑本来就是对待朋友,如果当做是情人,那就太过狎昵一些,如果当做是俯拾可得的兵器,那又太过疏远了。所以我说,你是个懂剑的人,因为那长剑做朋友,那是最好不过的剑客所为。”
这贵人好像被林晓航的说法吓到了,盯着林晓航,有些痛恨,既痛恨自己也痛恨林晓航这个戳穿真相的人。
林晓航看着她,过了良久,那宫娥道:“喂,你好生无礼,怎么能这么看着娘娘?”
林晓航看了看她却没有机会她,看着这贵人道:“我从小长到大的地方,门口有一棵枣树,屋后有一个小池塘。我也见过白蛟的皮,听说是前面的灵物,刀剑难伤。我还见过很多,不过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这个人,现在我找不到他了。”
这贵人抬起头来,盯着林晓航道:“那枣树应该已经很大吧!我小时候家门前也有一棵枣树,我离家的时候才刚刚结子。我家屋后没有池塘,不过后来为了养鱼,挖出来一个水池,里面的水,是从别处引来的。”
林晓航看着她,长叹一口气道:“何其相似,看来这真的是缘分啊!”
这贵人摇着头道:“不,这是造化弄人。我本不想见你,不想见他,不想见任何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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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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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