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难寻的人莫过于无意的人,无意于江湖,无意于天下。可是林晓航,他如何能够做一个无意的人呢,至今为止,他还是那个天下人眼里的天选之人,要走上一条开天辟地的道路的。五⑧16○.
很多人都在猜测,而且越猜测就会越像是真的,渐渐的,林晓航去了哪里,变成了武林中最扑朔迷离的事。而在这很多的猜测之中,最靠谱的是,有人说林晓航早就算好了这一天,所以提前谋划,让很久都没有出现过的墨玉虎接应自己,所以才将行踪隐瞒的一干二净。
墨玉虎已经消失很久了,久的江湖中人都快忘记了,墨玉虎曾经是如何一个张狂的人,而且曾给武林带来灾难。像他这样能够被称为武林灾难的人,其实是不会那么容易消失的,所以他一定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做最令人惊讶的事情。可是事与愿违,因为墨玉虎又出现了,而且一点也不令人惊讶,他还在替九仙宫奔波。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九大仙官的有狗。
这日,陆杰喝了酒,而且喝的是好酒。这是以前不会有的事情,因为他以前几乎不会喝自己买的酒,也不会喝好酒。这并不是某一种特殊的癖好,而是他向来都很穷。
作为一个剑客,一个江湖上混迹已经很多年的人,他始终都是同样的样子,破衣烂衫,长剑永随。像林晓航那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名声远播四海,长剑光寒十方,那是剑客。像他这样,永远不起眼,永远都如在泥中,唯有长剑熠熠生辉,也是剑客。同样的剑客,也分不清楚高下来。如果以武功定高下,陆杰绝不是林晓航的对手,可是比起剑道,比起对剑的喜爱,他未必会输给林晓航。虽然他第一次见林晓航就败了,但是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败了,因为他知道,他只需要这样的武功就能够在江湖立足甚至是扬名立万。但是林晓航,就算是武功再好一倍,也未必能够做好他要做的事情。
陆杰将长剑放在桌上,想起了前几天听说的林晓航的事情,不仅有些感慨,向老板又要一壶酒。
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剑客,一身干净的白衣,手里捏着长剑,看起来英俊异常。最更重要的是,他也有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很像是林晓航。”陆杰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因为他一直以来对林晓航的看法就是如此。
林晓航真是个让人忘不了的人,陆杰至今还是忘不了他和林晓航的唯一一战。自己也曾经羡慕过林晓航,于是他便跟着林晓航去打仗,结果立功受赏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和林晓航不一样。林晓航能够苟同很多事情,但是自己不能。陆杰,从来都是一个不和任何自己不愿意的事和人苟同的人。正因为如此,林晓航也总是觉得,陆杰才是那个最纯真的人。
这剑客看了一眼陆杰,坐在一旁,也不招呼小二。
别人不理自己,陆杰却非要开口,一定要和他说上几句。于是陆杰道:“这位少侠,敢问你尊姓大名啊?”
那剑客回头看了看陆杰道:“丁衡!”
陆杰笑道:“流云误梨花,丁衡。果然名不虚传啊!”
丁衡看着陆杰道:“我听说陆杰是一个很邋遢,可是剑很冷酷的人,今日一见,倒是有些名不副实。”
陆杰道:“打了仗了,跟着林晓航受了赏钱。所以,如今我也能喝的是自己的酒了,而且还是好酒。”
丁衡点了点头道:“那你应该高兴,人能够喝到好酒,是一种莫大的福分。”
陆杰笑道:“那倒未必,我却觉得,只要能够喝到酒,就是莫大的福分了。”
丁衡点了点头道:“还是你说的对。”
陆杰有些奇怪,按道理来说,丁衡应该可以拿出一大堆的理由来证明他说的对,而自己说的不对,可是丁衡并没有这么做。
陆杰正纳罕的时候,酒馆里面又走进来了两个人,是一对兄弟,而且他们俩很多人都认识。因为在前两年之中,他们俩跟着墨玉虎几乎扫荡了整个的江湖,杀了不知多少人。他们就是,伏家兄弟。
伏勇和伏聪这两个人,向来是不会离开墨玉虎的,就算是离开了,那一定是墨玉虎的安排。唯一让他们抛下自己的事去追随过的第二人,是林晓航。
伏勇坐了下来,看了看陆杰,好像他觉得,陆杰会成为丁衡的帮手。
陆杰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从来没想过帮丁衡的忙,于是他便直说了出来。
陆杰道:“两位请自便吧。这位丁衡丁少侠还是我生平第一次会面,算不得是朋友。”
伏勇和伏聪对视一眼之后,伏聪道:“那也无妨,我们和丁少侠也没有任何为难的意思,只是想,如果丁少侠能够帮我们的忙,那实在是太好,太妙。可如果丁少侠没有这个意思,那我们兄弟俩,可就有些扫兴了。”
丁衡默不作声,就好像入定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表示。
伏聪站了起来,走到丁衡面前道:“丁少侠,不管是我们之间有没有交情。可是,你和林晓航的交情是有目共睹的。如今林晓航虽然已经离开,但是他是天选之人,一定会回来完成自己的使命。这种时候,做朋友的为什么不去帮他呢!”
丁衡冷笑了一声道:“说得好,可是你又是如何得知我和林晓航是朋友的呢!林晓航他那么高高在上,我只是一个他曾经认识的朋友罢了,恐怕也没有几斤几两,当然也就配不上去帮他什么忙了。”
陆杰有些不乐意他这句话,什么配不配的,完全是叫人觉得可笑,既然是朋友,如何能够是曾经认识,难道现在就不认识了么,还有,什么叫配不配,难道林晓航就高人一等么。
陆杰冷笑了一声,然后自顾自的喝酒,没有机会他们三个人。
墨玉虎重出江湖的消息已经传开了,但是他到底要做什么,在做什么呢?总之,陆杰不相信,墨玉虎会是一个狗腿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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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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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