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航第一次尝到天外天的酒,似乎和外面的也没有任何区别,天外天虽苦,可是这魔窟,还是很舒服的地方。
林晓航喝了很多酒,魔祖的耐心实在是很好,一直在看着林晓航喝酒,也从来没有离开过。
林晓航看了他一眼道:“你为什么不喝酒呢,酒入愁肠,你或许能够梦到你魔族的大军长驱直入,践踏每一寸神族和人间的土地。你也会忘记,天帝命令无数的人杀入天外天的时候,魔界会死多少人,从此元气大伤甚至是一蹶不振。”
无垢笑道:“你自己喝吧,我从来不会指望酒能够浇愁。”
林晓航道:“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试过,天下没有任何一杯水会让人忘记痛苦,也没有任何一杯酒不能够浇愁。如果你试过你就会知道酒的好处,你绝对值得试一试。”
说完,林晓航给无垢倒了一杯酒,送到无垢的眼前道:“你应该试一试,你也应该相信,毕竟我也不是个会骗你的人。”
无垢接过酒杯笑道:“那就无妨试一试了。”
很快,喝酒的人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很快无垢酒发现了喝酒的好处,不,应该是两个人喝酒的好处。虽然他从来不借酒浇愁,但是并不代表他并不会饮酒,相反他也经常饮酒。只可惜,闷酒并不好喝,所以喝不了很多,而像他这样的魔王,只要自己不想醉,那就绝对不会醉。当他一个人的时候,他不会喝醉,倒是会越喝越清醒。可是两个人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两个人喝酒,比一个人喝酒有趣的多。.五⑧б0.℃ōΜ
就像是当年林晓航和那些酒友喝酒的时候一样,他们言不及其他,是否浇愁装在心里,呐喊相邀挂在嘴上。这是真正的喝酒,而且是最好的喝酒。
在魔窟宫殿的门口,一个女人,看着宫殿里的两个男人发呆。也许,宫里的两个男人谁都知道她的存在,只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让她同时出现在他们两个人的面前。
两个人喝了很多酒,也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直到一个小孩跑了进来。
这是一个额头上有两只触角的孩童,触角很小,但是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这是魔人该有的标记。如果无垢显出本相来,也会有这样的触角。
这孩童跑了过来道:“老魔头,你不要喝酒了,陪我去玩好吗?”
林晓航那些酒杯打量了一下这个孩子,是个很漂亮的孩子,他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头上的触角。
无垢笑道:“小魔头让我做什么我当然就做什么,但是今天不行,因为这个人不喜欢让他不认识的人陪他。”
林晓航道:“无垢,这是你的儿子还是孙子?”
无垢看了看林晓航道:“哦,你为什么这么想?”
林晓航笑道:“因为老魔头和小魔头,实在是绝配。”
那小孩好奇的看着林晓航,就像是在看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一样。
无垢摸了摸这孩子的脑袋道:“去吧,我马上就去找你玩。”
那小孩听了之后,立刻跑了出去。
无垢道:“在你眼里他是个小魔头,可是在我眼里,在很多魔人眼里,他却是个小武神。”
林晓航的脑袋一下子就像是裂开了一样,他想到了一种可怕的可能性。
无垢看了看他笑道:“你和他其实年纪差不多的,毕竟二十多年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一瞬而已。他母亲怀着他的时候来到了魔界,可她还是个人,为了活下去,我给了她至高无上的法力。可是,她能够经受得住,可是腹中胎儿却不行。所以,这孩子一出生,就沾染了魔祖的气息,可是他并不是魔族的种,所以就变得有些不伦不类了。这么些年,他慢慢的长大了,处处和魔人不同。可是,神和魔的孩子不一定会很差,他从小就比任何人聪明,也比很多人强大。我想,就算是我死了,只要他在我死之前长大的话,魔族也就不会有扔的的后顾之忧了。”
林晓航阴沉着脸道:“那你为什么不把她们母子送走,送到人间或者是神界,又或者你可以送到林家去。”
无垢道:“你以为我没有试过么,可是我送不了。你一睡就是千年,除了你,我不会相信任何人的。”
林晓航在来这里之前,在听到无垢说出这件事之前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居然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虽然已经变成了一个魔族,可那的的确确是他的儿子。也许正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所以有些猝不及防。
无垢站了起来道:“你的儿子在这里,你也没办法带走,天伦之乐恐怕你很难再享受到了。趁着现在,好好看看你的孩子吧!”
无垢离开之后,林晓航犹豫了很久,很快就找到了从这里走出去的孩子。就算是在魔窟里,他要找人还是一样的容易。
林晓航看了看那孩子,突然蹲下身子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抬头道:“我叫林侠,因为娘亲说,我父亲是一个侠客。”
林晓航一愣,摸了摸孩子的头道:“那,你知道侠客是什么意思吗?”
林侠道:“侠客就是,以帮助别人为己任的人。就算是自己上刀山下油锅,也要保护别人,哪怕是从不认识的陌生人。”
林晓航从来不敢以侠客自居,可是很多人都认为他是个侠客。因为他的心,一直都是古道热肠,从未改变的。
林晓航叹了一口气道:“好名字。”
林侠突然道:“你是父亲吗?”
林晓航看了看他稚嫩,一脸的茫然,点了点头道:“我就是你父亲,我姓林,叫做林晓航。”
林侠突然扑了过来,并不长的肩膀抱住了林晓航。
林晓航很是动情,作为人,作为一个父亲,他觉得自己很幸运,也应该珍惜这份幸运。
突然,林晓航背上一阵刺痛,他有些难以置信的,轻轻的,生怕伤了对方似的推开了林侠。
林侠狞笑道:“叫你学个乖,我叫无欢,是魔界的小魔头,天外天唯一的继承者。你这个家伙是我们最大的敌人,你该去死。”
林晓航摸了摸后背,后背有血。能让他流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动手的人必要又要本事刺得破林晓航的身体,也要能有机会出手。而事实上,林晓航在没有防备的时候才是最弱的。如果再加上一味剧毒,能够伤到神仙的毒药。
林晓航知道,刚才的刀上有毒,而且是三姐之中难得一见的奇毒,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孩童,为什么会有这么厉害的心计,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奇毒。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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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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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