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神宫里的芳草丛生,除了建筑依旧熠熠生辉之外,整个武神宫绝对对得起几千年的岁月。神宫里长得虽然是仙草,但是长得超过屋檐的时候,总是有些让人看了不舒服。而且,武神宫是一片福地,一片没有人敢涉足的福地,所以,这里的很多生灵,多了他们本不该有的灵智。
林晓航当然不会将他们赶尽杀绝,但是让他们换个地方却是势在必行的了。
星帝圣君突然高声道:“丹芝,还不出来叫你的主人。”
林晓航一愣,却见院子里的草木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就像是凭空而来一般。似乎,她就和整个的武神宫已经变成了一体。
星帝圣君道:“这就是相伴了武神无数个岁月的丹芝,是武神的贴身侍奉。她本是一株长在武神宫中的血色灵芝,因为在武神宫这片福地,她吸取了日月精华,成了精。因为她本身就是天地间最珍贵的仙草,具有重塑仙体的作用,所以也只有在武神宫,才活得下去。”.㈤八一㈥0.CòΜ
林晓航看了她一眼,这一眼却好似万年,甚至是千万年。她本来有仙体的,虽是妖,可不是鬼魂。可是现在,她好像是把整个武神宫当成了自己的仙体。这一眼,很多不明白的事情,也渐渐的明白了。
林晓航叹道:“是武神让你这么做的,还是你自己要这么做的?”
那女子突然变得越来越真实,但无论如何,她现在只有魂魄在这里。
星帝圣君道:“丹芝是这世间唯一能够亲近武神的人,当然她是自愿的。我想,有很多人愿意为武神效死,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福气。”
林晓航道:“我在问她,不是问你。”
丹芝笑道:“为了武神能够达成心中所愿,丹芝就算是献出自己的性命也不打紧。现在,我还活着,能够见到武神归来,不就是最好的结果么!”
林晓航道:“也许是我太过愚钝,武神那样强大的人,便是将他的法力留给比我厉害一万倍的人,也是很难消化的。一千年的沉睡,看起来是很重的代价,可是凡人的驱壳本就无法承接武神所赐。只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人愿意让我知道。到了今天,活着的故人虽然不多,可我已经见过好几个了,可是你是最耐不住性子的人,却从来没有来找我。也许,方景荣远走西荒,千年不归本就是迹象,可我竟然没有想到。我开始相信了,当年的一切,都是早就设好的局。所有我身边的人,都在为了同一件事而牺牲。”
星帝圣君道:“你也不用自责,这是武神设下的局,我们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的。丹芝为了你牺牲了仙体,可是从此,你就能够重塑像武神那样伤感的仙体,这并不是白白的牺牲。”
一旁的唐絮有些战立不稳,颤巍巍的伸出手道:“你,是当年的方妹妹么?”
那虚影里的女子笑道:“唐姐姐,可算是再见面了,我还以为你那个父亲是绝不会让你离开天外天的。”
唐絮是个女人,她很容易同情别人,尤其是同情女人。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牺牲了自己的仙体,从此变成孤魂野鬼,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由来多少年,她都以为七小姐是所有女人之中最任性,最喜欢霸占林晓航的人,可现在看来,也许她才是最深爱林晓航的人。不,应该说是,最深爱武神的女人。
林晓航道:“你已经在这里千年了吧!”
丹芝道:“当年你晕厥了过去,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这其中,很多事都是星帝圣君在做,而我,只是一味药,要助你重塑一具像武神那样强大的仙体,你需要用到这一味药。”
星帝圣君道:“丹芝是武神最亲近的人,便是武神也不忍心让她受到伤害。如今你既然回来了,丹芝就交给你了。我想,你应该可以想办法,让她变得比现在好。”
林晓航叹道:“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欠别人的实在是太多了,我活着,本来就应该报答所有人的恩情。甚至,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加倍的归还。所以,不管付出怎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帮她找到仙体。”
丹芝突然飞奔过来,林晓航伸出手去,结果他什么也没有碰到,一个灵魂,本来就是没有身体的。林晓航的心中莫名的悲痛,这一切,也许都应该怨自己一个人。
星帝圣君看了一眼,无奈的回过神去道:“她本是天地间最珍贵的仙草,对她最感兴趣的,莫过于丹皇。如果说这件事的背后没有丹皇的帮忙,恐怕打死我都不相信。而丹皇,他的确是天底下最了解仙草,问他的话,应该比问别人要高明一些。”
林晓航点了点头道:“多谢,我一定会去找丹皇的。”
丹皇和丹芝,他们俩的名字里都有一个丹字。但是,他们是有本质的不同的,丹皇不是妖,而是一个炼丹的人。在丹皇的眼里,药材当然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
星帝圣君离开了,今天对于林晓航来说是一个注定难以忘记的日子。相聚欢对他来说已经是不可能了,能够少一些悲痛,已经是很好了,
林晓航和丹芝本该没什么关系,但是丹芝用自己换了林晓航的仙体。从此,林晓航就再也没有办法和她分开了。也许,在她的心里最无可替代的还是武神,可是林晓航和武神,总是被视作一个人。
林侠看着这一切,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会愿意为了别人让自己变成孤魂野鬼。天外天是个冷漠的地方,他不懂得这些人之间的情感,可天外天绝对不是个无情的地方,只是那里对于林侠来说,始终是在排斥着自己,所以,他就慢慢的,有些无情了。可是他最近的所见所闻似乎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不知道武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以至于可以让这么多人对他死心塌地。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位父亲,总是如此的幸运。其实他不懂什么是因果,一个人的幸运,总归是他种下的因果所致。所以,这世上并没有绝对的幸运。林晓航的幸运很多时候是武神留下的,那就是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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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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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