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汤怀认真起来了:“秦歌,你要打架?跟谁啊?”
李现直接抄起一个酒瓶子,左右四顾:“谁?你吱声,咱们一起上!”
秦歌安抚他们:“改天吧,改天。”
王贵不满:“什么改天,我们的架就没有改天的时候,你改了两次天,当时快给赵凯气成脑血栓。”
赵凯也郁闷:“你不是不痛快的人啊?你到底要打谁啊?还弄了根铁棍子,这肯定是有深仇大恨啊,咋地给你戴绿帽子了?说出来,只要你说出他们是谁,你不用动手,我们四个就够用!”
四个人都逼问秦歌到底是谁。
秦歌挠挠头:“就......几个小鬼。”
秦哥看着自己手里的棍子:“本来是想拍死他们的,结果呢。”
秦歌看着他们认真的表情,笑了起来:“突然觉得,他们也没有那么讨厌,所以就算了。我看到那边好像有啤酒是吧?”
“有有有!”
“走!喝酒去!”
“喝酒!人齐啦!”
“老板,再烤十个大腰子!”
秦歌的饮食口味,因为长期在国外生活,已经养成了西式的口味。很多时候,吃中餐会感觉味道有一点点重,但是他每次吃中餐,都会很兴奋,因为真的比西餐好吃多了。
他八岁以前都在国内生活,所以第一母语是中文。之后被导师带到国外参加集训,在集训中脱颖而出,抽调出来进入了天网,成为了特工。
也就是说,他的人格、文化、倾向、底色......统统都是大夏造。
只是多年在国外的生活,让他习惯了、适应了、接受了西方的一切。
这次回来,大夏之魂被唤醒,他感觉恍如隔世。
他看到了大夏的文化、建筑、民生、艺术......
他为这些感到惊叹,感到自豪,感到无比的亲切和自然。
当然,这和“少年秦歌”的记忆也有很大关系。
他甚至会对小孩子手里玩的风筝感到惊叹,会情不自禁地多看几眼。
他总是想一个问题:那些金毛绿眼睛的老外,仅仅是发明了丝袜、西装、摇滚乐和好莱坞电影而已,竟然就觉得自己是全世界的中心,高人一等。
何其可笑?
当然,他们还发明了蒸汽机和灯泡。
但是他们同时也发明了超级导弹。
秦歌的内心,厌恶西方的一切,但是在那之前,他没有选择。他只能随波逐流,他必须服从、执行、并相信上级希望自己相信的理念。
他看到黑人被欺负,会直接把那个白人揍的爬不起来;他遇到了不正常的任务,一定要自己调查确定,这个任务是正义的,不会伤及平民;他瞧不起那些拄着文明棍,手指上夹着雪茄,嘲笑一些国家文明的蠢货。
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自己回到了家乡,回到了大夏。
他攥着一串血淋淋的大腰子,百感交集,心潮涌动,不禁在想:
这是个什么玩意!?
看到胖子王贵吃的满嘴流油,其余的三个人也都撸的急头白脸,秦歌困惑了。
这东西真的可以放进嘴里吗?
“你怎么不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