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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洛杉矶开启的篮球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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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你的名字……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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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五个软体动物打篮球? 这行为,大概比跟轮椅比赛跑还无耻,但是,这又很符合兔八哥这群货色的特点,荒诞,无厘头,但是又总带着一些小聪明。 小虫子们第一次见识到篮球这个东西,立刻有点怀疑人生。 事实证明,五短身材还真打不了篮球,随后就在电视新闻中,小虫子们发现了NBA的存在。 【支线任务:使用‘金卡拉"小姐的枪,拿走一位‘现役"NBA球员的球技,该球技以及身体素质限制本副本使用,使用功率为100%,使用该人物能力不影响原有技能】 【世界观解锁】 【语言栏解锁】 【物品库:封印,除‘金卡拉"小姐的玩具手枪,其他物品进入静默状态,不可使用,不可取出】 【人物血量50%,蓝量100,吸收球星能量后本条目将被覆盖】 小虫子们已经带着‘武器"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了,而这时候的秦宋却还蹲在电视机前,看着黑白画面时代的远古NBA顶级巨星们。 “嘿,XXX,咱们得去找那些大个子了,别在那犯傻!” 橙色虫子遥远的喊了秦宋一声,嗯,怎么说呢,语言这玩意跟距离一样,离开了才能特么的产生美,距离过于的近,会让人想要对着身后开一枪,遗憾的是,现在秦宋的那支电击枪也被封印了,再说这个世界里,恐怕这类杀伐机制都是徒劳的。 看了一眼电视机画面,秦宋恋恋不舍的跟上了队伍。 …… 这群虫子的黑科技能力是真的不少,最开始秦宋觉得要怎么混进去NBA赛场,可随后就被上了一课,这群虫子弄了一张卡片,然后竟然堂而皇之的走进了球场,还顺路弄了五个座位跟爆米花。 时空背景,毫无疑问是《空中大灌篮》这部乔丹电影的时间线。 这是一部励志加卡通的电影,当年由于引进了乔丹,还挂钩在公牛的二次连冠,所以票房还不错,是体育界电影里少数不叫好可很叫坐的爆米花片,这部电影里,很多远古大神都有身影出现,除了主演的乔丹,还有大猩猩尤因、大鸟伯德、飞天猪巴克利等人。 当然,比起他们的出现,秦宋更在意自己那一次‘吸收"球技的机会。 原片里,这群小虫子吸收NBA球星的球技之后,身高、体重、运动能力飞快成长为这群怪物的水平,而且没有丝毫不适,堪称最强外挂。 跟这玩意一比,秦宋都觉得自己的外挂寒酸。 而且这个时空没有充电器,他的‘电能爆发"也就能玩个10秒上下,如果使用‘电能触发"就更惨,真男人,快乐就三秒。 混入球场 观众席上小虫子们在一个个讨论着要谁的能力,看情况简直就搞的跟要试衣服一样,而秦宋所在的坐位上,他也在考虑着。 哪件‘衣服"会比较合适。 球场上的比赛节奏很快,转眼已经度过了3/4,这场是费城76人打热火的比赛,球场中,罗尼塞卡利跟查尔斯巴克利简直是两只巨兽横冲直撞。 他们的篮球是这个年代的缩写。 简单、粗暴、野蛮,但是有一种粗狂的美感,跟现代篮球,动不动就是一个防守违体不同,这个时代的防守无论内外,都透漏着一股杀气,‘挖眼"‘糊脸"‘拽球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就场上这群人,你把篮球拿走,他们没准直接打一架也丝毫没有违和感。 现代篮球中,很多人无法理解巴克利这样的体型,竟然是最好的4号位之一,可实际观看巴克利打球,那就是小鸡拉屁股的过程,这家伙别看又矮又胖,可他有后卫的速度与灵活,内线的力量跟爆发! 再加上那肥大的屁股配合背打,确实横的很不讲道理。 但是更离谱的是。巴克利这样的人,竟然被乔丹压的一生无冠,被马龙压的不是时代第一大前,被奥拉朱旺压的甚至不是华丽内线。 一个怪物横飞的年代。 罗尼塞卡利、布莱恩肖、格伦莱斯。 这三位一流球员共同铸造的热火一番三代目,不可谓不努力,不可谓不强大,在这个常年场均分都在80上下的时代,他们几乎可以稳定拿到15+5,这已经无限接近全明星水平,而塞卡利更是在本场比赛里贡献了19分10篮板的两双。 然而……他们被巴克利的屁股都给坐到了下面。 巴克利这个怪物全场打了37分钟,拿到了24分11个篮板,更特么扯淡的是,这肥猪竟然还有3个抢断,以及数不清的有效防守。 属于攻防两端无限续航。 热火队失败了,他们垂头丧气,就连观众席都是嘘声一片。 可是么……秦宋觉得,他们这就是塞翁失马,毕竟,身边这群小虫子,已经双眼真闪光的看向了查尔斯巴克利,那家伙正在对着观众席挥手嘚瑟,殊不知,10分钟之后,当这群虫子挥舞着‘白色通行卡"一路冲到费城76人更衣室的时候,查尔斯巴克利就成了一个走路会摔倒,喝水都找不到嘴的运动白痴。 这可怜的孩子。 没有了球技跟那天赋异禀的运动天赋,他就只是个爱吃披萨的肥猪了,不会飞。 找到了第一个受害者,把巴克利的球技储存在一颗篮球里,随后虫子们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怎么说呢,秦宋就觉得吧,这群虫子,难怪他们只是虫子而已。 就这群虫子掌握的科技,你特么还抓哪门子‘卡通人物"表演卖钱啊,就这各种黑科技,出门用飞碟,这特么征服地球大概都是分分钟吧!? 一面吐槽虫子的格局,秦宋一面跟着队伍找到了博格思。 这是第二个受害者。 接着就是布拉德利跟尤因,这群虫子组团的眼光还不错,挑选的人未必是时代最强,可确确实实更适合一支纯进攻为主的球队。 博格思的控球能力以及灵巧,布拉德利的高位投射,尤因那堪比金刚的篮下技巧以及巴克利惊人的运动能力,而接着,就是秦宋要‘选衣服"了,原时空他该选择的是‘大妈"拉里约翰逊,加强了球队在中距离的策应能力以及杀伤力。 可实际上,约翰逊对这些‘詹皇"很擅长的事情,做的属实一般,他的舒适区跟巴克利比较吻合,都是那种矮个子不怂,看见篮筐就硬上的角色。 秦宋对他没兴趣,现在能引起秦宋兴趣的,是那个曾经叫做‘篮球之神"男人的好友,斯科蒂皮蓬。 一个又名皮二爷的奇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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