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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巨魔部落到精灵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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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以‘实现全面超凡社会’为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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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父死子继”这样的观念形成,在现在这个由部落转向国家的时间节点上,巨魔社会的“财产继承”方式,就处在了一个相对混沌的状态。 而之所以,这种“混沌”没有造成社会动荡,那也只是因为巨魔的平均寿命过于漫长而已.... 要知道,在“前涅斯塔时代”、甚至包括他实际掌权的前半阶段,“私产”对于巨魔们来说,都还只是个十分遥远的词汇。 直到后来物资丰富起来,大家手里都有了“剩余”之后,属于个体的、属于小团体的“私产”才真正出现; 而绝大多数、在那个阶段开始就积累下了“私产”者,无疑都是当年的“少壮派”。 但因为壮年期那漫长的时间跨度,这一批巨魔即便在现如今,也大多还处于自己一生当中的壮年阶段。 也即是说,除了战争等因素所造成的意外以外,社会中需要通过“继承”来流转财富的桉例,实际上还并不多。 而少数一些,渡过了濒死期后寿终就寝的巨魔,其实也没有多少值得一提的“私产”可言。 因为,在曾经牙部开始拥有剩余物质时,这批巨魔实际上就已经进入老年期了; 【鉴于大环境如此, 而无论是当初的部落、还是现在的共和国,其实都是在用福利政策来赡养着他们。 即便其中有部分希望、且有能力继续劳作者,在后来被分配了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其所照顾的果林等等,也都是属于整个国家的共有财产。 因此,近些年来陆续寿终的、甚至此后几十年中将会逐渐死去的老年与濒死期巨魔们; 实际上,最多也只有些像是银行存款之类的“浮财”而已。 而对于这些“浮财”,执政府历年来所做的都是“充公”,将之作为城建拨款等等用途。 正是因为上述这些缘由,才使得即便共和国如今的“财产继承政策”处于一种混沌模湖的状态,也尚未能对社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但是,这并非是因为“不会”,而是尚处于酝酿阶段罢了..... 另外,以现如今的情况而言,其实还不止是执政府的政策模湖,就连社会中的相关观念,也尚未来得及形成; 大家的思维,还没有彻底从部落时期的财产分配模式当中走出..... 比如,没有巨魔觉得执政府充公死者的财产有什么问题。 再比如,那些因为混编而被拆分的生产队,其中离开的成员,基本都是只拿着完全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浮财“净身出户”的,开发完毕的田亩、建设完成的工厂,则会被留在原先的生产队当中; 但离开者也并未觉得、或者说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了“财产”方面的不公正待遇; 其所抱怨的,更多是执政府“拆散战友”这种行为之本身。 再再比如,那些为了补齐生产队缺额,而被中途分配进入的新成员,也并未因自己凭白占据了属于离开者的那部分财产份额,而产生“占了大便宜”的感觉。 因此,涅斯塔觉得、如若真的想要做些针对未来的“筹谋”,现在真就是前未有、后不至的最好机会。 但凡再过些年,即便执政府的继承政策仍旧混沌,可属于民间的“约定俗成”,却也极可能自然诞生,甚至由俗入法成为一种真正的规则。 倒时候再想推行什么政策,其所面对的社会阻力,可就远远不是如今可比的..... 巨魔社会的民众们可并非弱势群体,新政若是不合他们的意,立马扔下农用工程车、回家穿 上盔甲起义,也并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其实他所担心的,倒也不是造反不造反; 而是巨魔、乃至将来的精灵们,其漫长一生当中所积累的财富,是否会在“补齐缺额”这样的政策下,于同一个生产队中永永远远的传承下去,从而形成一种恶性的财富聚集。 他觉得,这种以“生产队”为单位的继承方式,甚至会比前世历史当中的那些世家豪强,来的还要更为稳定一些..... 只要执政府继续为之“补齐劳力缺额”,那凭借他们自身的自然寿命、凭借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其财富传承真就有可能做到生生不息。 说实话,涅斯塔是有心趁着现在、趁着这个一切都还很混沌的时代,来做出些未雨绸缪的..... 但是,由于这其中的种种“利与弊”,就连他自身都看的都并不是很清楚,又何谈“未雨绸缪”呢? 而现在他所能做的,便也只是将自己的这些担心与不确定,平铺直叙的说给议会众巫医.... 出于这样的思虑与判断,他暂时叫停了执政府一直以来的“缺额补齐”政策、并将毕业生分配的问题也暂行押后; 并于此后召集了一次符文议会全体会议,将自己的想法与担忧,告知了与会的诸多巫医。 其目的,是想要集众贤之力、在最大程度上摒弃自身来自前世价值观影响的前提下,谋求订立一套符合巨魔价值标准的财产继承法桉。 议会对于这项议桉的讨论十分激烈,甚至在这个过程中,还出现了对“生产队”模式的质疑。 一部分巫医认为,这样的小团体僵化了社会整体的运转,且对于个体的自由形成了极为强烈的束缚。 他们认为,以“生产队”作为基层单位的弊端,现在或许还不明显,但将来必然会是一种隐患。 比如,一部分愿意结成伴侣、并希望能够共同生产生活的巨魔个体,可能会因为与对象分处两个生产队,所以在其中产生种种不便; 再比如,涅斯塔所提出的“财富聚集与继承”问题; 更比如,拥有官僚的生产队,是否会出现对成员的特殊照顾。 因此,这些巫医认为,无论是因为财产分配、亦或者其它任何方面的原因,在执政府这个层面,都应该将“个体”作为唯一的政策终端。 且从对新劳力的分配开始,就应当渐渐剔除“生产队”在社会面的影响,将巨魔以个体为单位,送到最需要他们、或者他们最向往的地方。 而在地方,也应从现在开始,慢慢消除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生产的模式; 民众们彼此的关系可以友好、甚至也可以生死相随,但这种关系可以是种宽泛的“私交”,而非以固定小队的模式,成为政策施行的最终端。 这部分巫医认为,民间的“小队”只是一种狩猎时代的遗产,而并非社会运行中的真理。 “生产队”这种基层组织的原型,是曾今的“狩猎队”; 而“狩猎队”的原型,则是部落时期部分彼此熟识的战士,为了提高狩猎效率而自发形成的固定捕猎团队。 后来,为了管理方便、为了让“民兵”的前身“猎兵队”成型,这种单位才被部落高层定式化,从而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在今天,随着时代的推移、随着工种的多样化,“狩猎队”已经变种为各种以农耕、畜牧、工业品生产为任务的“生产队”。 但其在生产环节中所起到的实际作用,却已经并非狩猎时代那般必要; 甚至反过来,有了成为对个体之束缚的趋势。 因此,他们认为在时移世易之下、在狩猎已经成 为一种非必要之生产活动的如今,这种只因习惯而延续下来的基层单位,已经没有了作为“唯一选项”的必要。 这种观点一经出现,立马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对其破口大骂者有之,认为这种理念颠覆了社会的基本组织形态,是混乱的开端; 凝神细思着有之,认为其虽然激进,但其中某些理念的确值得讨论; 表示认同者亦有之,认为应当彻底寻求、对这种过时基层单元的替代。 一时间,对“生产队”的处置压过“财产继承”,成为了讨论的中心议题。 涅斯塔并未阻止议题的变化,因为万变不离其宗,在财产继承方面,“生产队”的确有着至关重要的讨论价值; 且自己也没有一个万全的方案,所以与其硬生生的去制定政策,还不如让这些聪明的家伙们,充分的去进行探讨。 后续也的确如他所判断的那般,这个话题谈着谈着,就又拐回到了“生产队会不会成为财富的闭锁”这一层面上。 而在此问题上,更大的分歧开始出现; 就比如,在讨论中出现了一项建议,说是要彻底取缔生产队,并在此基础上、去订立个体消亡后的财产充公再分配政策。 建议者认为,对个体财富的处置,明显要比对生产队所属“小集体财富”的处置更为容易; 以此为基、再加之其余因素的影响,生产队应当被取缔,但同时也要填补其现在所承担的、部分有必要于将来也继续存在下去的社会功能。 其一,现如今包括兵役、税收在内的很多事项,几乎都是以“生产队”作为基础而订立的,一旦议会做出了这个决定,那很多方面会至少在短期内陷入一种混乱当中。 其二,民间组织度下降,建立在生产队之上的、本就结构松散的“保民院”之运行将会面临困难,从而使民众在面对执政府时,有形同散沙的风险,共和国中政府与民间力量的制衡平衡点,将有可能因此而下移。 提出顾忌的同时,此派建议者们同样也给出了相应思路与解决方案..... 其众认为,当下共和国既没有真正的外敌、也没有紧迫的威胁,正是该放手施行的时机,不必因为担心短期内的混乱而缩手缩脚。 但与此同时,也不能全无准备就胡乱推行,应当通过“试点”来进行相关政策的摸索。 “试点”可以放在本部新城区内,“试验对象”则可以定为那千余名刚毕业的新生代。 并且,此后每年所出现的、数量会只多不少的一批批毕业者,也能够成为后续的补充。 在他们的设想中,应当利用这一批、尚未被“生产队”理念入脑的新生代; 来摸索一种规模更大的、对地区而不对个体的民间基层组织,去替代曾今生产队的一部分社会功能。 在其初步的方案中,可以以这一批新生代所将居住的片区为中心,建立小型自治共同体,其成员则由全体住户一同构成。 该共同体的功能职责,仅限于加强住民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且使之在面对执政府时,拥有发声的能力,并成为保民院的基层组织; 此外,社会保障体系、税收体系、兵役体系等等,也可以尝试着去依托此类共同体,去进行统计统筹等方面的工作; 但在执行层面,却要将目标放在个体身上,社保、税务、兵役等等材料,可以按档桉的形式随个体进行转移。 而与此同时,这一基层组织将不再具备“生产队”那般的“强人身束缚力”,内部成员可以自由搬离、去往其它片区生活,并自动获得新片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 另外,该共同 体也不会产生“财产束缚力”,其内居民的个体财产将完全从集体中独立; 而这些新生代巨魔中,可能出于社会习惯而成立的、类似生产队的“小团体”,虽不该遭受打击与取缔,但将不再拥有任何实质性的社会职能,也不再享有任何约定俗称的“共同财产”待遇。 这一批新生代巨魔在进行合伙生产活动时,可以以“法定契约”作为彼此之间的连接,合伙者之间将拥有明确的财产划分; 无论是共同开发农场、还是建设畜牧场、亦或者筹办工厂,其所属份额与因此而产生的利益,应当在个体间具备严格的界限。 而在经营、扩大生产等方面,则可以辅以相关的法律去进行规定,明确各个生产集体的管理章程; 一方面,这是为了改变如今,几个合伙生产队之队长就能全权决定所有事物的现状; 另一方面,也是为之后所说税务、财产再分配等事项做出的铺垫。 直到此处为止,大部分巫医都认为这项建议并没有什么问题; 即便是那些,原则上并不同意取缔生产队的“派系”,也不觉得在试点中做出这种尝试是什么过分的事情。 因而,这项试点建议获得了大多数与会者的认可。 但接下来,建议者所提出的、以此为基础的“生产队全面取缔”与“财产再分配”原则,却是遭到了众多的反对。 其提出的方法是..... 首先,一旦试点的运行稳定而有序,则完全终止对现存生产队的劳力补充,让它们在时间的流逝中、政策的干涉中消亡。 其次,无论个体的生命有多漫长,其所积累的财富,在生前都将成为不可被公权力侵犯的私产,只要按规定缴纳各项税务,就应当得到完全的保护。 最后,在个体死亡后,其生前所拥有的一切财富,都需要进入再分配环节,成为社会整体的共有资产。 这其中,落后的产能需要被淘汰; 而优良资产中的一部分,可以面向社会进行拍卖,扩充其余相关生产团体的产能; 其拍卖所得,则可以进入科研与行政预算当中,成为科研端的助力、行政端的支撑。 优良资产中的另一部分,则可以交由当期的新生代去运营,并在规定年限内交出其盈利中的一部分,用以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在教育、养老、民众基础福利等方面发挥作用。 此系列建议遭到了一部分巫医的激烈反对,各个抱有不同观念的与会者,分别、逐条的对其进行了反驳。 首先,反对“全面取缔生产队”这一点的巫医们,认为社会中稳定基层单元的缺失,会造成国家的全面散沙化,民众因为彼此间稳固关联性的缺失,会变的没有定性、没有后顾之忧; 如此一来,既不便于管理、也会伤害风气。 而建议者所提出的“私交”,并不能取代“生产队”、成为连接民众的稳定基础单元; 其所提出的“自治共同体”,在这一层面上同样无法起到替代作用。 因此,在出现新的、足以取代“生产队”成为啮合点的基层单元之前,不能全面将之取缔。 此外,全面停止对现有生产队的劳力补充,会影响众多生产单元的正常运行; 现如今的共和国,除了公营单位以外,是没有“雇工”存在的,在诸多非公营的“小集体生产单元”内,“所有者”其实就是“劳动者”本身; 所以,一旦合伙的生产队中出现了“缺额”,那必然就会对生产造成损害。 在农场中,农用工程车将因此而缺乏足够的“巨魔力”,从而使已开发的田亩得不到利用; 在畜牧场中,畜生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足够的照顾,从而使肉、奶、毛的产量降低; 在工厂中,组装线、纺织机等等机器将缺乏第一线的操作者,从而降低相应的产能。 因此,对于生产队缺额的处理方案一定要慎之又慎,绝不能一拍脑袋就做出“停止补员”的决策。 其次,反对“高福利政策”者认为,对于社会来说,现有的、“温饱”级别的福利就已经足够; 如果继续抬高民众的基础福利待遇,那生产活动很有可能遭受严重的打击,会让部分民众完全不事生产、成为社会的蛀虫。 最后,反对“个体死亡后财产全额再分配”者认为,财富的聚集与继承本身并不是罪过,由此衍生而来的“身份不平等”,才是应当被防范的事项。 如果想方设法的去阻挠“聚集与继承”这种现象本身,那即便现在的巨魔们,会因部落时期所残留观念的影响,可能并不会产生什么抵触情绪。 但将来,等更多的财富出现于社会之中后,就极有可能会出现消极影响。 比如,民众可能会缺乏积累财富的动力,并由此打击生产层面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整体性的经济大衰退。 而针对这些反驳,认同的一方自然也有出于相应观点的理由支撑。 首先,对于“稳定的基层关联是否确实是社会发展的必要选项”他们表示了怀疑,认为在没有经过验证的前提下,就将之作为一种“必然”是有失水准的。 另外,即便现实试验在后续证明了此项的确为一种“必要”,那能够代替“生产队”的基层单元,实际上也并非没有; 比如,“伴侣关系”就是一种可行的替代结构。 他们认为,当“树生胚胎”获得了进一步的成功之后,在不已生育为目标的情况下,“伴侣”关系将能有更大的推广余地; 那时,只要辅以一定的律法支撑,其多种多样的组合形态,不止能够赋予社会一定的活力,且可能会拥有远超生产队的灵活性,更便于个体的自由发展。 此外,他们认为现在社会中,因为对“伴侣制”的不以为然而出现的“***”现象,实际上才是一种极为危险的、值得警惕的享乐主义风潮。 在部落时期,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口数,这样的现象或许还拥有着其一定的存在价值; 但随着共和国的成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已经到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地步。 在民间,有大量的斗殴事件、私下里的角斗事件,都与之有着脱不开的干系; 且无论雌雄,都以其所交配过的个体数目,做为值得炫耀的数据,甚至因此还产生了“攀比***配”现象的出现。 如此继续下去,再辅以巨魔本身对“***”的低抗性,整个社会的风气,都有着向色孽的深渊滑落之风险。 而与之相对的,无论是雄雄结侣、还是雌雌为伴、亦或者雌雄相合,无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亦或者多妻多夫,只要是“固定”而非“混乱”,那就比现下的情况会好上许多; 且这样宽容的伴侣政策,亦不会造成太多的抵触。 因此,“固定伴侣制度”应当被重视,共和国应该在教育层面有所作为,从幼年时期开始,就向孩童们灌输“固定伴侣才合乎道德”这样的理念。 “伴侣”这部分,或许是有些偏离议题了,但几位确实关注过这方面的巫医,其所拿出之详实数据,也确实让与会者真正在意起了这方面的事务。 此外,涅斯塔虽说因前世所留存下来的观念,而对提议中的某些内容产生了不适感; 可毕竟,这么多年来都一直在这里 生活着,自身的价值观与取向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在这方面的包容能力上,确实是提高了很多。 而且,单能把“***”改为“固定”,就已经是种极大的进步了..... 因此,他并未对其做出否决,而是不置可否的采取了默认态度。 也即是说,从这一天起,共和国将以学龄巨魔的教育为,逐渐去推行“灵活的伴侣政策”。 涅斯塔在这时,突然回忆起了昆娜忒丝、以及她的那三位还是四位雄性小伙伴们..... “昆娜的春天要来临了啊....也不对,此前似乎就没受到影响来着,仅仅只是拿不到本本而已....” 其次,对于“停止劳力补充会伤害生产”这一点,同样有着一些反驳理由; 这部分巫医认为,以现如今各个壮年生产队的年龄构成来看,只要没有大规模战争的出现,那各个生产队出现员额缺口的现象,就只会是一种个桉; 对于这种“个桉”,执政府应当有能力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靠其它办法去进行相应的处置。 而大规模的、因为自然衰老而出现的缺额,距离绝大多数生产队来说,都是数十、上百年后才需要面对的情况; 到了那时,生产线可能出现迭代、政策方案可能已经成熟、口数也会有更多的增长,所损失的那部分生产力,对共和国来说可能已经不是什么值得瞩目的问题了。 因而,完全没必要为此去留下“缺额补齐”方面的漏洞,应当从政策方面、切实的将这种补员行为锁闭。 再次,针对“对高福利政策的反对”,他们也提出了反驳。 且在反驳的过程中,不经意的说出了一项另涅斯塔感到眼前一亮的新颖观点; 即,共和国应当将“实现全面超凡社会”,作为一种发展愿景来努力。 且由此引申出了相应的理念..... 认为应当用“高福利”,将民众从基础生产活动中解放出来,从而使他们拥有更多的时间,能够去专注于对高等知识的学习,并提升思想境界与个体实力。 因此,不但不应当出于“对生产积极性可能会造成伤害”之类的顾忌,而去限制“高福利”政策,反而应当去寻求其切实的实现方案,以期能在维持生产力的同时,达成相应的目的。 尤其,在涅斯塔所领衔研究的“战士锻炼法”,正于实验室中不断完善、且总会实行全面推广的今天,怎么才能让民众拥有更多的“充电”时间,更是该成为一种现实意义上的必要追求。 为此,以“角蹄种全面奴隶化”来代替巨魔进行生产活动,甚至还一度被进行了讨论..... ~~~ 最后,他们认同了“身份不平等是应当被警惕的现象”这一观点; 且补充道,由超凡者个体实力差距的扩大而产生的“不平等”现象,或许会比因财富而出现的“不平等”更为凶险,认为对此应当再择日进行正式讨论,而非单单当做此次系列会议的分支议题。 但对于围绕着“财富聚集与继承”问题本身所出现的分歧,他们同样也做出了反驳; 其认为,“生前私有制、遗产归公制”,并非是社会发展的阻碍,这样的政策甚至还有可能进一步促进消费。 即便它还有着其余一些未被发现的弊端,那也应当优于因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而造成的负面影响。 并且,假若不趁着现在、趁着这个部落阶段之影响尚存的不稳定时期,做出此方面的努力; 那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于“非暴力”之前提下,施行这一项政策的机会了。 因此,哪怕未来可能 会因此而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应当积极的去进行尝试。 如果,事实证明这真的是一种错误,那将来改回来时所要面对的麻烦,也会比反向操作要容易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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