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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高武,我能继承诸天大佬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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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10%浓度血种 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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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千水城,整个江州,甚至是整个殷朝。 最不缺少的人员是什么? 不管对谁来说,毫无疑问,是帮派分子!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朝廷在通过对科技星球的殖民掠夺,在全国各地进行大建设的过程中,并没有进行扫黑除恶。 这就导致原本在工业时代之前就趴在百姓头上敲骨吸髓,作威作福的帮派组织,在殷朝工业化之后,汲取了最大的那份时代红利。 一个个帮派势力,发展的如火如荼,烈火烹油。 最起码,之前的帮派还只能从事一些收保护费、水运关卡、勾栏赌场、黑拳走私等产业。 新时代之后,不仅娱乐会所、酒吧夜总会这些相关产业相比之前的窑子赌坊吸金能力强上好几个档次,也不说贩卖军火、卖冰糖啥的。 光是用那些捞女下海拍片,这个殷朝前所未有的新生行业,就足够赚的盆满钵满。 刚刚从古代封建社会走出来的殷朝百姓,哪里收到了这种刺激? 如此巨大利益的诱导之下,为了上位,为了争夺地盘,帮派之间的斗争厮杀,也是格外的激烈。 不分昼夜,每个街角暗巷,都不时有人横尸当场。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相互拼杀,血溅街头也不在少数。 在这种情况下,墨荒是不是弄死几个帮派分子,让血蛞蝓吸光他们的血液后丢河里喂鱼,也很难引起他人的注意。 只不过这些帮派成员之中,死在他手里的劲力武者有点多。 没办法,谁让劲力武者气血旺盛,血蛞蝓吸收之后,分裂速度快了好几番。 墨荒这样做,也是为了好少做杀孽。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不愿乖乖去死,偏偏要去反抗。 黑石区,一个阴暗的小巷。 “嘭嘭嘭嘭嘭嘭~!” 六声枪响! 这位刚刚抢劫了一位富家学生的黑帮混混,拿着一把左轮,连开六枪。 枪枪命中! 所有子弹,全部打在墨荒的胸前。 这位混混是银刀帮的成员。 现场原本不只有他这一位帮派打手。 但是他帮派力的哥们都死了。 在抢完那个富家公子哥之后,他们几人遇上了墨荒。 不到几个照面,其他兄弟就惨死当场。 那位混混很快就知道,墨荒是个实力强大的武者。 他这种人,根本就不是对方一合之敌! 还好…… 他有枪! 这把他花大价钱搞到的左轮,不知道多少次救了他的命。 现在,又一次派上了用场。 只是…… 连中六枪的墨荒并没有像其预想的那样倒下。 之间眼前这个帅气的男人,默默解开了衬衫扣子,敞开了中枪的前胸。 六颗子弹,一颗不少,镶在墨荒身上,只打进了他的身体不到一厘米。 “怎么可能?” 如此近的距离,用身体硬抗子弹, 就算他们银刀帮的老大,也不可能做到! 墨荒只是站在默默取下胸口陷入肌肉力的子弹。 那混混站在原地,吓的拿枪的手的握不稳了。 “有点痛…还是不能毫发无伤的挡下子弹。” 墨荒在实验星膜的防御。 吸收了4天的八门罡劲,距离无视子弹,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不过现在他已经知道,手枪之类火力并不太猛的枪械,已经无法对其造成生命威胁。 取下子弹之后,在浓度逼近10%的血种作用下,那六个浅浅的弹孔不到半分钟就恢复如初。 墨荒拿出一条面巾擦掉血迹,就像完全没有被枪击中过一样。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站那瑟瑟发抖的帮派分子。 “就用这东西,送你上路吧……” 他拿出一颗子弹,屈指一弹。 “咻~!” 在劲力的作用下,这颗子弹以不弱与枪械的威力射向了对方脑袋。 大脑被贯穿,只要这家伙不是墨荒,绝对死的不能再死了。 “吸收了这几人的血液,血蛞蝓就能再次分裂。” “留下一条作为母体,剩下的应该够我把血种堆到10%了。” 这些天,墨荒不知道死在自己手里的黑帮成员到底有到少。 他已经厌倦了这种无聊的猎杀游戏。 每天盯着这个社会最为阴暗的角落,最无视法律秩序的一群社会渣滓。 看着他们做出的这些龌龊事情。 然后追溯他们的头头,帮里的那些上层老大,发现这些人更加的恶心。 墨荒甚至开始厌恶人类这一物种! 他本来就对无端杀人的行为很是抵触。 刚开始,还能安慰自己是在为民除害,杀了他们都是应该的。 后来他就领会到,这些安慰自己话没有任何意义。 杀人就是单纯的杀人! 除了让他的血蛞蝓,不断地繁衍分裂,任何其他的意义都没有。 “没有意义…这个世道是不可能变好的!” 地球也是, 殷朝也是。 没人能在根本上改变这一切! 比起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事,还是怎么让自己过得爽更为重要! …… 随着第二十多条血蛞蝓被血种吞食殆尽。 血种的浓度,终于突破到了10%。 体内血种浓度在血液之中达到了这一浓度,不仅大幅度提升了墨荒的肉身活性和气血强度。 手上状态下的回复效果,也完全上了一个台阶。 “而且,10%的血种,激活了一个新的能力——暴血!” 所谓暴血,就是通过消耗自身血液,爆发出更为强大的战斗力。 暴血之术,还有另外一个名称——血之狂暴! 此种状态下,能够将血液转化为气血之力,短时间之内实力飙升! “10%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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