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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荆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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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最早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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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无命一直不承认自己是帮主,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帮中发号施令。 因为帮中没有人不畏惧他右手中的剑。江湖上也没有几人能是他的对手。 金钱帮的每个分舵都有分舵主,总舵是帮主所在地,由帮主亲自管辖,并没有分舵主之职,下面只有一个总舵队长和副队长来协助帮主管理总舵中的事物和弟子。 所以这个总舵队长就相当于分舵的分舵主,但又因为这个职位是在总舵这边,所以这个队长在帮中的地位要比其他分舵主的地位还要高一些。 这次选新队长荆无命决定摈弃以前的做法,用擂台比武的方式选出,最终获胜者出任新队长。 这次比武金钱帮的弟子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富贵在天生死有命。 周通通对权利啥的并不感兴趣,而且他也不想出太多风头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并没有报名参赛。 但是赵连芳对这件事很感兴趣,他不但报名参加了比赛,还一路过关斩将杀进了决赛。 在一众报名参赛的弟子中总共有六人最终进入了明天的决赛。 在这六人中论武功实力赵连芳获得这次比赛冠军的概率最大。所以周通通和张顺都很替他高兴。 明日便是比武决赛的日子,胜出者就是新的总舵队长,不管是谁当了队长,结果出来后大家都要庆贺热闹一番。 这是荆无命当众许诺给大家的。 在总舵这种大搞庆祝的事情在上官金虹做帮主的时候大家是万万都不敢想的。 周通通接到的任务就是采购明天庆祝用的酒,而金钱帮总舵所有用的酒正是这家同福酒馆专门配送的,所以他只需到店里跟掌柜的说一声报个数目和送货时间就可以了。 对周通通来说这应该是一个再容易不过的任务了。 早上同福酒馆刚刚开门营业,店里已经有了一个客人。 周通通一边吃着炸糕一边走进酒馆。 他此时还不知道他以后的人生将会因他迈进这个酒馆而发生改变。 炸糕是周通通在来的路上买的,总共买了五个,已经吃了两个,手里还剩三个。 为了今天的这个任务,一大早他就从总舵出来,连早饭都没吃。 他路过一个卖炸糕的摊子,做炸糕的是一个小老头。 周通通从来没吃过这东西,看着就喜欢,于是一下子买了五个。 老头一边收钱一边惊讶道:“哪里有人能一顿吃的了这么多?” 原本周通通还担心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找到同福酒馆,没想到很快就打听到了酒馆的方位,并且很容易就找到了到达酒馆的最短的正确路线。 这一路走来,他都有一种似曾熟悉的感觉。 周通通怀疑这种感觉应该是触发了身体以前的某种记忆引起的。 毕竟以前都是二零二三来这里给金钱帮买酒,所以这个身体里可能就会存留一部分的记忆。 今天酒馆的第一个客人并不是周通通,他只能算是第二个客人。 周通通一进酒馆的店门,就注意到了靠门左边的一张桌子前坐着的那个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身上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色长袍,他的脸色有些苍白,面颊消瘦,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对薄薄的嘴唇,他的鬓角已经有了一些白发,两边的眼角刻着数道深深的皱纹,但是他的眼睛就像年轻人的眼睛一样明亮而清澈,正是因为有这样一双年轻的眼睛让他看上去并没有那样老。 周通通的眼力是极好的,他在此之前并没有见过这个人,他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可是当他第一眼看到这个中年男人时,内心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亲切和温暖感油然而生。 周通通从第一眼见到此人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 中年男人正安静悠然的侧对着门口坐着,他正看着酒壶像在发呆。 好像是闻到了里面美酒的香味,中年男人抿了抿嘴很想喝上一口,但是还是忍住了。 这时他感觉到有人在盯着看他,于是他的目光也从酒壶上移到了周通通的身上。 他知道看他的人一定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因为此时酒馆里只有他们两个客人。 中年男人的目光锐利却不伤人,他的眼睛温暖明亮仿佛会说话。 周通通觉得应该上前和这个如此有魅力的男人认是一下。起码打声招呼也好。 就在周通通打算走过去的时候,店中的小二半路迎了上来,笑脸道:“大爷你可有日子没来了,我们钱掌柜可一直都惦记着你呢。” 小二声音很大,他们这些跑堂的平时说话的声音都很大,就怕客人听不到似的。 周通通这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是他知道他的这个身体不知来了多少次了。 因为昨夜他的黄衫刚洗了今早还没有干好,所以他这次出来并没穿金钱帮的统制衣服,而是穿了一套他自己的普通便装,头上也没有戴斗笠。 周通通心道,不用穿戴金钱帮的打扮他们都这样热情,看来这个酒馆的人都跟原来的那个二零二三关系很熟,不用看衣服待人,看来这个酒馆的老板也是很会做生意。 周通通自是不认识这个小二的,但见他如此热情的和自己打招呼便猜测到二零二三可能每次来都会照顾这个小二,所以他才会对他如此热情。 酒馆中跑腿的差事多是没有薪水的,收入基本都是靠着客人给他们的打赏,所以他们都很会讨好那些有钱又大方的酒客。 周通通从怀里摸出一颗碎银子,大约有三四两多。这些天他在住处把原来二零二三的东西翻查了一个遍,虽然没找到多少关于二零二三的线索,却发现这个人很爱攒钱,而且还攒了不少钱。 周通通花钱也很大方反正也不是自己的银子。他把碎银子递过去道:“这是赏你的。” 店小二两眼放光,躬腰双手接过赏钱,高兴的连声道谢。 这时后墙的门帘掀动,从后面走出一个高个男人,这人看上去五十多岁的样子,一张长方脸体型偏瘦,头戴灰色方帽身穿青布长衣,稀疏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善于算计的眼睛,颧骨高高耸起,下颌留着一小撮山羊胡。此人正是这家同福酒馆的钱掌柜。 钱掌柜一见周通通,也是一脸的高兴,他热情地拉住周通通的手道:“大爷今天这么早来,府上一定有好事情要照顾咱们了是不是?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还是到里面去说吧。” 钱掌柜的右手粗大有力,抓在周通通的手腕上就像一只铁钳子一样。 周通通发现到这只大手的拇指和食指的内侧以及虎口都有很厚的老茧。拿笔杆子的手怎么可能是这样的手? 想来可能是这家酒馆生意不怎么好,这个掌柜的雇不了足够的伙计,所以经常干着劈柴搬坛子的体力活,时间久了手也就变成这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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