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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悠哉的汉末群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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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穿越者的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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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维知。” “年岁?” “八岁吧?” “到底多大?” “九岁吧,九岁!” “祖籍哪儿人?” “并州吧?” “到底哪儿的?” “我哪儿知道啊!我还是个孩子!自幼孤儿,收养我的爷爷路上饿死了.....” 登记官一脸不耐烦地看着面前这个卖萌,委屈的一脸的小鬼,你tm那么脏,这么一弄,何其恶心你知道吗? 装可怜?妈蛋!这活过半年逃难的会有个省油的灯?搞笑!这种他见到的多了,说不定手上带着人命呢!虽然是个小孩,少见但他依旧没把人当普通孩子看。 迅速登记造册打发王维知出去洗刷,因为是孩子所以给予特殊待遇。 这让王维知受到了终生难以磨灭的羞辱,本来也是为了防止带入疫病,王维知也还小,所以交给了两婆子帮忙,多么“好心”的官哪! 屁!前世虽然自己28岁没房、没车、没女友的三无老处男,如今却被两个的大妈级的妇人用鬃毛刷摁着洗了个澡,反抗无效,小胳膊小腿的实在拗不过堪比他腰粗的巨手,尊严尽失。 其间被揩油无数,大妈当然是开玩笑,可小王维知内心受到了不可磨灭的创伤,他一脸生无可恋...... “可怜的小家伙,咦?你带的这个珠子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一个大妈一边用蒲扇大的手给王维知搓背一边开口询问。 王维知一脸放弃治疗的回复:“这个啊,我到这儿一直带着的,估计跟身世有关,没敢丢,洗干净一看挺漂亮的,估计能换不少钱。” 提水进来的大妈一听就是一巴掌呼过来,拍在王维知后脑勺上,王维知一头撞水里,在水桶里吐了半天泡沫没缓过来。 “你个瓜娃子,怎么能说这么不孝的话,父母留给你的打死也不能弄丢啰,怎么说去换钱?” 王维知震惊,这社会是怎么了,俩明显没文化的大妈居然都将孝廉看的如此之重,不过自己又不知道在原身的身世是怎么样的,自己是外来者,过好自己就行了。 “反正我没见过我爹娘,他们从小就丢下了我!”王维知一脸委屈的轻轻发言。 【原来自小是个孤儿啊!可怜的孩子连爹妈都没见过就成了孤儿!】 俩大妈顿时内疚的一塌糊涂,同情心泛滥成灾,各种嘘寒问暖。 王维知又说了这半年的经历后,两人彻底哭成了泪人,刚刚拍他一脸的大妈还决定将以前自己家丢弃的草棚送给王维知,让他有个落脚的地方,而且离县城不远,两年前她家换了新木房,原来草棚没用了,不过应该还能住人! 而另一个则说是要帮自己打听一下身世。 我勒个去!这哪跟哪啊,王维知无限感慨在古人的热情,也感慨只要能吃饱饭,这里的百姓竟然如此淳朴! 本想卖一波可怜的王维知没想到竟然收获如此之大,难道自己是主角? 虽然是个草棚吧,但落脚的地儿是有了,不用再天地为床了,他默默的想,然后越想越想哭,以前看小说,别的主角是各种逆天,各种Buff加成,自带成长天赋,到咱这儿怎么就成了难民?风餐露宿,垂死多次! 半年哪!结果就得了一草棚,自己还庆幸不已,而且这草棚还自带一下雨就全自动淋浴器效果,划算...... 个屁啊! 不过不怕,王维知心中YY,自己貌似是穿越者啊,貌似“主角”啊! 想想那么多主角,哪个不是先苦后甜,时来运转,虽然自己比较惨,但他相信自己好运很快就会到来。 然而现实打破了他的YY,肚子饿啊,没吃的了啊!王大婶给的一斗粗粮吃完了,怎么破? 笑话!这能难倒当了半年难民依旧活成奇迹的王小天才? 这一路上的挣扎求存写下来就是一整套的野外求生指南! 于是第二天村东口王屠夫家打鸣的公鸡首次没有扰人清梦了,相信王屠夫今天能睡得极好。 ........ 至于王维知家则多了张荷叶,上面一堆碎骨。 王维知打了个饱嗝,一脸不爽的看着对面的懒汉。 算是邻居吧,王二赖子,村上有名的懒汉,昨夜的共犯。 被昨夜王维知神乎其技的技巧折服,再就是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到,然后死皮赖脸的要学这一手。 Y的谁信啊,谁会三更半夜蹲别人家的墙角,难道说给别人看门? 不过没办法,这个时候也只得答应,以求平安咯,原本这鸡他能吃两天的,现在只能唉~ 王二赖子对这熊娃子算是服气了,昨儿王妈子领人进村时看着怯生生的,这偷鸡技术可谓叹为观止,想他这么多年来偷鸡无数... 咳~ 大半被发现后被揍,就没能像这娃一样一声不响的! 有些丢前辈的脸了啊,咱这么好学,当然不是为了蹭顿好的啦。 早上起来王屠户他婆姨开始骂街了,整村都回荡着她摄人心魄的咆哮声,一边骂一边挨家挨户的找她家的鸡。 只见王维知迅速的将鸡骨打包,将用干灰混好的鸡毛,内脏等等埋进坑里,然后将盖上一块石块,蒙上土,搭好柴火点燃,放艾草熏着,开始烧水,又将摘的野山渣丢的到处都是,再用不知道什么的叶子嚼了一会儿,最后漱口。 行云流水的抄作看得王二赖子一愣一愣的,简直不知所谓! 王二赖子溜了回去,发誓自己什么也不会说,只求之后王维知教他那手偷鸡技巧。 王维知果断答应没问题,表示咱俩谁跟谁啊…… 王屠户他们半个时辰后还是找到了王维知这里,看了看这一地的野果,破罐烧着的热水,热情的请他们喝水的小孩,以及小孩一嘴的树叶味。 看者伤心的惨! 之后送来了半斗米和半斤猪肉,可怜的孩子竟靠野菜野果度日了... 再之后听说王二赖子家发生了械斗,还有王二赖子惨绝人寰的惨叫... 到了晚上王二赖子来到王维知那儿时吓了他一跳,愣是没认出来这体型微微发福的家伙和早上那个竹竿一样人是同一个人! 王维知琢磨着他被打的挺均匀~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过来半个月,村庄变得更加祥和了,打鸣的公鸡不再扰人清梦,王村长家的狗也不再吠人了,大大小小村上丢了七只鸡,三条狗。 本来大家是怀疑王二赖子,可除了王屠户那次发现他一嘴的鸡肉味之外,再也没有过证据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王二赖子也不像有那种智商经常能偷到鸡摸到狗的人,大家对他这二十几年的人生能力相当的相信。 那么只剩下... “不可能!你说他偷鸡还可能一点,可抓狗还没有任何动静,这不可能,才九岁的娃子。” 一个老汉睿智的推理。 “那莫非是进了邪祟?” 另一个老太婆大惊。 村里人七嘴八舌一阵。 最终老村长定论:“一定是这个娃子带着邪祟到了我们的村庄。” 大家纷纷赞同,夸赞不愧是村长,就是懂得多!找到了这么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 一个九岁的娃,跟着难民半年还活着,简直不可思议,一定是妖物,而且人一到咱村就鸡飞狗跳了,想想以前咱们村是多么的和谐。 他一定是灾星!王维知就这样躺枪了,欲哭无泪! 这古人哪,就是喜欢将无法解释的事情归于鬼神。 不过这都怪王二赖子,太贪了!王维知前后只偷了两只鸡一条狗,其他都是王二赖子干的,虽然他自己也有去蹭吃。 王家村最后王维知是呆不下去了,无奈之下只得离去,只有王二赖子一个人送别,其他人都避如蛇蝎。 王维知与他惜别,执手相看泪眼,泪汪汪盯着他看,默默的为他默哀三秒。 想我走之后,他依旧偷鸡摸狗,但村子依旧还是和自己来后一样,那村民会怀疑谁,可以想象王二赖子以后的美好生活了。 王维知灿烂的笑了。 他大笑着走了,大有一种天下之大,何处去不得的潇洒,觉得来自未来的自己还不能跟这些愚昧的古代人抢口饭吃? 事实证明,七天之后王维知只能跟大自然抢口饭吃了!真抢不过这些古代人!只能下水摸鱼,上山抓雀,地里找野菜过活了! 他也很绝望啊,自己虽然读书少,可现代一些基本知识还是有的,讨口饭吃还是可以的嘛,然而那些知识并没有什么卵用。 第一自己太小,第二这里的人很多简直不可理喻。 比如一次王维知去码头准备用杠杆的知识让那些挑夫大吃一惊,跪舔送钱! 花了一个时辰搭了个架子让他这个九岁的小孩能够提起三百斤的货物,可是工头表示完全没必要啊,然后随便找了3个壮汉,松松一只手提走三百斤,王维知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以前怎么发现古人,这么彪悍!而且其中两个壮汉也才12,13岁...... 人家表示花一个时辰架子根本划不来!甚至有些家伙能抬千斤的货物,在别人笑呵呵的鼓励眼神下王维知羞愤的甩袖离去,这群愚蠢的野蛮人,跟本看不到这里面的价值,咱不屑与之为伍! 虽然之后王维知靠野外生存指南过活了,但也震惊不已,一个九岁的小娃在那闹腾,那些最底层的工人竟然也不恼,反而附和他,这就很可怕了。 你想那些个大人凭什么对你一个小屁孩假以辞色,没叫你滚一边去就非常不错了,更何况专门找人验证你的理论。 这么一想,王维知觉得这个时代还是非常开明与纯朴的。 然而这其实是王维知想多了,虽然这货衣衫平平,但是那套说辞还真像那么回事,而且在地上写写画画的样子确实镇住了那群憨货。 虽然他们不知道他在写写画画个啥,看不懂没关系啊,但能确定一点,这TM是个读书人!还这么小的读书人! 没准是哪个世家子弟偷跑出来搞怪的反正不得罪准没错,管他什么子弟,咱笑呵呵的配合着,你总不能怪咱吧,反正没损失,就当陪公子哥儿玩游戏吧。 没错,其实别人还真没把他当回事,完全是王维知想多了,他的带入点自己是个普通小孩,而别人的带入点是公子哥儿,这年代读书人太少了,少到能写俩字儿就算是读书人,能让一片不知真相的围观群众惊为天人! ....... “小王啊,你慢些,这还有,没人跟你抢。” 一个大叔一脸和气的给王维知递了碗水。 王维知几口又呼掉一个馍,喝了一大口水死命的咽下,长长的喘了口气:“习惯习惯,老叔你在我旁边我老有种紧张感,然后就这样了。” 大叔一脸便秘,这TM劳资给你带吃的,你Y的老扎我心。 “咱能不提往事不,这不老叔日子过得下去了嘛,不会像以前那样抢你吃的,以后饿着了就到老叔这来,不少你几个馍!” 王维知一脸震惊,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个一脸和气的大叔,如果不知道这货手上直接或者间接有着十几条人命的话,没准他会觉得这是个好人! 然而他们这群所谓的人间奇迹哪有个好人,比如这个瘸腿的大叔,面上和善,可实际上人狠辣的可以,为口吃的害人一命什么的,在特殊情况绝对做得出来。 王维知同样也不是什么好人,手上直接的人命没有,他太小,没那能力,可间接的绝对不比这老叔少,否则他一九岁的小鬼,凭什么在这流民潮中活到了最后? 心计,狠辣什么的必须要有,良心什么的必须抛弃,唯一剩下的只有想尽办法活下去。 对此王维知没什么好说的,谁又喜欢害人,但相比于自己饿死,那还是让别人饿死的好。 在那群人潮中就是如此残酷,作为人的底线被无限拉低。 王维知笑了,顺着他有意无意瞟眼神的地方看去,一个还算清秀的妇人在那卖馍。 大叔眼中冷意一闪,王维知甩手:“宽心些老叔,规矩我知道,咱们这些人就当不认识谁,我懂,虽然我是小孩,但我有自己的底线。” “没有的事,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懂。”大叔一脸和善的微笑。 王维知沉默了一会儿,想了想:“这样吧叔,二十个馍,以后绝不打扰!” 大叔笑了,笑得很灿烂,很安心。 “不过,老叔可以啊,这么快就找到媳妇儿了?” 大叔连连摆手:“没有没有,我是入赘嫁人,丢人现眼,当不得事儿。” 这下王维知一脸懵逼了 啥?入赘嫁人,几个意思? 大叔有些没脸见人的样子,吱吱捂捂:“她是个好人,自从丈夫死后就没有再娶,虽然是个妾室,但就我这样的人,也是知足了...” 看着他一脸幸福的表情,王维知世界观成功崩塌... 没错,这个时代男女之别比后世还坑,平等谈不上,但女权真的达到一定高度了,男的三妻四妾,女人也可以,有娶妻也有娶夫,这嫁娶之道就是看谁是嫁谁是娶,谁娶谁占据主导。 也就是说一个女人娶了你,孩子那是跟女方姓的。 据说光武帝刘秀,一代女皇,中兴之主,真正开辟了女权时代,自此女人不在比男人低下,虽然光武女皇时期还困难重重,但百多年下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成为时代的一部分。 王维知一个大大的卧槽,当场表示小爷危险了啊,毕竟小爷貌美如花,要被别人拐走当了童养夫,那可就一辈子抬不起头了。 和善老叔复杂的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默默的将包了二十个馍的包给了他。 王维知挂着一脸在这个世界生活可能会很难的表情缓缓离去。 远远的忘了眼低声下气给清秀妇人擦汗的老叔,王维知笑了,这些敏感、狠辣、对一切的怀疑敌视的人其实是那么的可悲而又可怜。 这样挺好,大家相忘于江湖,当一群陌生人真的挺好,忘记过去,掩埋过去,才能更好的生活... 至于他自己,他的过去没什么好忘记的,也无从掩埋! ........ “福,你拿那么多吃的干什么去了?”清秀妇人轻轻问到。 大叔和善一笑:“看见个乞儿想到了过去的自己,可怜他,给些吃的。” 妇人微微一笑:“我当时就是喜欢你的善良,但我发誓不再娶,只能委屈你了,放心,我会把你当成夫君一样对待的。” 福流下了泪水,有愧疚也有幸福,不是因为妇人说会好好待她,而是因为那一句善良,那样的他也能被人称善良,为了这道光他能纵身扑火,虽死无憾! 王维知没打算专门寻找这些人,他还小,别人可以说他是不懂流民的规则,但他知道这些人,特别是找到了自己家的人,你如果有一丝的可能打破他们的美好,他们毫不介意掐死你,而且是尽其可能的掐死你。 他理解这份心情,因为他也也见到过自己的光明,如果有机会,他愿意为那光倾尽所有。 所以这些疯子他一点不想招惹,只不过当时睡大街恰好蹲在那家铺子,没办法,老叔还以为他是来投奔他的,要不是他还是个孩子,没准要出事。 王维知恶狠狠的咬下最后一口馍,红着眼道:“作为一个穿越者的尊严,我还能给尿憋死?哼!有什么了不起的。” 说完壮烈的向前面一家青楼走去,毅然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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