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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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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Ch503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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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Ch.503来信 兰道夫·泰勒认为,让小说风靡全国用不着求万物之父。 他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小声"嘟囔的。 勃朗特倒是头一次露出了"獠牙",双眸直视兰道夫:“是啊,先生。” 她停顿一瞬。 “…我当然会选择救您。” 可是,这话非但没能让兰道夫继续向下深入某层关系,反而使他微微挺胸,颇为矜持地收拢那尖锐的下巴,沉声应道:“我相信您的品德,勃朗特小姐。正如您可以百分之百相信我——我也会那样做的。” 勃朗特愣了几秒,默默起身道谢,找个理由去厨房了。 “…这不是个好回答,兰道夫。” 兰道夫捏了捏眉心:“这是正确的回答…罗兰。” 罗兰笑:“爱可不是正确。” 贝翠丝环着罗兰的脖子,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奇极了:“什么是"爱",罗兰?” 罗兰把她散下的头发捋回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罗兰呢?” 罗兰想了想:“违背自我。” 贝翠丝不明白。 “你喜欢画画吗?” “喜欢。” “不要你画画了,行吗?” 贝翠丝头摇得飞快:“不!” “从今天开始你就再也不能画了。” 贝翠丝气恼地瞪着罗兰:“我要画!” “如果你继续画,兰道夫就会生病。” 贝翠丝歪头:“病?” 罗兰:“他会"唉"一下病死,像个臭鸡蛋一样难闻,再也不能说话,冷冰冰的,被埋在土里——如果你还要画画…你还要吗?” 贝翠丝犹豫地扭头看了兰道夫,泪眼婆娑:“…不画了。” 罗兰轻轻碰了下她的眼角:“这就是爱,贝翠丝。” 然而金发的姑娘依然不明白。 她任由罗兰靠近自己的耳朵,听他在耳畔低语: “和兰道夫讲这句话,贝蒂。和他说,"我爱你,哥哥"。” 贝翠丝感受不到这话里的沉重,不过,依旧学舌似的,对兰道夫喊了一句:“我爱你,哥哥…” 兰道夫很感动。 但他还是希望贝翠丝能松开罗兰后再对他说这句话。 ………… …… 关于报纸上的"麻烦",兰道夫和罗兰一致认为(萝丝此刻在家里帮某人写作业,没空参与讨论),将错漏甩给报社里的员工——这对于泰勒来说花不了几个钱。 非要围绕"母马"做个解释,从而达到反转甚至超出预期宣传效果的法子也不是没有,但时间显然不够了。 而且有些事,越辩解越会引发更多讨论。 至于海因斯及他女儿的结局,兰道夫希望罗兰给他一些时间: 毕竟这位在贝罗斯·泰勒时期就早早加入金烟雾,勤勤恳恳干了数十年。 兰道夫要为他想一个合理的、体面的退场方式——不仅仅是他,金烟雾里的许多老员工也是时候卸下"重担"了。 “你不打算要他的命,对吧?”商人问。 “我倒感觉,是你打算要他们的命,”罗兰咧嘴:“怪不得萝丝说你是个邪恶的商人。” “没办法,同我父亲一起打拼的人实在太多,这里面可不全都有智慧——罗兰,"小泰勒"这称呼真不该由他们叫。” 其次。 兰道夫告诉罗兰,等他处理完海因斯,会邀请他的养母和叔叔到不老泉任职——就像他之前说的,拜访。 同时,他也希望罗兰能推荐一位来自审判庭的退役执行官作为挂名员工。 意思很清楚了。 这是他们之前讲好的。 罗兰欣然同意。 接下来是房产。 罗兰委托兰道夫帮忙关注一些伦敦西区的,位置与环境上佳、面积尽量大的土地——他打算搬家,带着叔叔和雅姆。 “你可以和我做邻居了。” “我很乐意,但周围似乎没有空置的。” “总有办法。”兰道夫神神秘秘道,“许多看起来有钱的人,实际上并没那么有钱。如果你肯再花多点,我甚至能把他们情人和妻子一块打包买下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贵族。” “那只能使用,不能拥有。”罗兰说他下流,兰道夫就说罗兰渎神,编造个万物之父的故事教坏贝翠丝。 然后罗兰就指责泰勒家欠债不还,兰道夫还嘴说根本没有他妈的龙。 罗兰说你怎么能给龙起这样的名字。 ——正端烤饼干的特丽莎忽然觉得,这两个人太熟了也不好,整天像街上的混混一样。 “还有一件事。” 兰道夫顿了顿,看向粘着罗兰的贝翠丝:“亲爱的,我们一会就下来,好吗?” 金发姑娘紧了紧罗兰的胳膊,犹豫:“…那快一点。” 兰道夫说当然,吻了妹妹的脸蛋,把她交给特丽莎。 两个人上楼。 不过,罗兰一进书房,就先发现了桌面上摆放的长脖花瓶与几支精神十足的洋桔梗。 “…你知道的,咳咳,勃朗特的小爱好。” 罗兰当然知道。 但恐怕兰道夫不知道。 洋桔梗的花语是"始终如一的爱"。 象征着忠诚与纯真。 显然,作家小姐是白费心思了。 她应该放一枚金镑在兰道夫的桌子上,喻示他们的爱"像金钱一样永恒",没准兰道夫还能由此联想到"她是不是想让我像追逐金镑一样追逐她"—— 罗兰觉得大有可能。 “所以,有重要的事?”他拉开椅子坐下。除了上一次帮助伦敦城富人们赚钱的"远洋贸易",他很少受邀到兰道夫的书房。 商人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开了口的信推给他。 字迹歪歪扭扭。 上面写着:泰勒家(柯林斯先生收)。 “我是个盲人。”罗兰说。 “我是个哑巴。”兰道夫回了一句,翻开进货单自顾自看了起来。 罗兰耸耸肩。 信上的用词十分粗陋,字迹也像个刚学会握笔的孩子——与其说是一封"信",不如说更像一个口信。 落款是波戴丽。 一个陌生的姓氏。 “来泥球马戏团。” “哈莉妲找。” 只有两句。 罗兰看看信,看看兰道夫。 “什么时候的事?” “你离开的那段时间。”兰道夫低着头,一手举着单柄玳瑁框眼镜,一手默默调亮气灯,翻过一页,找到自己想要的,看上几眼,再翻过一页:“我记得那女人是马戏团的,对吧?” 兰道夫并没把这种低等人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波戴丽还是哈莉妲,这些女人追逐罗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她们希望能像摘枝头的叶子一样,轻轻松松伸出手,攀上另一个阶层。 她们不必面对比自己大上二十、三十来岁的男人。 目标是一个可以说整个伦敦城最俊俏的年轻人—— 谁不心动? (当然,一些出身"高贵"的淑女仍然不耻罗兰的身份,但兰道夫也同样不耻她们的愚蠢。) 所以,这封信就是一个信号。 那两行字的意思,和寄来一条蕾丝袜没什么区别。 在兰道夫看来,罗兰与其和这些下流人打交道,不如花上几个钱,到上档次的地方租个长期的、身段软、皮肤白,干干净净的姑娘。 随他挑。 说点不尊重的(虽然兰道夫认为罗兰不会因此生气),以他这位好友的身家和皮囊,哪怕最高级的,那些有过登堂入室记录的(以伎女情妇身份成为妻子)地方的女人,都乐意同罗兰"做朋友"。 甚至他都不需要给她们买什么珠宝、金银和艺术品,只消衣着笔挺,用灰缎带系好垂坠的黑发,用那双沉淀着碎金的眼睛望着房间的某一处,靠在窗畔发上一会呆。 就足够了。 这薪水可比执行官高上太多。 倘若经常这么干,没准还能开一家珠宝店。 这很好,起码,比寄这封信的人要好上百倍——连伎女都瞧不上马戏团里的人。 (当然家庭教师也没有好太多,这也是特丽莎厌恶勃朗特的原因。) “花点钱,罗兰,也许你都花不了几个子儿。” 商人举着镜片,头也不抬,专注于册本上的一行行数字:“马戏团的人可不干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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