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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独生女:系统教我学习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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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未命名草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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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 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 一、二级调研员对应正处; 三、四级调研员对应副处; 一、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 三、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 一级科员就是原来的科员级,而二级科员与原来的办事员相当。 需强调的是,这种对应关系并非严格的对应关系。在经济待遇上,一级调研员高于正处职,正处职又高于二级调研员,因此一级调研员有“大正处”,二级调研员有“小正处”的说法。以此类推,三级调研员是大副处,四级调研员是小副处;一级主任科员是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是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是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是小副科。 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作为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对应关系大致是: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主管: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主管: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主管: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主管: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 1、督办:对应二级巡视员 2、一级高级主办:对应一级调研员 3、二级高级主办:对应二级调研员 4、三级高级主办:对应三级调研员 5、四级高级主办:对应四级调研员 6、一级主办: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7、二级主办: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8、三级主办: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9、四级主办: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0、一级行政至法员:对应一级科员 11、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四)执法勤务警员 警务类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对应关系是: 1、一级警务专员:对应一级巡视员 2. く 二级警务专员: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警长: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警长: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警长: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警长: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警长: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警长: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警长: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警长: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一级警员:对应一级科员 12、二级警员:对应二级科员 (五)警务技术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主任: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主任: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主任: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主任: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二、司法机关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的对应 司法机关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法官 首席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国级; 一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正部级; 二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部级;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一级巡视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巡视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调研员,或一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调研员,或三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或一级主任科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或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或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四级、五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任科员。 特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巡视员;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土纵法官(检祭冒)助埋:对丛一纵王仕科员; 3、书记员 一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书记员: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书记员: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书记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书记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书记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书记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 (一)管理岗位:共10级 按职务层次和经济待遇,对应关系大致如下: 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 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 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 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 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 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 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 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 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 (二)专技岗:共13级 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及经济待遇,大体可以将“正高与正处、副高与副处、中级与正科、初级与科员”对应起来,在转岗或调任时作为参照使用。 比如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正高可以调任正处或副处职务,副高可以调任副处或正科职务。专技岗转管理 V 备正高职称可以转管理五级职易或六级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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