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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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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离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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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乾元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 一月前,洋人约翰中了一枪,和孟超一起来到衙门,跟自己说了被老李跟踪的经过,就去治伤了。 包扎好见过两次,因为等着陈二爷去取赎金,就没有联系。 然后发现文照丢了,自己就去了署府。接着就去了京城,一个来月没有见到这个洋人约翰。 莫非是这个洋人约翰和孟超把文照偷走了? 难道想奇货可居,他们俩单独去勒索陈家? 本来这个侄子也是他俩偷出来的,何乾元越想越觉得极大可能是这种情况,他越想越恼怒,越想越不安…… 自己人财两空,什么没有捞到,还得罪了岳父,搞得骑虎难下,这几天,又和妻子已经有了隔阂,势如水火…… 不过,现在何乾元已经不慌乱了,因为他知道那个一品大员肯定也快对陈府下手了。 一不做二不休,开弓没有回头箭,他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不过,他没想到陈龙的信上所写是撒谎。 他看侄子没找到,倒是心宽一些…… 他笑呵呵的进了卧室对妻子说道:“我还在寻找那个洋人,看样子就是那个洋人偷走的文照。 也不知道藏在哪里,我明天全城画影图形搜索抓捕。” 陈龙女儿本来这几天很生气很恼怒,听见丈夫说要帮忙寻找侄子,还是面露笑容…… 毕竟二人夫妻几十年,孩子都大了,她也不想事情做绝,感情能挽回还是挽回。 即使何乾元外面有了女人夜不归宿,她也决定选择原谅,那个时代男人三妻四妾都很正常。 而且不是丈夫绑架了侄子,那就一切都不算事。 第二天,何知府到了衙门,先让侍卫去约翰和孟超住的客栈去找他俩,掌柜的说一个月前就搬走了…… 约翰和孟超那天被老李跟踪一吓唬,老李说和他俩住同一客栈,他俩怎么可能不搬走? 约翰一个月没有见到何乾元,衙门说去了道署。 这二人在春江府闲不住,觉得这里危险,搬到了城外一个客栈住下,准备等何知府回来再研究下一步。 何知府听说约翰人去屋空,心中大怒,肯定是这二人偷走了孩子,准备单干去勒索财宝! 何知府真的全城封锁,派出官兵全城缉拿洋人约翰和孟超。 官兵搜寻一天,没有踪影,何乾元更怒不可遏,更加断定是洋人约翰和孟超偷走的孩子,而不是陈家的人偷走文照…… 晚上,他回到家,对着妻子说寻找了一天,他的妻子也看到门口官兵来回巡游,她心里既高兴又着急。 高兴的是看来误会了丈夫。 着急的是侄子生死未卜。 连续搜寻三天,洋人约翰和孟超没有任何信息,于是何知府找来画师画下二人面貌,张贴在城墙上,悬赏捉拿,这叫画影图形。 从古至今,法律都是冷酷严明的存在,一旦触碰到了法律,无论你逃到哪里都会被国家行政部门逮住,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现代社会犯了罪,根据一张身份证就能锁定你所在的位置,而在古代,科技与交通都不像现代这么发达,古人是如何逮捕嫌犯的呢? 在影视剧中,官府在抓捕嫌犯时,通常会在各大城墙上张贴一张“通缉令”,也叫“画影图形”。 事实上,正史关于“通缉令”的记载寥寥无几,准确来说只有两次。第一次记载是在《明史·黄绾传》:山西大同发生兵变,礼部侍郎黄绾签发了画像通缉令“绾复图形购首恶数人”。 第二次是清朝乾隆五十一年,河北大名流氓段文经造反劫狱,清政府“将段文经画影图形,到处悬挂。 不过正史不记载不代表没有,很多小说里都有关于画影图形的描述。 《水浒传》中关于鲁智深的描写,根据文中描述的海捕文书,即古代的通缉令,“海捕”指在全国范围内搜捕逃犯。 就像现在说的什么鉴宝节目和拍卖公司全国征集古董的海选。 这个“海”字,我认为是形容面积很大,范围很广的意思,中国人喜欢夸大其词,比如吃饭的大碗叫海碗、胡吃海喝等等…… 文书上一般会画出犯人的肖像,并列出其籍贯、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所犯罪行等信息,以便大家辨认逃犯身份,这就是俗称的“画影图形”。 “通缉令”主要依托于纸张对人物进行素描画像,汉朝之前,若是在竹简上画素描,实在是太困难了。 所以在纸张出现之前,如果汉代之前有通缉令,我想也是画在木板和布匹丝绸上,不过这个没有历史记载,是本人自己猜测。 凭着一张纸上画着并不一定多么相似的画像就能抓到犯人,听起来天方夜谭,不过确实很有效。 首先,古代的奖赏制度。在古代,赏罚制度是分明的,一旦有人举报了嫌犯,是会受到巨额奖赏的。 对于性质严重的嫌犯,赏银几百到几千两白银不等。 而在通缉令上的最后一句话中,写着知情者或者捉拿嫌犯者所奖赏的银子数目。 这对于穷苦百姓来说,无异于一笔飞来的横财,朝廷开出优渥的条件,大概没有几个人能抵得住这个诱惑。 因此就算人们没有见过嫌犯,也会费尽心机去搜寻嫌犯的线索。 其次,官府在追捕通逃犯时,并非按照“通缉令”中的画像来找,而是先发放一个公文。 公文上张贴着逃犯的年龄、籍贯等,之后公文会下发到全国各地。 接下来要依靠身份证明制度进行保障。通缉令中列出逃犯的身份信息,让人们对照他的身份证明。 我以前章节写过身份证明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新唐书》中也有记载,称其为等级身份证明。 每个阶级的人都有不同的证明,如虎符、鱼符、牙牌、腰牌等,上面也会写明姓名等必要信息。 何知府让画师按照约翰和孟超的面貌画了十几张画像,贴在四处城墙上和闹市路口。 孟超长的其貌不扬,不好辨认。约翰卷发,高鼻,蓝眼睛,洋人特征明显,画完几乎和真人无异。 通缉令上写明二人所犯罪行,名字,身高,特征和悬赏金额。 刚贴出一天,就被约翰和孟超现在居住的那个客栈老板看到了告示。 这个老板带着伙计去城内买菜,发现城门口围着一大群人,他俩好奇挤了进去看热闹,看见通缉令上面画着二人被悬赏捉拿,画的正是在自己客栈居住的两个客人。 尤其洋人约翰特征非常明显,连在客栈登记的名字都一样。 通缉令上写着二人罪行:绑票幼儿,知情举报者赏银五十两,活捉者绑匪者赏银二百两。 这个客栈老板叫姓严,叫严飞虎,他四十多岁,身体粗壮。春江府本地人,年轻时候好勇斗狠,会点拳脚,混迹草莽过。 后来他开了个客栈,客人可以食宿,他也会提供酒菜饭食,因为他朋友多,性格豪爽,生意一直不错。 严飞虎看了看告示,心下暗喜,不过他没有声张,他在城内买了酒菜和日用品,还买了绳子和一包蒙汗药…… 二百两银子很有诱惑,他准备活捉绑匪约翰和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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