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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一鬼,炸翻43宗逆天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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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预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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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之城。 张灯结彩,高楼上几个绑着安全钢丝绳的工人挂上横幅,erryChristas。 工人,是死于人间,装空调不幸从楼上坠落的工人。 路上有麋鹿,有漂亮的白马,圣诞老人坐在雪橇车里,正在进行节日前的巡演。 圣诞将至,新年将至。十二月有最美的节日,辞去旧的一年,迎来新的一年。 一栋屋子,客厅装饰着圣诞树。 丈夫正在吃意大利面,看着电视里播放的最新贺岁电影,这电影要花十冥币才能付费观看。 卓别林与Jacklee的新作,希区柯克指导。 喜剧巨星加功夫巨星加悬疑大师,三巨头的合作,喜剧与格斗、悬疑的完美融合,这电影在人间可是看不到的。 电影精彩,丈夫看得入神。 卧室里一张天使面孔脸的女孩问小夕,“妈妈,真的会有圣诞老人吗?” “当然会,还会给你准备礼物呢。” 小夕用毛线织着一双彩色的圣诞袜,正在哄女儿入睡。 女儿,是一个得了“天使面孔综合症”死去的女孩。 丈夫,是在想念之城认识的。 来到想念之城十年,小夕结识了丈夫,收养了女儿,她们都不会老,人间有人持续思念着她们,她们活在想念之城。 传来了门铃声,丈夫去开门。 而后丈夫进入卧室,对小夕说,“外面有个人找你,说是什么梦境警察。” . 小夕起身,走到屋门口,见到了十三妹。 十三妹说明了来意,“我们正在调查关于你的案子。” 小夕愣了一下,十年了。 “到外面说吧。” 小夕带了一件粗毛线的外套,走出家,二人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小夕从口袋里拿出一包摩尔香烟,点燃,抽了口,“不知不觉已经死了十年了。” “你是被人杀死的?” “是。” “凶手是谁?你的养父?工厂的组长?还是那个有些不正常的精神病拾荒者?” “我不知道,莫名其妙的。”她吸了口烟,吐出。 “你不知道凶手是谁?” “完全不知道。” “请将那晚上的事情详细地告诉我。” 小夕点点头: 1月2日的晚上,我从工厂下班,很累,看着天空的烟花,心里只想着快点回家,好好睡上一觉。 从工厂到我家的路程要走十几分钟,沿着河边,有条小路,比较近。 于是我沿着河边的小路走,那地方比较荒凉。 走着走着,我突然听到一阵很恐怖的笑声,我抬头,看到回家的前方路上站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那人对我咧着嘴笑。 我心想,不好,遇到坏人了。怎么办? 我于是改变了回家的方向,朝着另一边走,但那人一直跟在我后头。走得慢慢的,一直笑。 当时我站住了,鼓起勇气,吼了句,“我是警察。” 十三妹听后一愣,“你为什么说你是警察?” 小夕回答,我想吓唬一下这人,我提高声线说,我是警察,你不要动。 果然,那人被吓住了,就没再跟着。 十三妹听后想,小夕所说的那个蓬头垢面的男子,应该就是当初的嫌疑人之一,患有精神病的拾荒者。 “他没再跟着你了?” “应该是没有。” 小夕说,接着我加快脚步在河道上走。大约走了有一百米,回过头,那个蓬头垢面的男子已经在很远的地方了。 我松了一口气,在思考着怎么回家。 毕竟这是一条与我回家相反方向的路程。我又走了一会儿。 看着河面,这里河水太急了,不过有一座很旧的木桥,两块很长的木板延伸过河。 我想着干脆从这个桥上过去吧。 于是我来到桥边,正准备上桥,突然后头感觉有人用力推了我一下,接着我就掉进河里了。 我根本不会游泳,在河中挣扎。 此时我看到了一个黑影站在岸边,是男是女,我当时没看清。 毕竟我掉到河里,我在河中挣扎。 我想喊救命,大口大口的河水灌进嘴里,接着我就看到那个黑影跑开了。 而我,求救无门,就这样死在了河里。 小夕说完,重重吸了口摩尔香烟。 竟然是这样死的。十三妹皱了皱眉,问,“那你的外套呢?你当时应该是穿着一件红色的羽绒外套。” “外套应该是我在河里挣扎时候脱下的。”小夕说。 十三妹想,那外套应该是漂在水上,后来被有精神问题的拾荒者给捡到的。 这样说来,小夕是被一个神秘人所推下河。 这人是谁?是她的养父?是工厂的组长? 好像不太可能,因为小夕当时被拾荒者吓到之后,是走了一条从没走过的、与回家距离相反的路。 那这人为什么要推小夕下河?有什么理由?好像没有什么理由,推了就跑,这是为什么? 二人坐在户外,小夕问,“我的家人还好吧?” 十三妹说,“你的母亲和你的养父分手了,后来又嫁了个人,生了个男孩,她一直很想念你。” 此时丈夫从屋子里走出来,问小夕,“没什么事吧。” “没事。”小夕看着丈夫笑了笑。 十三妹说,“谢谢你,我没什么问题了,祝你在想念之城生活愉快,等到我抓住凶手,回来告诉你一声。” 小夕和丈夫挽手回到屋子。 而十三妹也结束了此次想念之城的盗梦。 . 重回人间,她将情况告知姚若岚。 姚若岚听后想,这样说来,谋杀小夕的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变态的,报复社会的一个陌生人。 陌生人?十三妹和肥佬不解,“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杀小夕?” 姚若岚说: 有这样一种情况,行为动机常人无法理解。 但凶手若就是一个陌生人,出于某种原因,凶手就是想要把一人推下河,无论是谁,凶手就是想要做这样一件事。 于是凶手静静的躲在河边的草丛,等人出现,然后快速一推,之后逃跑。 陌生人杀人,凶手与死者完全不认识。而且作案时间很短,毫无证据。 警察根本无法追查到这人是谁。 凶手很享受这样一个过程,完事之后,一天之后,等警察发现尸体。 凶手若无其实地回到案发现场,站在一群看热闹的人中,看着河中漂浮的死者,享受置身现场的刺激与快感。 内心对社会的嘲笑,对警方的嘲笑,像是在说,人是我杀的,但你找得到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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