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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靖执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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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篇 第四十三章 不能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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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柯山是佛门清净之地,登山直上,共五千七百级石阶。山势陡峭,高耸入云,常年云遮雾绕,石阶湿滑不可蹬。想要焚香祈福的香客们,往往需要在山麓客栈耐心候上一段时间,挑选一个风大雾少适合登山的好日子,方可出发。 山麓下的客栈,唯有一家,先后扩建二十余次,但仍是满足不了待客的需求。故而客栈每一间房都弥足珍重,价格高的出奇。也因此,来梵柯山焚香祈福的人,太多是财大气粗的富豪人家。当然,也不乏很多政治失意的官员,想要登山焚香,求菩萨求佛能够庇佑自己。 前代王朝到处灭佛,故而佛门惨重,不及儒道两家昌盛。梵柯山作为佛门福地,又得朝廷钦点为正统佛法之地,故而香火旺盛不绝。瑰流听娘亲说过,梵柯寺的老住持,已有二百余岁高龄,并且一年比一年要年轻,这是参悟佛法已至返璞归真境界的表现。三教之人与寻常武夫相比,即便境界相同,却往往不擅于厮杀。但这位老住持的实力可不能小觑,依娘亲所言,极有可能排进天下前五,甚至更高。 像这样的隐世高手,世间还有很多。所以武评上的宗师,大多只是图看个乐呵。谁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人比你厉害?比如那武评上的天下第一,自认举世无敌,气焰高到要与天人一战。结果呢?前些日子被人问剑,被砍去一臂,境界下跌,武评位置也直接跌至第五。问剑之人,正是去往酆都顺道问剑的赵秉聂。所以吗,武评说你是天下第一,你还真不一定是天下第一。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大隐隐于市,可能一个酒铺伙计,就是那天下无敌的存在呢?就像是一个不起眼的押镖老人,就能轻松胜过天下第一。 接下来的方向很明确,先去霜花城,然后再去城旁的梵柯山。 在客栈睡过一宿,有青袍道人的领路,瑰流很容易就回到了官马大道上。继续一路南下去往霜花城,转眼四五天时间过去了,风餐露宿,衣尘仆仆,总算是在一天的暮色时分遥遥望见了霜花城的巍峨城墙。这座城的规模远比青钱城和绿带城,除京畿以外,可谓是北方第一大城。城内遍植垂柳,冬秋霜降可见满城冰花之景,霜花二字也因此得来。 瘟神太子接连闹过绿带城和青钱城之后,各地知府全都草木皆兵,凡有风吹草动,必定互通消息。这一日,霜花城的知府大人正如往常一样悠哉饮茶,忽然得到太子殿下即将入城的消息,当即浑身一个激灵,手上没拿稳,百年紫砂茶壶就摔了个粉碎。他连爬带滚,赶忙换上官服,就好像要入朝面圣一样。换好衣服后,带着手下一百多人,浩浩荡荡一路车马,连忙来到城门处恭候。 进城出城的百姓以及把守的士兵看见这一幕,全都感到诧异和匪夷,这么大阵仗,这是皇帝陛下要亲临咋的? 不过也差不多了,不是陛下是殿下,是太子殿下牵马入城。 浩浩荡荡的人群忽然从中间撕裂开,出现一条宽广道路,下一秒,所有人扑通一声跪下,声音震耳欲聋,吓的王姒之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恭迎太子殿下进城!!” 白发男人牵白马,面无表情走过众人,一个姿色堪称绝世的女子坐在马背上,怀捧白猫,有些惊魂未定。 没和那位知府说一句话,太子殿下就这么入了城。 挑选好客栈后,将雪球儿放下,瑰流和王姒之去旁边吃了饺子,走出铺子已是掌灯时分,瑰流疲惫一天,想回客栈休息,打定主意要好好吃一吃“小姒之”。王姒之岂能不知他的小心思,说什么就是不肯回去,无奈之下瑰流只好陪她闲逛。 沿路有许多小吃,王姒之相中了褡裢火烧,看她那副小馋猫表情,迟迟不肯挪步,瑰流就买了一份。结果她只吃了几个,剩下的就只能他来处理掉。她又想尝尝糖葫芦,瑰流这次聪明了,告诉她买了就必须全部吃完,她毫不犹豫点头答应了,可结果和褡裢火烧一样,只是浅浅尝了几个,然后就不吃了。结果就是瑰流刚吃完几碗水饺,又要替她收拾残局,整个人撑的不行。 王姒之又停下了,趴着看糖画,看的极其认真。看画好的糖画被买走了,她下意识看向瑰流,眨了眨眼。 得亏不再是褡裢火烧,一个糖画而已,勉强还能吃下。 瑰流硬着头皮付过了铜钱,见她开心拿着糖画,没有吃,也没有要交给自己的意图,只是歪着脑袋来回看,也就悄悄松了口气。 “你想吃褡裢火烧,我给你买了。想吃糖葫芦,我给也给你买了。我呢,就想吃你一回,你给不给?” 王姒之脸红小声道:“不给。” “我已经放过你两次了,今天可由不得你了。” 瑰流都已经弯下腰,要将王姒之扛回去来个霸王硬上弓,忽然瞥见一家灯火溢彩的铺子,兴致勃勃牵起她的手就走去。 原来是一家富贵气派的饰品楼,沥粉的墙壁上到处悬挂烛台,将簪子璎珞映照的流光溢彩。没有女子会嫌弃首饰水粉这类东西多,王姒之挑的很精细,在一件一件首饰前停留,很久之后又走过,很长一段时间,瑰流也不催促,只是静静等待。 她小心翼翼拿起那双金钗,忍不住轻声自语:“真好看。” 瑰流凑到她身边,轻嗯一声:“看样子不是鎏金是纯金,样子也好看。” 王姒之有些犹豫。 瑰流看的出她其实很想买,也知道她为何犹豫,用肩膀轻轻撞她一下,故作不满道:“瞧不起我?以后整座天下都是我的,小小一双金钗又算什么?就算你想要星辰,我都会千方百计给你摘下来。” 瑰流忽然开心的笑了,直接牵起她的手,“不过你啊,又温柔体贴,又懂得勤俭持家,简直是所有男人心中最向往的绕指柔,我娘肯定会很喜欢你的,我爹就更不用说了,但凡我随便领回家一个,他都能高兴坏了。” 被这么一夸,王姒之当即羞红了脸,想要掩盖,连忙岔开话题,“就这双金钗了,走吧。” 付账无非也就花了几枚金锭子,然后瑰流就急不可耐要为王姒之插钗。尾坠流苏的金钗,步步作响,像是清脆玉碎,使这位天下第八的大美人愈发动人 众人都惊叹这位金钗女子的漂亮,在无数道满含艳羡的目光中,瑰流牵起她的手,二人一起走出铺子。 “接下来去哪逛?还得乖乖回客栈让我吃掉你?” 瑰流眯眼而笑,不怀好意,很快又补充一句:“我可以陪到一直走,直到你累到想回去休息。” 王姒之哼了一声,抬头看他。 在灯火的阑珊处,她是那么美艳动人,夜风掠过,金钗流苏的声音像是撞进了他的心里,柔柔荡漾,心好像要揉碎了。 任何时候都不及此刻的美好。 “你站在这里等我。” 他说完,甚至还没等她回复,就掉头一路奔回客栈。他现在口干舌燥,心是血热血热的,同时紧张至极。 一路奔回客栈,回到房间,小心翼翼从行囊里翻出那个褪色的乌木盒子,将其打开看了一眼,如释重负般站起身,深呼吸一口气,想要稳稳心神。 这个男人平生第一次这么紧张,心脏砰砰直跳。 灯火辉煌的首饰楼旁,不知怎的就围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全在议论纷纷。 “那个金钗女子是谁啊?仇人找上门来了?” “可怜这么好看的姑娘了。” “哎呦,简直惨不忍睹啊。” 从客栈一路小跑回来,没有看见原地等待的王姒之,瑰流突然心生极度不安,用力扒开人群,连撞带挤,终于挤到最前面。 “王姒之!!” 瑰流眼眶血红,疯了一般冲上去,将她紧紧抱在怀中。 被一剑贯穿胸膛,地上是一大滩触目惊心的血。 她气若游丝,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气。 “不许死!不许死!王姒之,你他娘给老子醒过来!醒过来!!” 怀中的她没有任何反应。 城内中轴主道上,一人疯魔般狂奔,像是不要不要,满头白发乱舞,暴戾气息像是一尊杀神。 “别睡,不许睡!” 他沙哑哭腔,“王姒之,你快醒,快醒醒啊,你想不想见你爹了,想不想和我回家了。” “我求求你,你醒醒,你醒醒,我求你求求你啊。” 他哭着哭着,哭了腰。 可背后的她再也听不见了。 唯一能够感受到的,只有湿淋淋浸透一大片的滚烫鲜血。 这个白发男人不知道背上的她早已断气多时。 他不敢知道。 那一夜,有个疯魔般的白发男人登山。 暴戾之气,连那位老住持远远相隔都感到胆战心惊。 她再也见不到她爹了。 他再也不能带她回家了。 背上的她,鲜血干涸,早已冰冷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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