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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飞升,宇宙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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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四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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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色石头人这个大族群被抹除之后,剩下的布舍尔人在萧远的要求下开始迅速组成一个又一个的大型商业贸易组织。 无需帝国动手,这个占据七百多光年星空的庞大星际文明,此刻被彻底拆分开来,变作了上百个大大小小的企业,并被整合到寰宇企业联盟之中。 布舍尔人原本最高的行政管理机构-最高议会被彻底取缔,转而代之的是各個企业内部建立的商业董事会。 这些董事会选择出了可以代表整个企业做出决定的董事长,然后,第一届寰宇商业大会召开。 萧远作为帝国代表、寰宇企业联盟主席、会议主持人参加了这场会议,而剩下的与会者,便是代表各个企业的上百位布舍尔董事长。 站在主持台上的萧远环视了一眼,而后开口:“作为寰宇企业联盟主席,我认为,我们需要为联盟设立一个统一的基准。” 他一边说着,将一份从群星巨企抄袭修改后的商会协定展示在了所有与会成员面前:“每一个寰宇企业联盟的成员,都必须要遵循这份商业协议来进行贸易往来。 “帝国会为你们提供一份军事保护协议、一份超光速航道使用协议、一份附属国条约、一份星际商品清单,你们必须签订。除此之外,帝国不做其他干涉。” 军事保护协议。 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帝国将布舍尔控制下恒星系提供军事保护,确保其免受其他文明打击而毁灭。 该协议生效期间,一切支出由布舍尔企业支持。且收到保护的企业必须将每年33%的净收益上缴。 超光速巷道协议。 寰宇企业联盟成员国可以邀请帝国在恒星系内建立星炬站点以构建超光速巷道来进行商业运输。星炬的建造和运营成本由企业支付,实际控制权和所有权归属帝国。企业每次使用星炬网络,需要支付货物总价值1%的额外费用。 附属国条约。 该条约对成为附庸布舍尔企业的外交、行政和军事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外交方面,布舍尔附庸不得独立签订任何外交协定,所有外交协定,需要帝国授权才能签署…… 行政方面,布舍尔人不得建立政府机构,不得进行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民间基层组织和调动…… 军事方面,帝国不限制布舍尔人的军事发展,只对布舍尔人的军事行动做出限制,要求布舍尔人每次进行军事行动时需要有帝国舰船进行指导,并在军事行动结束后结算指导费用。 除此之外,条约还对布舍尔人的上缴内容做出了要求:布舍尔人每年要将总产出的45%作为朝贡上缴给宗主国。其中每年至少需要提供100亿非克隆人口进入突触凝练机。 星际商品清单。 帝国将依照此清单对企业联盟成员国开放一些技术和商品支持,成员国需要购买。每个成员国每年所能获得的商品和技术支持为配额制,配额大小与企业上缴数额正相关。 即总上缴额越多的企业,将得到越多的配额。 四份协议,从方方面面锁死了布舍尔人独立发展的可能,逼着他们往商业罪企的方向。 45%的总产出朝贡会给布舍尔人自己的生产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以一块手表的生产来举例。 假设布舍尔人使用恒星作为能量的来源,那么他们每获取一度电的能源时,便需要将0.45度电上缴给帝国,剩下的0.55度电才归布舍尔人所有。 一千克的矿石被挖出,同样会被抽取45%,只剩下0.55千克给布舍尔人留下。 假设这0.55千克的粗矿经过冶炼后之后得到的0.4千克的金属垫或合金,那么这其中又要有45%被帝国抽取,最后布舍尔人只会得到0.22千克的金属。 这0.22千克的金属被制作成几个手表后,帝国又会收取45%的手表。 生产链越短,生产出的产品附加值就越低,就越难以用作星际商品对其他宇宙文明出手。 生产链越长,要被抽取的生产环节也越多,最终商品附加值可能要高出几万倍才能抵得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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