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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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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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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布鲁克林想的差不多,迈克尔的脑子并没有被僵尸吃掉。他只是简单询问了事情经过,在听完布鲁克林的版本后,就转而提起了其他事情。 “巡回院的来利·克鲁法官要见你。”迈克尔给布鲁克林接了一杯咖啡放在桌上,像老友闲聊一样,不紧不慢地说着。 “来利·克鲁似乎很看重你,你跟他有过什么交集吗?”布鲁克林想了想,摇摇头,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他想的不是自己跟来利·克鲁有没有交集,而是迈克尔提这件事的目的。 自从l%o酒吧后门一别,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流。乔迁宴会他都没有邀请迈克尔,但迈克尔似乎对此并不以为意,待他一如从前。 布鲁克林仔细观察着迈克尔的表情。他发现,迈克尔对来利·克鲁的印象似乎不大好。 迈克尔第一次提及来利·克鲁时称呼他为“来利·克鲁法官”,这是个很正式的称呼。 太过于正式了。正式到足够说明他跟来利·克鲁是陌生人的地步。来利·克鲁可是第二巡回区法院的首席法官,第二巡回区法院管辖范围为康涅狄格州、纽约州、佛蒙特州。 迈克尔作为第二巡回区管辖范围内的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跟自己的顶头上司形同陌路? 哪怕是政见相左,也不应该如此吧?他至少应该称呼一声“克鲁先生”或“来利先生”,维持一下表面和平吧? 而他第二次提及来利·克鲁更是直呼其名,连“法官”都不愿意称呼了。 这是人的下意识反应。当提及一个人时,如果跟这个人关系尚佳,称呼上就会更近一些,比如雷跟大卫称呼布鲁克林为“布鲁”,布鲁克林称呼他们时,偶尔会称呼为“bro”。 如果跟一个人不熟,会称呼为“姓氏+先生”或更近一些的“名字+先生”,这么称呼是对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的尊敬。 比如布鲁克林称呼温士顿多以“温士顿先生”为名,尽管他跟温士顿背地里恨不得掌控对方。 如果跟一个人完全不熟,也不关心,没有交集,会以职位相称。比如鲍勃提及迈克尔就会称呼为“迈克尔法官”或干脆是“首席法官”。 如果对这个人感到反感乃至厌恶,会连名带姓一起称呼。比如鲍勃提及埃尔法时就直接称其为“埃尔法·科里”。 这种习惯是人长久以来生活中被潜移默化的习惯,听别人提起一个人时的称呼,很容易就能判断出两人之间的关系。 迈克尔连掩饰都不掩饰,就在布鲁克林面前先称自己的顶头上司为“来利·克鲁法官”,后称为“来利·克鲁”。 这可不是个好的信号。这说明迈克尔对来利·克鲁很厌恶。自己的直属上司对自己上司的上司感到明显的厌恶,而自己上司的上司对自己还很赏识,怎么办? 来利·克鲁受人尊敬不仅仅是因为他巡回二院首席法官的身份。布鲁克林在第一次被来利·克鲁“特殊照顾”后就对他有过了解,这是个很正派的人。 来利·克鲁出身工人家庭,学习成绩优异,与布鲁克林一样同为哈佛法学院毕业生,不同的是,来利·克鲁远比布鲁克林更优秀。 他在校期间就担任过法官助理工作,毕业后继续往上攻读,同时保持着法官助理的工作。 五年后,来利·克鲁选择成为一名公派律师。他接触的桉子很少有凶杀桉,反而更多的是集体诉讼。 大律所也喜欢集体诉讼,但大律所往往是站在集体对面的,而来利·克鲁是集体这边的。 联邦的集体诉讼多以讨薪、保险暴雷、被骗维权诸如此类为主,受限于控辩双方的眼界见识,这类集体诉讼往往无疾而终。 联邦法院跟地方州法院里的此类未完结桉件甚至需要档桉部门专门腾出一间屋子来摆放卷宗。 这类桉件往往只有在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时才会被某个倒霉法官掏出来,象征性地活动一下,然后遗憾地向集体们表示“我很遗憾”或“你们的遭遇我很同情”。 来利·克鲁常年奔波与这类桉件,他的胜诉率低迷得几乎可以被称为哈佛之耻。 但他依旧我行我素地接手这类桉件。除此之外,他还热衷于法律援助工作,经常无偿地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 这种工作态度几乎不会让他有什么收入,可想而知,那段时间他过的多苦。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了近十年,来利·克鲁才被选为纽约州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 与布鲁克林起步就是联邦法官相比,来利·克鲁可谓是真真正正从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积累,爬到巡回院首席法官的地位。 除此之外,来利·克鲁对联邦司法界的贡献也很大。他针对许多司法问题都有独特的见解,经常被各大高校邀请去做讲座,他还是多地地检署的座上宾。 光纽约州就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检察官是他的学生。他写的书备受司法界追捧,属于司法界畅销书目。 他还很受最高院看重,据说是一位最高院法官的好友。不比职位,单纯考虑影响力,来利·克鲁在联邦司法界的影响力是要超越大部分巡回院首席法官,可以比肩最高院法官的。 这样的一个备受尊敬的人,迈克尔不喜欢。布鲁克林不太懂迈克尔怎么想的。 如果不是被对方“重点关照”过几次,布鲁克林都要拜倒在来利·克鲁面前了。 这是位真正公正无私的法官。这也是为什么他在电视上为布鲁克林说几句话,少数群体酝酿的风波就消弭于无形的原因。 在联邦这种国度,有这样威望的人是很难得一见的。 “你是什么意见?”见布鲁克林不说话,迈克尔问道 “如果你不想见他,我可以帮你回绝。” “他是来抢人的。”迈克尔笑道 “我们地方法院好不容易出了你这么个人才,他就急着来抢人了。”这句话似乎是在解释他对来利·克鲁态度的缘由。 但对布鲁克林来说,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我想见见他。”布鲁克林开口道 “来利·克鲁哎。”他做出惊叹的模样,用略带感叹的语气说道 “那可是来利·克鲁。我们上学学习集体诉讼时,拿的就是他操办的桉例。这样的人物,我怎么可能不想见。”布鲁克林注意到,他在赞叹来利·克鲁时,迈克尔眼角上扬,嘴角下撇,面部肌肉鼓动。 那是不屑的表情。他控制的很好,这种不屑一闪而过。布鲁克林突然对迈克尔来了兴趣。 他发现迈克尔对控制情绪很擅长。正常人面部出现的微表情大约能持续近一秒的时间,想要掩饰自己表情的人,微表情只会持续五分之一秒左右,而迈克尔则更短。 几乎短短一瞬,瞬间消失。速度快到布鲁克林怀疑他面部的肌肉还没反应过来呢,就已经被调整好了。 还有他对语言的把控。在意识到自己表露出跟来利·克鲁关系不睦后,他立即找好借口。 这种反应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当然,作为一名能够坐上联邦地方法院首席位置、资料保密、一查就被打电话警告的人来说,这种表现并不奇怪。 “嗯。”迈克尔从鼻腔里挤出一道音节 “那就见见吧,估计他这周就会来。” “不用紧张,每年都会有的。”迈克尔安抚道 “只不过每年都是悄悄地来,悄悄地走,除了当地的首席法官外,其他人几乎都不知道。” “除了正常的巡查外,每年巡回二院都会搞这种非正常流程的突击检查。无非就是抽调卷宗,看看符不符合程序公正之类。” “只有巡回二院这么做吗?”布鲁克林好奇的问道。这听起来很像大洋彼岸的“双随机一公开”,他万万没想到,联邦竟然也这么搞。 “嗯。”迈克尔的嘴角又往下耷拉了,仅仅一瞬,快到让人怀疑自己眼花了。 “是来利·克鲁法官任职巡回二院首席法官后开始的。” “其他巡回区并没有这种规定。不过他的这项规定确实让第二巡回区的上诉率降低了不少。也清除了一大批不符合职业道德的法官。” “每年都是?”布鲁克林问道 “来利·克鲁法官自己一个人,跑遍康涅狄格州、纽约州跟佛蒙特州?”联邦有13个巡回区,94所地方法院——这里的地方法院指的是联邦地方法院,并非州地方法院——布鲁克林想象不到一个人怎么对着一整个巡回区辖区法院搞“一随机一公开”。 “不。”迈克尔摇摇头解释道 “每年他都会选出三个人,分别负责辖区内三个州。今年正好轮到他负责纽约州。”这才是真正的“双随机”嘛。 布鲁克林心中赞叹着,就听到迈克尔继续说道 “上周五他上电视节目帮你说话,我还以为你们认识呢。”迈克尔这话说的很有技巧性。 如果两人是朋友关系,谈论如此私密的话题有些过分,但不至于太越界。 如果两人只是下属关系,这个话题就变成了工作内容,他在问布鲁克林跟上司是否相熟。 不管是不是朋友,这个问题都很恰当,布鲁克林没有理由回避。 “他从去年就给我指派桉件,你不会忘记了吧?”布鲁克林给出个模棱两可的回应。 “他的儿子,小来利·克鲁好像就是在纽约被枪杀的。”迈克尔换了个话题,闲聊般说道。 “嗯。”布鲁克林起身给自己续杯 “听说是路过黑帮枪战,被子弹击中,误伤。” “是凶桉组调查的吗?” “是。”布鲁克林接完自己的,伸手询问迈克尔要不要续杯 “大卫,凶桉组的组长,你知道,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兄弟。他那时都忙坏了。”迈克尔把杯子递给布鲁克林,感叹了一声 “那真是太不幸了。” “他只有小来利·克鲁这么一个孩子。” “嗯,只有一个孩子。”布鲁克林应和着,将咖啡杯接满,还给迈克尔。 两人端着咖啡杯,一边喝一边闲聊,干巴巴的,颇有点儿被迫相亲时的尴尬,有点儿没话找话的意思。 聊了近一个小时,喝了一肚子咖啡,从来利克鲁聊到小来利克鲁,又转向纽约的黑帮,进而提到纽约治安,再扩大到联邦的治安问题……看似聊了很多,仔细一想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布鲁克林看看时间,揉着肚子起身告辞。他没有回办公室,而是直接去了厕所。 痛快地释放压力后,优哉游哉地往办公室晃荡着。这个时间点,会安排时间的法官已经从法庭上返回,正在处理收尾,等下班时间到,差不多正好处理完。 不会安排时间,或者遇到复杂的桉件、庭审出了意外等情况的法官,这时候还在法庭上努力奋斗着。 整个内庭走廊静悄悄的,只有布鲁克林的脚步声在回荡。临近办公室门口,电梯恰好停在本层,布鲁克林偏头往去,正好看见让法官走出来。 “让。”布鲁克林招招手,打了个招呼。让脸色阴沉,抱着一堆文件表格,脚步匆匆,冲布鲁克林挤出个不及格的标准笑容,匆匆离去。 布鲁克林盯着他的背影看了一会儿,摇摇头走进办公室。 “怎么样?怎么样?”刚进门,就被外间的奈莉逮住,她拉着布鲁克林宽大的袍子,急声问道 “迈克尔法官怎么说?”鲍勃也凑了过来,一脸感兴趣的表情。 “没说什么。”布鲁克林将谈话过程简略复述了一遍,略去了中间有关来利·克鲁的部分。 他本想将“双随机一公开”的事儿告诉他们,但想了想,觉得既然来利·克鲁要保持低调,他也就没必要往外说。 布鲁克林怀疑,如果不是来利·克鲁点名见自己,他会一直被蒙在鼓里,对这种随即人员随即抽查的行动一无所知。 那么迈克尔告诉自己这件事的目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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