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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血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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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离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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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云长见李道虎离去,哑然一笑,虽说要与燕归南说之事就是让李道虎知晓也无大碍,可终归是有些不好的,心道这王爷倒也算识趣。 燕归南见司马云长面色变得肃然,眸间有一缕淡淡的悲伤与愤慨,不知为何。 “归南,你可知为何王爷会说为师不出门而知天下事?” 燕归南摇头,这也是他疑惑的地方,如已销声匿迹江湖十几载的宋帝王,楚江王踪迹司马云长竟会知晓,地府往西南而去欲在滇黔行事如此机密的事他也知。 司马云长淡笑,道,“剑门虽于十八年前的祸事分崩离析,可数千年传承又岂会轻易断去,只是迫于道门与朝廷的压力,不得不遣散门中之人,散于四方,他日若有良机再江流归海。” 燕归南心中一惊,心想自己先前果真是愚蠢,偌大的剑门又岂会真只剩下司马云长一人,楞楞的盯着司马云长。 司马云长点头,“朝廷道门合力,剑门又岂能阻挡,无数高手被屠戮,十不存一,无奈之下只得让众人隐匿。十八年前我便料想朝廷道门日后必有一争,故遣剑门之人藏身四方自称隐阁,隐阁虽于曾经的剑门无法相比,与庞大的道门朝廷亦是无法相提并论,可藏身黑暗,他们要想找寻踪迹却也是不容易。” “隐阁,莫非消息便是隐阁之人传来?” “隐于街市,隐于庙堂,对天下之事不说了如指掌却也差不了多少,这江湖很大,这江湖也很小。” 司马云长面色有些黯然,道,“可世间之人谁又会没有私欲,人活一世所求无非财,权,美人,长生,后者自不必提能以此为求者,寥寥可数,可前三者世人又有几人能逃脱。剑门式微已成丧家之犬,门中之人又岂会全是忠义之士,有诸多贪慕权钱者,投身朝廷,或投身道门,此乃人之本性,我又岂能怪罪于他们。” 倏地,司马云长身上迸出强烈的杀气,眸中杀机掠过,冷声道,“我不怪他们折木而栖,可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做出出卖同门之人的事。为一己私欲背叛宗门是为不忠,残杀同门,是为不义,这些不忠不义之辈,当诛。” 燕归南眉头紧皱,目中有怒意,咬牙道,“这些人,当杀。” 司马云长从从怀中掏出一块帛书,上书数十个名字,将帛书交于燕归南,正声道,“你此去江南,这帛书之人皆可杀之,不过需得量力而行,其中不乏人仙之境高手。” “归南知晓,必会小心行事。” 司马云长长叹一口气,道,“这些人以为我不知道他们所犯之事,真是可笑,之所以留他们性命,不过是时机未到罢了,而今道门朝廷争端将起,正是最好的时机,这些不忠不义之人算是活到头了。” 又望了望燕归南,道,“剑门终究是要传给你的,可虽你上我司马云长亲传,也不可能仅凭我一言便可让你坐上门主之位,将军需要战功,文臣需要经略,而你也需要做一些事才能让众人信服,若是能将这帛书上之人尽皆诛杀,那你也算是坐稳了这剑门少主之位。” 燕归南站起身冲着司马云长行大礼,道,“是否能成剑门之主归南并不在意,归南只想斩尽这些奸佞之人,只想天下皆尊剑门。” 司马云长摇了摇头,道,“不,你要想,你也必须成为剑门之主,有些东西要只有握在自己手中才可受控制,有而不用和没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至于天下皆尊剑门并非那么重要,盛极必衰之理亘古不变,只要天下想手中有一剑之人有个归宿之地便好。” 凉亭内,师徒二人相谈很久很久。十几年来,这也是二人第一次真正的离别。 说到最后,道出一句,“江南再见。” 人生总在遇见和离别中度过。 司马云长走了,脚踏剑虹,乘风破浪,往东海而去。声势浩荡,万千剑影随行,这自然是他故意而为之。 有剑仙御剑乘风逍遥天地,大通城众人心中如此说道。 燕归南与李道虎道别,几位小王爷也从军营中赶来相送,倒是让燕归南有些意外。 “再见燕兄之时,我兄弟五人必入人仙,到时定向燕兄讨教一二。” 燕归南一笑,拱手,转身离去。离别苦,他不喜离别。 与老先生是第一次离别,与上官月是第二次离别,与司马云长是第三次离别,与镇北王和几位小王爷算是第四次离别。 “也不知人之一生会经历多少悲欢离别。”燕归南轻轻叹了一口气。 又换上了粗布麻衣,背负长剑,他并未如司马云长那般御剑而行。一个人,一把剑,缓缓在官道上前行,红尘能炼人心,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踏足江湖,他需要走得很慢,走得很稳。 他是去见想见之人,也是去杀该杀之人。 夕阳余晖洒满大地,满地枫叶一片金黄,给深秋的兴元城平添几分秋色。 城内红砖绿瓦,高瓴飞檐,已是黄昏时分,街头却依旧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满目繁华迷人心醉,多少游子纵酒高歌,再无十几年前满目疮痍的惨状。 一阵吹落打鼓的声音随风而来,抬眼只见彩旗飘飘,有绣满龙凤锦旗的喜轿缓缓前行,四个壮汉为轿夫,颇为威武。 迎亲队伍足有数百人,皆衣着华美,男俊女美,不像普通人家,更让人惊异的是街道上每隔数十步便有一壮汉持刀而立,杀气腾腾,虎目扫视四周。 “这是哪家的喜事,如此隆重,竟让人沿街护卫。”有人不解,小声嘀咕道。 “这你都不知道?”有人笑道,面带满满的鄙夷,仿佛知道这婚事是天下最了不起的事。 “在下乃乡野之人,昨日方到兴元城,不甚了解,确实不知,不知兄台可否告知一二,在下实在好奇。” “你可知这新娘子是何人?” “料想该是哪位富家千金?” “说是千金小姐倒也不为过,不过这新娘子可并非寻常世家小姐可比。” “那是?” “此乃兴元县一县之主的千金,且传闻就要高升一州别驾,你说了不了得?” “那县主千金又是下嫁何人?” “可不敢乱说,可不敢乱说,怎能用下嫁二字,若被听到,你还要不要脑袋了。”有人连忙作声,道,“迎娶这县主千金的是可是忠武将军公子,是县主千金攀了高枝,怎能说是下嫁,传闻县主将要高升也是拖了忠武将军的福。” 有人倒吸一口凉气,“忠武将军墨轩?传闻此人已入一品之境多年,是一顶一的高手,又与朝中之人关系甚佳,这县主之女确实算是高攀。” 街边茶馆,燕归南一杯苦茶入口,面色平淡,眸中有淡淡的杀意。他已出了大通城半月有余,到兴元城也已有了三日。 露出一丝冷笑,“忠武将军,也配言忠字?以同门之血换得一身官袍苟活于世,当杀。” 来兴元城,便是为了诛杀墨轩。 喜轿之上,一女子着凤冠霞帔,面目清秀,正是今日的主角,众人口中的县主千金。 女子脸上无半分喜悦,眸中甚至还有杀意流转,“下嫁,若非以我父性命相逼,我又岂是贪图荣华富贵之人?” “小姐,真是苦了你了,嫁给这个登徒子。”一旁的老妪轻声喃喃,声音细微,唯恐他人听见。 “何止是登徒子,仗着墨轩,为祸一方,被他糟蹋的女子又何止百数,就连已嫁为人妇的他都不放过,甚至当着其夫的面肆意凌辱,简直畜生不如,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永堕地狱。”女子怒道。 老妪怜惜的看着女子,不知该说些什么,此时说什么都已无用,除非仙人下凡,否则谁又能杀了那个小畜生,一声轻轻的叹气,“人呐,似乎从出生起便已决定了命运,他虽是畜生,可他有个好爹啊。” 细微的声音竟被女子听到,瞬间双眸通红,泣道,“有其子必有其父,若无墨轩,这小畜生早已死了千百次,为了他这独子,也不知有多少无辜之人死在墨轩刀下。” 与老妪对视一眼,女子美眸中尽是绝望,叹道,“可又能如何呢,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是命,得认。只是可惜书中那些仗剑而行的侠客当下并不会有,也只恨我无一剑,若我有一剑,必让这墨家父子死无葬身之地。” 车前又有一高大青骢马,是为宝驹。高头大马上端坐一皮肤白皙的男子,男子一身喜色长袍,长发一束,生得十分俊郎,可却双眼无神,面色略显苍白,是为纵欲过度之状。 男子正是墨轩之子,墨文。 墨文回头望了一眼喜轿,嘴角一勾露出笑意,他已垂涎轿中之人许久,可又碍于其父为一县之主,不敢太过放肆,只得让他父亲出面威逼谈下了这桩婚事,眸中淫光闪烁,“早先一副清高的模样将我骂得狗血淋头,我倒要看看今夜你怎逃出我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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