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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妖追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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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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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缕明媚的阳光照进雕花的小轩窗,照在还贴着大红喜字的铜镜上。 沈青萝缓缓地系上衣扣,不再留意胸上的伤痕。 身体上的疼痛,可以承受,心上的伤痕,不知要过多久,才能愈合。 沈青萝拿起梳子,梳理凌乱的长发。举手投足,都是酸楚的疼痛。 昨夜,他象个野兽,而此刻,他酣然入睡,安静而优雅,纯净得象个孩子。 沈青萝凝视着床上的南云,心里五味杂陈。 他裸露着的手臂,粗壮而有力,昨夜,似乎要拧断她的身躯。此刻,落在枕边,白皙而修长,让她很难,与昨夜联想在一起。 他的睡相很好看。沈青萝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标致的美男子。 浓密的眉,挺直的鼻梁。长长的睫毛垂下来,让她无端地生出几分遐想。 沈青萝忽然脸红了。 这样的情景,难道不是自己期盼已久的吗? 除了昨夜的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凛厉。 也许,这就是他的方式。沈青萝想。 不是吗?在那样粗暴的疼痛中,她终于做了他的女人,甚至,体会到了他带给她的愉悦。 这是许多年来,她唯一的愿望。 她回转过身来。她怕他随时会醒来,她怕遇上他的眼睛。 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他的眼神。 她终于缓缓梳理好发髻,簪上一朵紫色的绢花。 身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呓语。 二 南云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人苗条的背影。 他有一刹那的模糊。 这女人是谁? 为什么,自己房里有女人? 很快,他醒悟过来。 这女人是沈青萝。 他意识到这个答案的时候,猛地一惊。 他迅速地看了看自己。 自己全身赤裸,一丝不挂。 他皱了皱眉。 努力地回想,昨夜,发生了什么。 喝酒。田福堂。 他记得自己脑袋发涨,心里象一团火,他急于发泄怒火。 天!他终于想起来。 昨夜,那种销魂的快乐,那种夹杂着痛苦,交织着羞辱与愤怒的快乐,是沈青萝带给他的滋味。 他一下子茫然了。 他做了什么? 他隐约记得,他很疯狂。 他心里涌上一种歉疚。 她没有错。就算她丑陋无比,她也没有错。 她好看的背影,端庄地坐在梳妆台前。 她的身上,有没有伤痕? 他忽然很怕她会转过身来。 他的眼睛,落在桌上。 那是一张条幅。 很熟悉。 他忽然心里一怔。 那依稀仿佛,是自己的笔迹。 可是,他不记得,何时写过这样的句子。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李白的句子,自己最喜欢的句子。 他喜欢那豪迈的气势,那意气风发的凌云壮志。 曾几何时,他臆想着,有一天,能够飞越平凡,出人头地,象李白那样,一举成名天下闻。 可是,如今,这句豪言,似乎离他越来越遥远。 他苦笑着,坐了起来。 他的衣服,整整齐齐的叠着,放在床边。 他很快地穿衣服。 沈青萝很清楚地听到身后衣服簌簌的声音,却没有回头。 她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种崭新的关系。 他下床的时候,看见了,洁白的床单上,星星点点的几点猩红,就如春天的桃花,开得绚丽而夺目。 他微微一怔。他的眼神,不觉温柔起来。 昨夜,她的初夜。 这时候,她慢慢地转过身来。 他看见,她的眼睛,就如秋日的池水,平静而清澈。 她的颈上,隐约有着几处暗红的痕迹。 他微微有些难为情,不觉低下了头。 这个女人,总是让他有种难以仰视的感觉。 “你醒了?”她的声音象往日一样温柔。 “啊哦。”他慌乱地胡乱答应着,不知如何回答。 他走近桌子,随手拿起那纸,蓦地一惊。 那句诗的落款处,正是他的名字:“南云”。 他震惊了。 他疑惑地看着沈青萝:“这,你从何处得来?” 他看见,她有些慌乱。 昨晚,来不及收起。今早,只顾着想心事,忘了收起。 他认真地盯着沈青萝的脸,努力地回忆。 他迟疑着问道:“莫非,你就是那个小姑娘?” 他记得,许多年前,他在长街卖字为生,靠给人写些书信,礼单,贺辞,对联之类,维持生计,惨淡度日。 那日,生意不多。他偶然兴起,写了两句诗文,借以抒怀。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梳着双髻,静静地站在一旁,身后,跟着一个嬷嬷。 那个小姑娘,穿着名贵的丝绸,小小年纪,黝黑的腕上,却戴着一只极有份量的金灿灿的手镯。 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 那小姑娘虽然面容平庸,却有着一副动听的好嗓音,她细声细语地道:“我很喜欢。可不可以给我?”说话之间,露出她不太整齐的牙齿。 南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的眼睛,明亮而美丽,似夜空里的星星,悠远而神秘,为她平凡的面容增添了几分光彩。 难得小女孩喜欢书法。南云顿生知音之感,他很干脆地道:“好,就送给你了。” “可不可以,把你的名字写在上面?”小姑娘怯生生地道。 南云很利落地在诗句下方,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小姑娘很高兴地收起来,临走,回过头来,很有礼貌地说声“谢谢。” 南云微笑着点头。 可是稍后,那个嬷嬷手里拿着一只金镯来:“小子,你有福气了。我们小姐让我把这个送给你。” 南云吓了一跳。 这金镯,分明就是刚才小姑娘腕上的那只。 南云急忙推辞:“这么贵重的东西,绝不敢收,快请送回去。” 嬷嬷不耐烦地道:“我们小姐一片好心,你啰嗦什么!” 南云向远处张望。 那小姑娘站在街角,向他微微点头,示意他收下。 他不安地接过来。 小姑娘和嬷嬷,很快消失在长安街头。 那个金镯子,帮了南云的大忙。 他母子,因此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冬天。 他很期待,能再见到那小姑娘,能亲口道一声谢,可是,茫茫人海,却再也没有见到。 第二年春天,靠着那只镯子的缘故,他没有外出卖字。在家里温习功课,参加了那年的秋闱之考。 然而,也是他命运多舛,他落第了。 而同年中,比他功课差很多的人,却意外地中了皇榜。 他的豪情,一落万丈。 他觉得对不起那知遇之恩的小姑娘。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事隔十几年,他再次见到了当年送给小姑娘的字幅。 南云依稀的,从沈青萝脸上,发现了当年的痕迹。 他吃惊地道:“你,真的是你?” 沈青萝恰似被捉住的小偷,无地自容,她低下头,用轻得不能再轻的声音道:“是我。” 南云一下子呆住了。 怪不得,她的眼神似曾相识。 原来,这场姻缘,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注定了。 姻缘天注定,半点不由人。 南云心里一酸。 他走上前,轻轻托起她的脸,柔声道:“这些年,我一直记着你的恩情。谢谢你。” 沈青萝心中一颤。 南云轻轻地揽她入怀。 屋里一片安静,只有心跳的声音。 忽然,几声轻轻的敲门声,紧接着,门轻轻地被推开了,媛儿端着一个脸盆,脸色铁青地站在门口。 沈青萝觉得,南云的手,迅速地松开了。 有一刹那的错觉,她甚至觉得,他无端地有几分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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