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古语道,事在人为,人定胜天!
不管行不行,总是要试它一试,即使撞到南墙,撞破了头,也在所不惜了。
天赐打定注意,就着手计划逃婚之事。
初八。
府里张灯结彩,到处一片喜气洋洋。
今天是王面南五十五岁寿诞。
寅时刚过,方明珠就早早来到了王府,她没有跟她父亲一起来,实是因为今天有一件大事要发生了。当然她所指的大事,不是指王伯父的寿诞。
她衣袖招展,正向天赐房间赶,小斯却迎面走了过来。
小斯看着她急匆匆地走,忙叫道,“方小姐,少爷还在睡觉,你还是等下进去吧。”
明珠蛾眉一竖,气冲冲道,“这个死懒猪还在睡,都什么时候了,我去把他踢下床。”
小斯一听,慌了神,想要劝住明珠,明珠却早已向天赐房间奔去。小斯跟在她后面想赶上她提前给天赐报信,明珠几个起跃,已经拍开房门,冲到了天赐房间里。小斯只好望门兴叹。
没过一会儿,只听到里面传来杀猪般的喊声,小斯缩缩脖子,前进的脚步急刹住,掉转步子朝后逃跑去了。
辰时大厅里已经站满了贺寿的客人,巳时摆好了寿宴,桌上花花绿绿全是好看好香好吃的菜,一宾客笑道,“只听人说秀色可餐,今日见了王府这一桌子俊菜,真是令人大开眼界,餐是秀色了,倒令在下不忍下手了。”众宾客轰然大笑,酒宴过半,俱向王面南敬酒恭贺,王天赐站在旁边陪侍。众人落席,俱是笑容满面,神采飞扬,觥筹交错,吃得不亦乐乎。
酒足饭饱后,宴席就散了。后院里早已搭好了一个几丈高的戏台,锣鼓喧天中,好戏开场了。
众宾客中有好多爱看戏的,就围到后院里看戏。
天赐禀明父亲,也去后院看戏去了。
他一走到后院,小斯就从旁边闪出来。
天赐跟着他走到一个僻静无人角落,才停了下来。
小斯报告道,“镖局里的镖师虽也来贺寿,但是防务主要是落在府里家丁上,府里的家丁都分派去守护各处门哨,躲在暗哨里的家丁,我也查清了他们藏身地,等下我们赶往戏场后台时可以避开这些地方,另外据我们的眼线报告,夫人和老爷都没有对少爷监视。方小姐早已弄妥了戏子那边的事情,就等少爷去了,到下一场薛丁山征西,戏子们就会对
少爷和小姐一起化妆,然后唱到半场时,戏台上的戏子会在翻筋斗时折到腰,到时你和小姐装着惊惶的样子,赶快回四棵戏院拿自家的跌打灵药。”
计划很完美,天赐一阵高兴,一拳打向小斯的胸口,笑道,“干得好。”
小斯痛得咧着牙,原来上次天赐毒打的伤口没有愈合。
天赐根据小斯报告,小心翼翼地避开了所有暗哨,然后悄悄走到戏场后台,明珠早躲在临时搭建的布帘下,见到天赐来了,一把将他拉了过来。
此时薛丁山征西已经在紧锣密鼓中开场。
明珠还是以她的老作风来办事,喜好动用武力,她凶凶地叫化妆师来给他们化妆。
那女化妆师长得细眉细眼,个子高挑,虽人过中年,却颇有几分姿色,她看到过明珠的厉害,所以帮她化妆时有些颤颤惊惊。天赐在旁边微笑道,“你不用紧张,等为我们化好妆,你就没事了。”
那女子看到旁边这个俊俏的高大男子竟然出言安慰她,不由感激,朝他笑了笑。
这时她发抖的手重新恢复了平稳,过了一个时辰,终于化好了妆。
明珠看到天赐那一张脸,那张俊秀的脸竟然青黑青黑的,像一个长年在外卖艺的江湖游子,而天赐看到明珠,更为惊讶,因为她的脸皱皱巴巴的布满了皱纹,一头如云秀发,也变成了灰白色。二人更换好戏服之后,过了不长时间,只听外面喧哗声响,那位折腰的戏子被抬进了后台。
明珠拿着一叠银票就塞给了班头。天赐讶异,看来这次明珠搞定戏班子不全是武力威胁了。她处事方式刚中有柔也变得灵活起来了。
明珠瞪他一眼,道,“为这个破事,我的全部家当都赔进去了。”她又一把拉住天赐,急急从后台跳了下来,天赐一惊,这么高跳下去腿不折才怪。但没有办法,明珠的力气比他大,抓着他的手,他动也不能动,只好舍命陪女子了。
二丈高的戏台跳下,天赐有一刹那的晕眩感觉,快落地时,明珠将他的身子向上提了一提,落地时一声不响,而且天赐竟发现自己完好无损。
出了这等事,戏台前有些混乱,众宾客三两一起议论纷纷。
天赐抬眼望了一下远处的王面南,他正与镖局的一位镖师谈话。
分离在即,天赐以后也许再也见不到家人,不由一丝离愁升上心头。明珠用力抓着他的手,低喝道,“还不快走,别磨蹭了。”
二人趁着混乱的局面大步往东南方向的大门走去。
许多老熟人从身旁走过去,看到他们,却不认识。
走到门外不远处,小斯安排好的骏马早等在那里。小斯将马交给二人,心里有些酸酸的,他对天赐道,“少爷保重!”
二人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那马便甩蹄跑去。
沿北之路,见到的到处是民阜物盛,人民安居乐业。过了半日,二人坐骑慢了下来,不再急急赶路。
路旁有一家迎客饭馆,二人跑了半日,腹中已经饥饿,就下马走到饭馆里,馆里的小伙计将二人的坐骑拉到后院去喂饲料。
这座饭馆从外面看,装饰得豪华气派,但走到里面,却是整洁而朴素,给人一种莫名的亲近感。二人在饭馆里落座,随意点了几个家常小菜,然后就观察起里面的吃客来。
在东方坐着一个干瘦小子,样子极为潦倒,他一个人在那里喝着闷酒,喝了一点酒就扑到桌上睡了一会儿,然后又起来喝酒,他喝酒就像倒茶一样,极快极多。天赐感到不可思议,心想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他的眼光随之扫到坐在北部的一个灰袍中年人身上时,心里不由一震,那人相貌平凡,走到大街上随处可以见到这样的人,他脸色腊黄,仿佛久病一般,但是他一人踞坐于此,仿佛一只洪荒恶兽蹲伏在那里一样,特别是他那一双修长整洁的手,端酒钳菜都自有章法,保持着一种特有的节奏感,给人的感觉是非常稳定又非常危险。天赐苦苦思索,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但是他的感觉和他潜在的意识告诉他,这个人他一定见过。
由于是在逃路,二人说话并不多,明珠吃得极少,只随意吃了几块点心,而天赐却是狼吞虎咽,很快桌上的饭菜便被他扫荡一空。
天赐喝了一口茶,抹了抹嘴,大声道,“结帐。”
坐在柜台里的老板用珠盘拨了几拨,随堂的小伙计一溜烟来到天赐面前,“客官,总共是二两银子。”
天赐随手在胸口掏了掏,摸出一张银票出来。小伙计一看,道,“客官是否有散碎的银子,这一百两银票不好找。”.M
天赐从怀里把银票全掏了出来,给小伙计一看,喝,全部是一张一百的银票,那一摞加起来怕有十多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