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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都爱绿茶,我去边关养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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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萧景年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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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序,要这样握笔。” 许商序的手背被一双温暖的手包裹住。 这双手不够细腻,他的手背还能感觉到细微的摩擦,那是姑姑掌心的茧子。 可暖洋洋的感觉,好像一下握住他的心。 从来没有人如此温柔以待。 许商序有些失神,大部分注意力都在感觉上,浑然没听到陆棠说什么。 “在想什么?” 许商序一连惭愧,“对不起陆姑姑,我、我没听清楚。” 他不敢看陆棠的眼睛,害怕会看到失望的眼神。 脑袋被轻轻摸了摸,许商序听到她语气温和地开口,“如果累了就歇会。” 许商序点点头,写了一会他便开始感到目眩,要使劲眨眼才能重新视物。 他的身体不争气,白白浪费陆姑姑的循循教导。 他有些垂头丧气,忍不住偷偷看陆棠一眼,再看一眼。 陆棠这几日便发现许商序情绪上的变化,稍加思索,说道:“商序想不想听故事?” 许商序眨眨眼,点头。 “从前有一个商人,他富可敌国,斥巨资将异人推举成王,王为了感谢他,封他做了丞相,从一介商人摇身一变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不服者甚多,他绞尽脑汁想要做出让人信服的事情,便聚集三千门客出谋划策。” “很快撰写出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文章,而后挂于城门上,并发布公告:"谁能把书中的文字增加一个或减少一个,甚至改动一个,赏黄金千两。",可人人畏惧他的权力,无人敢自讨没趣。这便是"一字千金"的由来。” 许商序眼睛一眨不眨听得极其认真,末了他眼睛微亮,“陆姑姑,"一字千金"您教过我,我会写。” 言罢,他坐在椅子上,拿起笔,按照以前陆棠教他的端正坐姿,持笔书写起来。 四个字很快落在纸上,他兴奋地拿给陆棠看,见她笑吟吟夸赞,小脸笑成一团。 看着许商序高兴的样子,陆棠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就像曾经摸萧景年那般。 那时候萧景年小小的一个,软糯非常,总是屁颠屁颠跟在她身后,一边追着她一边喊"娘亲"。 “娘亲给我讲故事好不好?” “娘亲那个王最后怎么样了?” “娘亲看儿子写得"一字千金"。” 可不知不觉中… “娘亲您讲得故事好无趣。” “娘亲我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听故事了。” “母亲,你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的对吗,爹说你整日胡说八道。” “母亲,您还是多和云姨学一学吧,她是真的有学识,她甚至能够对出父亲的下联。” …… 许商序的精神头差得很,学了一会就进入沉眠当中。 再有个三五日,许商序的情况就会有好转,比起萧景年的癫症,他的毒素虽然顽固,反倒好治疗。 陆棠准备起身熬药,身体一顿,才发现许商序的小手紧紧抓着她的衣袖。 这孩子,似乎对她很依赖。 但是心思太敏感,好像总怕她不高兴似的。 陆棠心疼地用拇指轻轻按揉,将他眉宇间那抹担忧化开。 …… 远在京城,武定侯中。 萧景年浑身是汗,紧闭双眼躺在床上,眼皮下频繁滚动,手脚偶尔抽搐。 似是有什么让他极其难过的事情,萧景年猛地睁开眼睛,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大口大口喘着气。 看清周围,才发觉自己做了一场噩梦。 他梦到自己变成一个废人,瘫躺在床上,那是一个破败的房子,淅沥的雨从房顶的破洞中砸下。 云姨领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站在床榻旁看着他,神情讥诮,眼神冷漠,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醒过来梦里的事物就开始变的模糊,梦里看到云姨,他竟会有一种憎恨的感情。 这个梦好像很长,但是他记不住了,只记住这一个片段。 他捏了捏眉心,叫来小厮为他沐浴。 准备热水的功夫,陶云倾出现在房门口,身后丫鬟端着托盘。 看到她,萧景年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梦中的那张脸似乎要与眼前的面容重合。 他赶忙甩了甩头,那只是个梦! 云姨这么好,怎么会用那样的神情看着他,怎么会看着他瘫在床上不管她。 “年儿,云姨采买了饴糖,快过来。” 萧景年眼睛一亮,他最爱吃饴糖了。 但是以前陆棠从不让他多吃,偌大的侯府中馈都掌握在她手里,却是连饴糖都不舍得让他吃。 找各种理由搪塞,甚至说吃多了会掉牙齿。 云姨不仅告诉他无妨,还经常给他买回各式糕点和饴糖。 萧景年满心欢喜吃着饴糖,愈发觉得刚才的梦荒谬不已。 “云姨可曾同我父亲求情,让我跟着一起去边关?” 陶云倾叹了口气,“你父亲没答应,不过你放心,云姨既然答应了帮你,决不食言。” 萧景年重重点头,他相信云姨。 “云姨,边关真的有那么好玩吗?” “自然,和京城全然不同的光景,年儿作为未来的武定侯世子,应当多见识外边的天地才是。” “那云姨可要好好帮我劝劝父亲。” 他亲昵地抱着陶云倾的胳膊撒娇。 母慈子孝的时候,萧知远兴冲冲回到侯府,让人开始准备离京的事务。 勋贵的权势一再被削弱,如今少有勋贵在朝中当职,想要延续侯府的荣誉,他要么掌握一些实权,要么就是领兵立下军功。 武定侯的老祖宗就是征战天下的大将军,曾经为大盛开疆扩土,立下汗马功劳,他即便没有老祖宗的骁勇,但常年习武,自也不在话下。 萧知远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陶云倾。 “待我携战功回来,便许你正妻之位!”萧知远笑看依偎在怀里的陶云倾。 陶云倾垂眸,遮住眼底的势在必得,柔声说道:“能伺候在侯爷身边,倾儿已经别无所求,只愿我们的孩子能够平安落地,等着他爹身披荣耀归来。” 说着,她轻抚腹部,一脸柔情。 萧知远深情地看着她,想到她堂堂将军府嫡女,一身功夫能上战场,一腔学识比肩文豪,却甘愿以平妻身份委身于他。 相比之下,一无是处的陆棠显得鄙陋不堪,只会用和离要挟他。 …… 护送最后两批粮食回到平遥城,随行将士一身伤,似是经历数场恶斗。 平二骑乘战马昂首挺胸走在前边,他的人进了将军府,车队的尾巴还没进城。 这两批是剩下的御寒棉衣和粮食。 至此五万棉衣,二十万担粮食悉数送到平遥城。 “军爷说了,这批粮食到了,以后我们每日可有两餐!” “呜呜呜,太好了,老天开眼。” “什么老天开眼,贼老天什么时候眷顾过我们,是陆姑娘,这些粮食都是她筹集来的,我们要谢,也应该谢陆姑娘!” 自从供应粮食之后,城中死亡率极速降低,最近死的人都是染了病身子弱没能挺过来的。 百姓都知道这是陆姑娘的恩赐,没有她,现在平遥城距离死城不远了。 他们自发跪在道路两旁,向着车队叩首,以此感谢陆棠。 将军府的动作很快,当日就改成一日两餐,百姓们雀跃不已。 在这寒冬能够多吃一口饭,就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这一天,平遥城忙碌不已,除了排队领饭,没有棉衣的人都领到棉衣。 寻常人家冬日穿的都是纸裘,耐寒耐损,可以反复修补,最重要的是便宜。 一件棉衣一两多银子,不是普通人家能够负担起的,所以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穿棉衣,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 将军府中,琥珀气冲冲来到陆棠跟前。 “小姐,有些百姓知道感恩,有的就是那狼心狗肺!” 陆棠抬眼笑看她,“什么人把我们琥珀气着了。” 琥珀嘟着嘴,都能挂个茶壶了。 “小姐你不是让我打听百姓对于耕种的态度吗,你都想不到那些无赖说什么,他们说,每天躺着就有饭吃,干嘛要去耕地,多此一举!” “小姐,这么下去,非得养出一群白眼狼!” 陆棠听后神色不变,依旧看着书,她喜欢看地方志,了解各地民俗。 “不必生气,告诉将军,供应的每日两餐当中,不仅要有主食,还要有肉有菜。” 琥珀顿时睁大眼睛,“小姐,为什么!” 陆棠微微一笑,“你且去做就是了。” 薛掌柜传来消息,寻到玉米种子,不日便会送来。 一同送来的,还有陆棠要求的,三十口善耕种的佃农,都是拖家带口,没有去处的,愿意到平遥城谋生。 陆棠向来有自知之明,她善农桑不错,但经验不足,贸然开荒耕种,耗费人力物力不说,还会浪费高价买来的种子。 这三十口人会将耕种的本事,结合她的学识,传授给平遥城的百姓,逐渐达成自给自足。 至于琥珀刚才说的那一幕,人都有惰性,有这种反应也属正常,要整治过来也很容易。 陆棠考虑的是,城中依然还有很多不定因素,这些会留下隐患。 当街斩杀大呲牙等人虽然能起到震慑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 她要想个办法,彻底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件事最好还是和许宴舟商议一番,只是最近六七日都没见过他,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 正想着,外边忽的传来一个将士的声音。 “陆姑娘,将军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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