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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978年,我从养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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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牧马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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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大队的位置属于大山里面。 如今是十一月,十一月的山里面,昼夜之间的温差有些大,白天或许只需要穿短袖就行,但是到了晚上,必须要盖棉被才行了。 房间里面。 赵东阳就算是披着一件棉袄,都有些瑟瑟发抖,很多时候得搓一下手。 桌子上,油灯的光芒在闪烁。 灯光下,赵东阳却感觉不到太多的冷,他正在苦思冥想,手中的圆珠笔,已经让他玩出花来了,但是标志着涂阳公社的信笺上,却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 “到底写什么啊?” 他有些后悔了。 为什么要答应戴凯啊。 写知青? 知青太多可以写的东西了。 但是如何写,才能震撼人心呢? 这就有些难了。 可男人一个唾沫一个钉。 答应了,就要写。 这篇文章,没这么容易能写出来了,第一个门槛,想要见报,就得有一定的水平,这个水平可以是文采,也可以是观点,是思想…… 文采他是没有多少的。 但是他有一个好媳妇。 如果他把自己的观点,写成一篇文章之后,再寄给他媳妇去润笔一下,那就天衣无缝了,他媳妇的文采,那可是数一数二的。 “算了,先给媳妇写信!”赵东阳把信笺收起来,又把另外一张信笺给摊开,这礼拜,又到了要写信的时候,先把给自己的媳妇的信给写了。 每一个礼拜,一封信。 密是密了点。 但是新婚燕尔的,加上某个老男人足足五十年的惦记,还是有不少话说的。 他一如既往,先问候了一下媳妇近日之状况。 然后又把向阳大队最近发生的事情。 比如他养猪场的那些猪仔的具体情况,都说了一个清清楚楚,略显唠叨了很多,可也也显得有些小温馨。 最后隐晦的问了一下。 为什么她要把双栀船给登杂志上…… 不知道为什么。 给自己媳妇写信。 总有一种,下笔如有神的感觉。 不用十五分钟。 信已经写好了。 但是有些意犹未尽。 他想了想,这一次没有写诗了,倒不是说记不得,在某个文青姑娘的熏陶之下,他还真记得不少,大多数都是朦胧现代诗,不过剽窃总有耻辱感的。 所以信的最后,附上了一则故事。 依旧是剽窃。 牧马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他记忆犹深啊。 这是一部电影。 谁让人拉去电影院,来回看了三遍,看到吐之后,都会记忆加深的。 某个姑娘很喜欢这个故事。 电影上映的时候,就拉着赵某人,进进出出大电影院三次,看一次流泪,看两次流泪,看三次还是流泪,把某人的零花钱算是压榨的干干净净了。 牧马人的电影来源于小说,《灵和肉》,八零年才开始写出来的,现在他提前让它出现。 灵和肉的字数不多。 赵东阳也是挑肥拣瘦的。 两三万字。 就解决了。 但是写在信笺上,可大大好几十页,写了好几个小时,这已经是神速了,中间还有不少错字呢,差点都不愿意继续写下去了。 不过他想到,王初夏特别喜欢这个故事。 他一下子动力就来了。 写完这个故事,已经半夜了,最后他在信函的后面问了一个问题,他问王初夏,主人公许灵均为什么选择回到草原上? 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有没有答案。 休息了一小会。 目光看向那一张没写的信笺。 他又沉闷下来了。 还是要写啊。 写什么? 他记得有人写过这么一篇文章,《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就是反映知青上山下乡的生活的,写的很细腻,也很感人,不过不合适。 现在不是忆苦思甜,也不是为知青诉苦。 而是要表明观点。 但是有批判的色彩。 最好是点清楚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优势,再把话题从知识青年学成之后的用处表现出来,知识青年的作用力应该发挥在什么地方…… 观点有了。 剩下的也不容易,怎么把自己观点给阐述出来,不是一件简单大事情,一个词语一百给解析,汉语向来是博大精深的,有时候用错一个词语,表达的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要逐字逐句的斟酌。 写了一段,划开一段,又写一段,又划开一段…… 赵东阳觉得,还是剽窃来的舒服。 自己写点东西。 太难了。 一直忙活到了天差不多亮了,他才把写好的东西,整理好,分开,放在旁边,然后自己钻回床上,去补眠了。 可没睡两小时。 就让他老汉给揪着耳朵,拉起来了。 “老汉,干嘛呢?”赵东阳有点起床气了,眼门前不是他又敬又怕的老汉,就算是他大哥方东宝来了,他都要发飙一下了。 “你看你,懒成啥样了,大白天了,还在睡觉,不上工就有工分啊,还副业队长,知不知道什么是以身作则,知不知道要带头做好榜样,大家都好像你这样,有样学样的,天天睡到大中午的,这副业队还要不要干活了,这大队要不要生产了……” 赵江山同志难得逮住这臭小子的短处,二话不说开训,上纲上线的。 “我错了!” 赵东阳也就是身体年轻,熬得住,不然今天,说啥都得和他老汉干一仗了,他灰溜溜的跑去洗涮之后,喝了老娘在灶台上给他留的粥和咸菜。 然后颠屁颠屁的跑去猪场了。 到了猪场。 自己的地盘了,总算是可以补眠一下了。 到了下午,他才想起自己写好的东西没有寄出去,他打算全寄给王初夏,给知青写的文章,必须要王初夏润笔一下,还要看王初夏怎么投稿。 他回家,把自己写好的东西拿到大队部,刚好遇上了今天来送信取信的邮差。 大队部这时候没什么人。 大家都去干活了。 只有邮差在分发信件,把一个个信件都归类好,放在了大队部的桌子上,又把需要寄出去的信件给清点出来,看清楚邮票什么的…… 邮差叫郭小山。 这涂阳公社的信,都是他来收他来送了,这是一个很负责的邮差,不要说向阳大队,就算是要攀山越岭,走两天两夜才能到的辰山大队,他也会保持每个礼拜走一趟。 “东阳,每个礼拜都有你的信啊,寄出去的,寄回来的,你和你媳妇倒是感情不错啊!”郭小山是军人出身,退伍之后才干起了邮差,虽然和赵江山不是一个部队的,但是退役的时候,是一起退回来的的,算是比较熟悉吧,自然也认得赵东阳。 “郭叔,这没办法啊,谁让我们东关和燕京,隔着这么远呢。”赵东阳讪讪一笑。 “你今天这个信件……” 郭小山检查了一下,这包裹明显是超重了,虽然都是信笺,但是超重就寄不出去了,他赶紧说道:“肯定超重了,得多贴一张邮票才行!” “等等,我去找!”赵东阳倒是没醒悟起这个。 “不用了,我这里有。” “那我给你钱!” “行了,这点钱你叔我还好意思收你的!”郭小山是一个非常爽朗的人,他告诉赵东阳说道:“明年可能我儿子来替我跑向阳大队这条线了,你可要照顾点他!” “郭叔要退休了?” “退休是退休,但是也是劳碌命,涂阳的邮件越来越多的,得多找个人来才行,我儿子替了我的班,我算是返聘吧,也继续送信寄信,不过可能走的轻松一点!” 郭小山在涂阳送信取信二十几年了,风雨不改,一身病痛。 “那就要恭喜郭大哥了!”赵东阳赶紧恭喜的说道:“这郭大哥能顺利接班,是一件好事啊!” 今时不同往日了。 早十年,父亲的职务,儿子去接班,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近几年,形势有些紧张,接班这种事情,是越来越讲究了,有时候还是有门槛的,可不是说接班就接班了。 “承你贵言了!” 郭小山在大队部把信给分好了,又把要寄出去的信给收在了自己大邮包上。 他骑上自行车,就往外面走,直奔河边。 要连人带自行车,一起乘船,到下一个大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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