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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妻为妾?男颠女疯,她五行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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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好久不见的姜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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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赵樱把姜岁欢碎尸万断,借住在国公西府的赵逍和赵樱光着身子在同一间房“苟且”的丑闻,便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速度,传遍京城上下的每一个角落。 大街小巷人人都在讨论这个有趣的话题,且讨论的内容还有鼻子有眼。 说近日在京城名声大噪的赵逍和赵樱,明面上是一对儿孪生兄妹,其实早已对对方情根深种。 到了夜里,两人便脱光了衣裳同榻而眠,俨然将对方当成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 这年头,偷情算不得什么新鲜事。 只要民不举,官不究,私底下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别搬到人前现眼就行。 但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妹居然也有这样的嗜好,就不得单拎出来评头论足了。 雁城赵家是大晋朝出了名的名门望族。 没想到赵家会养出两个变态。 亲生兄妹搞这种事情,今后哪家闺秀敢嫁给赵逍?又有哪家公子敢迎娶赵樱? 消息散播的速度极快,快到兄妹二人根本无力出手阻止。 赵逍为此很是迷惑。 救火的家丁都被他下药毒死了,为何那晚的事情还是事无巨细的传了出去? 只有秦芷虞知道,这一定又是姜岁欢的手笔。 可知道又如何,她无力阻止,也阻止不了。 姜岁欢就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疯子,一旦被她盯上了,就算不死,也会被算计得体无完肤。 她现在的下场,便是最好的例子。 消息很快便传到了荣王府。 得知风光一时的赵逍赵樱落得今日这样的下场,悲伤数日的秦朝朝,已然猜到这是岁欢送给她的一份大礼。 几日前她被第四次退婚的消息被人人议论,气得秦朝朝连家门都不敢出。 自从赵家兄妹私下苟且一事占据京城热门话题,秦朝朝被退亲一事,仿佛一夜之间被人们遗忘。 秦朝朝知道,这一切,都是姜岁欢的杰作。 岁欢,谢谢你为我抱打不平。 也谢谢你让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秦芷虞和秦朝朝猜得都没有错,夜里纵火,散播谣言,便是姜岁欢口中的那句退而求其次。 既然赵逍和赵樱不能死在京城这地界,就换个法子折磨二人。 喜欢利用别人的名节来做文章是吧。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便是姜岁欢回赠那二位的第一件大礼。 先把他们的名声毁了,待她寻到合适的时机,自会想办法将那二人送入黄泉。 这天,姜岁欢收到一封请柬,请她去宝晋斋小坐。 让她感到意外的是,送请柬的,居然是好些日子都未曾见到的姜叙白。 姜叙白,姜家的二公子! 最近忙懵了的姜岁欢,看到姜叙白的名字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断亲到现在,与姜时安和姜云霄打过数次交道。 唯有姜叙白,她的二哥,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几乎没了半点音讯。 要不是姜叙白主动发来请柬,姜岁欢差不多都要把这个二哥给忘了。 说句良心话,姜家三位兄长,唯有冷心冷情的姜叙白,让她挑不出什么瑕疵,也是姜家活得最通透的一个人。 她对姜叙白的印象始终不错。 唯一纠结的是,姜叙白也姓姜。 九儿看出她眼中的犹豫,小心翼翼地问:“姜二公子的约,小姐要赴吗?” 姜岁欢指尖来回把玩着请柬,目光落在宝晋斋这三个字上。 “这宝晋斋是什么地方?” 姜岁欢来京城已经半年之久,对京城有名气的地方也算小有了解。 但宝晋斋,之前的确没听说过。 九儿说道:“宝晋斋是卖文房四宝的地方,坐落在朱雀大街西北角,地势偏僻,地方也不是很大。” “小姐从前没听说过这个地方,倒也不稀奇。” “只是不知,二公子为何会将约见地点选在这个地方。” “说起来,若非二公子派人送来请柬,我都快要忘了此人。” “小姐与姜家断亲后,姜相爷,大公子和三公子,频繁出现在小姐面前。” “唯有二公子,直到今日才提出约见。” “不知是对小姐的漠视,还是有其他难言的原因。” “小姐要是觉得为难,我寻个借口拒了便是。” 姜岁欢说:“不必,那个什么宝晋阁,我走一趟便是。” 与热闹繁华的玄武大街比,朱雀大街人烟稀少,店铺的生意也没有几条主街道那么火爆。 阿忍有新的任务要去执行,所以九儿就成了赶车人。 一个时辰后,马车在宝晋斋门前停了下来。 在九儿的陪同下踏入店门,迎面扑来一阵墨香。 店铺不大,店里也几乎没有客人。 伙计看到有人登门,急忙迎过来,“不知二位姑娘想买些什么?” 九儿将请柬递了过去。 “有人请我们来这里见面。” 伙计接过请柬看了一眼,脸色瞬间变得恭维。 “原来是贵客登门,我家老板已经在此恭候多时,二位请随我来。” 老板? 姜岁欢颇有些诧异。 这伙计口中的老板,说的该不会是姜叙白吧? 细一琢磨,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京城那些世家子弟,手中都管着几家铺子。 据她所知,凤西爵名下的铺子在京城至少就有三十多家。 在伙计的带领下,姜岁欢和九儿被带到宝晋阁二楼处。 多日不见的姜叙白,正提着笔,在一张纸上写着大字。 听到脚步声,姜叙白停了笔,看到姜岁欢果然赴了约,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 “妹妹。” 果然是姜家容貌最最出色的一个,姜叙白这张脸,任何时候都能将别人的注意力给吸引走。 朝九儿和伙计做了一个退下的手势,姜岁欢走到桌子前,欣赏了一眼纸上的大字。 写的应该是海纳百川。 只不过因为自己的到来,川字还没写上去。 姜岁欢从姜叙白手中接过毛笔,一本正经地将“川”字给填了上去。 一撇两竖,四个字中最简单的,却被姜岁欢写得有点丑,与姜叙白的前三个字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段位上。 写完一对比,姜岁欢自己都被逗笑了。 “横看竖看,都有点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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