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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泼皮开始,斩妖魔横推万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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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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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前辈体谅。” 许印山暗自松了口气。 他真担心陈顺一怒之下拿许家出气。 虽然那些凡人死了就死了,陈顺这样的大能自然不会因为一些蝼蚁动怒。 可面子上过不去啊! 越是强大的修仙者,越是注重颜面,自家府邸被人端了,能不怒吗? 千影教不好对付。 拿许家出出气还不轻松? 许印山都做好准备了。 结果对方却并没有迁怒于许家。 陈顺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千影教自己迟早要找上门去,如今不过多了个理由罢了。 一桌子好菜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自上次离开洛河县,启程去龙脊山脉,到现在他还没吃上一顿像样的饭。 他能看出这些都是灵性食材。 灵性食材与普通食物不同,普通柴火别说煮熟,连伤其皮毛都做不到。 得用真元凝聚火焰制作。 跟炼丹有些类似。 林婉清见陈顺看向自己,露出个好看笑容:“我做的,快尝尝合不合口味?” 陈顺也没客气。 林婉清的手艺不错。 色香味俱全。 酒足饭饱后,带着林清婉告辞离开,后者还让许印山将没吃完的饭菜打了个包。 临行时,许印山亲自相送。 目送陈顺离去的背影。 抬手擦了把额头细汗:“还好天南有远见,跟这位前辈搞好了关系。 入道境巅峰强者,那可是元劫之下最强那批人了,没想到会出现在洛河县。 怪不得之前矿脉的事,这位出马手到擒来,这样的强者朝廷也得给面子吧。” 对于陈顺为何隐藏实力,他不关心,聪明人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能跟这样一位强者建立起关系,对许家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机缘。 “你说你有朋友在太玄宗?” 洛河县东门。 这里没有正阳派弟子镇守。 东面是帝国境内。 相对来说妖魔要少一些,不似西门,正对龙脊山脉,火羽真人长期镇守于此。 之前进城,陈顺刻意收敛了气息,以他如今的修为,火羽真人是无法探查到的。 林婉清肯定道:“前辈想去太玄宗?” 陈顺颔首:“不错,我想去通过太玄宗的关系,联系到三大仙门的人。” “前辈是想突破元劫境吧?散修想突破元劫境,一般都得去求三大仙门。” “求?为何这么说?” “我也只是听说,突破元劫境不止需要仙晶催化道果,还有些别的过程。 别的不说,就是那九天雷劫,没有三大仙门的人出手,据说没有修士扛得住。” “九天雷劫?” 陈顺微微沉吟。 记得熬景燊提起过,成仙之路被堵死了,想突破门槛,就得不择手段。 既然求三大仙门就能突破元劫境。 为何又说堵死了路? 不过千影教是邪教,与仙门不对付,难道是因为不愿意求三大仙门的原因? 既然千影教不愿归顺三大仙门。 说明他们内部也有突破境界的手段。 只是去找千影教帮忙是不可能的。 他与千影教已经结下死仇。 就算熬景燊怕了自己,不敢再来找麻烦,他陈顺也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还是先走一趟仙门看看情况。 林清婉见陈顺没说话。 也不刨根问底。 继续说道:“太玄宗在帝都那边,我也正好要去帝都,不如同行,我带你去?” 陈顺点头:“好,去帝都是不是要先去太安府,乘坐传送阵过去?” “传送阵?那个好贵的……” 陈顺眉头微皱:“这里距帝都有不远距离,不用传送阵,难道走着去?” 林婉清有些不好意思:“以前……以前我要去哪里,都是自己走的……” 陈顺嘴角抽搐,忍不住问道:“你好歹也是入道境修士,怎么那么穷?” 林清婉俏脸微红:“前辈,您实力强大,不差钱,哪儿是我们能比的? 修炼要灵石,买神谕功法要灵石,丹药要灵石,租仙府要灵石…… 我……我要有那么多灵石,就不会跑到龙脊山脉那边去蹭灵气了……” 陈顺一时语塞。 他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凡尔赛了。 一路依靠系统提升至如今修为。 真有些忽略了资源的问题。 毕竟修为也好,神通也罢,只要寿元足够多,一切都能迎刃而解。 但正常修仙者是不行的。 就拿修士气海来说,那可都是无数灵石、丹药、灵宝生生堆出来的。 没有资源支撑。 哪怕你是万年难遇的天纵奇才也白搭。 陈顺独创的“裸修”,这个世界估计除了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了。 动辄几千年寿元。 万年王八也得熬死了。 正常修仙者对资源需求缺口是很大的,否则当初池中月也不会冒险劫道。 特别是灵石。 这属于修炼必须要用的消耗品。 再比如神通。 别看陈顺修炼起来轻松随意,实则一般高阶神通都是得买神谕功法的。 (神谕功法:见第61章。) 像他这样拿着普通功法,自行参悟、修炼至大成的,在修仙界也是凤毛麟角。 当初从邢千秋手中抢来的《焚天九尺炎》,对方参悟了那么久,连门都没入。 那刑万代也是一样。 参悟多年,只参悟出一些皮毛而已。 而神谕功法都是一次性的。 价格贵的离谱。 更别说淬炼身体、淬炼神魂、买丹药、买法宝、提升灵根品阶…… 修仙就是烧资源,这话一点没错。 像林清婉这种散修,是恨不得一块灵石掰成两半用,在修仙界并非个例。 而他这种灵石不当回事的才是怪胎。 想到此处。 陈顺开口道:“就坐传送阵吧,费用我帮你出,你带我去太玄宗如何?” 林婉清双眸一亮:“好!放心,我那朋友可是大人物,肯定能帮你!” 陈顺不置可否,林清婉要真认识什么大人物,就不会混成这样了。 不过他也没指望林清婉那“朋友”。 他准备去找许清灵和白易荨。 林婉清心情大好:“最近的传送阵在太安府,现在就出发吗?” 陈顺点了点头:“好,那边有个商队,不妨跟着他们搭个顺风车。” 林清婉微微一愣:“啊?不御剑去吗?” 御剑是修士常见的赶路手段,有条件的也会驯养灵宠代步,或使用一些法宝。 在修仙者眼中,凡人只是蝼蚁。 跟蝼蚁混在一起有失身份。 一些混的比较惨的散修,又不会御剑,也养不起灵宠,更买不起法宝。 即便如此,他们宁愿步行,也绝不愿意自降身份,屈尊跟凡人混在一起。 不过陈顺百无禁忌。 他从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凡人也好,修士也罢,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 选择混在商队中有两个目的。 一来是为掩人耳目。 以防被柳月夕杀个回马枪,或者被千影教、魏家一类的不确定势力盯上。 二来则是他现在处于虚弱期。 乘坐马车,既可以节约赶路的力气,还可以趁着这个时间恢复实力。 不过这些没必要告诉林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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