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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顾七七的散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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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现代大学毕业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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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七七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感受到了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导演看着实时传来的画面,握紧拳头朝空中狠挥一下。 “七七再换套衣服,这回披着头发再跑一圈,拍些素材。" “好的。” 顾七七是熟手,不穿骑马装一样很安全。 于是换上了来时穿的红枫超阔腿大摆裙裤。 头发一侧夹了一个红叶一字夹就出发了。 黑发飞扬,衣袂飘飘,如同曼珠沙华般妖艳,似要冲破某种桎梏,掳走他的心。 飒! 导演看着画面中绝美的顾七七捂住心口屏住了呼吸。 激动! 激动得眼珠子都红了。 此刻的顾七七就是他的缪斯女神,带给他无限的创作灵感。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恢宏飒爽感,第一次在他脑中具象化。 他好想给顾七七拍一部电影,片名都想好了,就叫:《我在草原杀疯了》。 嗯? 《制霸草原》、《大佬在草原崛起》、《她比长生天更嚣张》、《草原万人迷诞生史》,这几个名字也不错啊。 到底选哪个? 好难啊。 方导的为难没人懂。 细想想,方导又开始捶胸。 怀才不遇啊! 谁懂他啊! 没有投资人信得过他。 哼!都是一群没眼光的家伙。 不对? 顾七七也有钱,要不要和她提提? 张雪曼就是那个一点都不会骑的人,看着顾七七在马背上技术娴熟、英姿飒踏如流星的模样都要羡慕哭了,她好废物。 从小到大,她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这种脸红、心痛的滋味她不喜欢。 古秀妍也不会骑马,不过她也不爱这个,也不羡慕顾七七。 反倒是兰冰初,由于工作原因会骑马,但她也不敢骑那么快。 男嘉宾都会骑马,可能家庭环境都不错,都练过,敢骑马小跑。 顾七七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感受到了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用尽全力追逐着风的方向,感受着自由的力量。 她选的这匹马被养的很好,正值壮年,总算过了把瘾。 午饭就是在马场俱乐部吃的。 等回到薰衣草小屋已是下午三点半。 然后大家自由活动。 男嘉宾们却集体消失,顾七七猜测他们应该是去准备明天的强制约会了。 顾七七洗了澡,又换了一身裙子,就被叫去备采。 备采完,顾七七看了看墙上的时钟。 女嘉宾一个个排着队去备采,男嘉宾又不在小屋,晚饭怎么办呀? 打开冰箱翻了翻。 食材齐全,要不她做饭吧? 不能连试都不试。 说干就干,先煮好饭,又把剩下的食材全洗了,肉类都解冻了。 然后去书房找了一本家常菜食谱,一边念叨一边做。 她选的都是一些没有用到刀功的菜式,不然很容易露馅。 晚霞的碎光打在她脸上,像抹了一层胭脂。 画面太美。 沈伯君刚回小屋看到的就是这副生动的美人图。 顾七七拿起铲子想把火锅底料再复炒一遍,结果下一秒,手中的铲子就被抢走了。 原来是沈伯君,顾七七立马扬起大大的笑容。 “菜备好了?炒就交给我。七七,帮我系个围裙。” 顾七七转身就找了一个围裙。 她得踮起脚,沈伯君弯下腰才行。 沈伯君闻着顾七七秀发传来的清香,心顿时怦怦的跳个不停,好担心下一秒就冲破胸骨蹦出来。 像是傍晚的夜来香,一碰就开。 可镜头里微眯的眼尾,上翘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心。 孟修瑾也回来了。 硬要加入其中,这就更快了。 五点半准时开饭。 顾七七洗了很多水果,准备饭后吃。 今天的主厨是沈伯君和孟修瑾,所以全是中餐。 大家气氛很热烈,一直吃到七点才结束。 饭后大家一起去了地下室集体活动。 顾七七对打台球最有兴趣,而且她打得十分好。 因为好莱坞世界她穿过去的时候恰逢95年。 正是台球这项运动最繁荣的鼎盛时期,约纳斯别墅里可是有台球室的。 她就是约纳斯的陪练,没办法,家里就两个人,她不陪练谁陪练。 而且那一世的顾七七脑子十分聪明,学啥都快,练的很精。 顾七七上去找了找手感,就开始摇人:“有没有人要打台球?” 林沧歌率先走过来:“我陪你打吧,就是打的一般,七七别嫌我菜就行。” 顾七七很高兴:“我打得也一般,来吧。” 林沧歌绅士的先开球,而且开得很好,球撞的很散。 轮到顾七七上场,那她就不客气了。 哇!顾七七打得也太好了吧? 连杆进八球! 台球还能这么打? 要不要这么飒! 太犯规了。 他还没出手呢? 也亏着他没出手。 其实林沧歌台球打得也很好,之前只是谦虚而已,现在他反而庆幸自己谦虚了。 季绍也上来和顾七七打了一局,也败了。 孟修瑾不甘示弱:“七七,要不我们打指洞的?” 顾七七一听挑挑眉,换上飞扬的笑容,脆生生答应:“好啊。” 结果,孟修瑾大败,水平还不如季绍呢。 男嘉宾都看向沈伯君,给他看得只能直言:“我更菜,不是没机会出手的扫地僧。” 表情颇为无奈,不得已众人又看向齐瀚。 齐瀚也无辜的摊摊手:“我也不会,所以,我宣布薰衣草小屋首届台球大赛总冠军就是顾七七。” 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洗漱一番,就到了写信环节。 可众人迟迟没等到投信信号。 等来的却是拆信消息。 顾七七一数她的信最多,有二十一封,这样其它女生的信就少了。 拆了信,按照信上日期依次展示给摄影机。 没什么特别的,要说特别还得是孟修瑾的信,全是画,有Q版,有素描,很有趣。 她其实没有特别的感想,还是照例把信投给了沈伯君,今天帮她做饭了,就投给他了。 顾七七今天睡的最早,因为她收到了强制约通知,明天要早点出发。 是的,她明天要赶三个场,累死人的节奏。 顾七七都能猜出哪三个男生选了她。 除了齐瀚选兰冰初,林沧歌应该会选张雪曼,因为张雪曼年纪不算大,才26,条件也非常不错,甜美可爱,林沧歌为人较务实。 之前他们应该约会过,可能聊得比较好,感觉有些粉红泡泡。 这样的话古秀妍就剩下了,不过她也不敢表露出什么,不然就太让人难受了。 周日,顾七七六点就起床了。 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大概率不会是运动馆。 不管了,她穿了一条白底淡蓝不规则斑纹的V领长裙,胸前都有褶皱设计,快到脚踝了,小白鞋,戴的是一套钻石首饰。 当然了,还还另外带了两套衣服在车上,不能同一件衣服参加三场约会吧。 鞋倒不用换了。 所以今天就大波浪。 好配,好搭,多带几个发夹就够了。 她现在头顶上就戴了一款与裙子同色系的大蝴蝶发夹,非常俏皮、青春。 因为要带衣服,她还另外拎了一个大针织袋。 当然了,给男嘉宾的礼物也在里面。 七点出发。 第一个约会地点竟然是一个公园。 转过树丛,她就看到了季绍。 季绍兴冲冲给她介绍:“这个公园正在举办菊花展,就想带你赏赏花。” “好啊,可以大饱眼福了。” “还没吃早餐吧。”说着举起手。 顾七七接过,两人找到一个桌子共进早餐,然后进园看花展。 别说,不愧中国十大传统名花之一,菊花种类十分丰富。 花瓣细长且卷曲,像极了少女精心烫过的卷发,纤弱又轻盈。 有的层层叠叠拥抱作一团,好像饱满的红绣球。 更有浓郁深沉且神秘的墨菊,高贵的随风微扬。 徐棉就爱菊。 以前就养过一盆"绿云":花型硕大,呈淡草绿色,顺着搭好的蔓架,一朵朵如同绿云倾泻而下。 美得不似人间凡花。 可惜被顾爸耍酒疯给砸了。 自打那以后徐棉再也不养花了。 菊花品性高洁,淡雅又清幽。 又好似人生,顺境时都开得灿烂,可逆境中欺霜坚守更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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