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让你打官司,你把对面全送进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72章 三个小时和五天空白
保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列表
秦知语的声音落下,法庭内安静了两秒。 审判长翻了一页卷宗,抬头看向公诉人席。 “公诉人申请传唤的证人是?” “原审法医鉴定人,冀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科退休技术员赵德胜。” 秦知语将蓝色封皮的申请书递交给书记员,同时从桌面上抽出一份文件。 “申请理由——原审尸检报告存在与口供严重矛盾的时间线漏洞,需要鉴定人当庭接受质询。” 审判长看向辩方。 “辩方对公诉人的传唤申请有无异议?” 高律师站起来道,“无异议。” 他坐回去的动作很干脆。 审判长点头:“准许传唤。法警,带证人入庭。” 侧门打开,一个六十出头的老头被法警引了进来。 赵德胜穿着一件旧得发白的灰色西装,领口的扣子系歪了,露出里面皱巴巴的衬衣边。 他的步子不大,走路的时候微微弓着腰,两只手交叠在小腹前,十根手指头绞在一起。 从侧门到证人席不过十几步,他走了快半分钟。 法警给他拉开椅子,他坐下来,屁股只沾了椅面的前三分之一。 目光在法庭里转了一圈,经过旁听席前排的时候,停顿了不到零点几秒。 那个位置坐着周正国。 赵德胜的喉结上下滚了一下,迅速把视线挪到审判台上。 书记员宣读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赵德胜举起右手宣誓的时候,手背上的青筋在抖。 秦知语没给他缓冲的时间。 “赵德胜,一九九四年八月,冀州西郊玉米地命案,尸检报告是你出具的,对不对?” “是。” “尸检报告第三页,你对被害人胃内容物的鉴定结论是——胃内残留约一百五十毫升未完全消化的面食糜状物,根据消化程度判断,被害人末次进食距死亡时间约为四到六个小时。” 秦知语将那份泛黄的尸检报告放到证据查核台上,审判长示意书记员转交合议庭传阅。 “你确认这个结论吗?” 赵德胜点了点头:“确认。” “好。”秦知语从桌上拿起另一份文件。“现在请你看看聂远的第三次讯问笔录。” 她翻到标红的那一页,声音拔高了半度。 “笔录第七页,聂远供述——“我是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在玉米地对被害人实施侵害并将其杀害。“” 秦知语把两份文件并排举起来,正对着审判台。 “被害人的母亲在走访笔录中证实,被害人当天中午十二点在家吃的午饭。午饭到下午三点,间隔三个小时。” 她转向证人席。 “但你的尸检结论是末次进食距死亡四到六小时。按照你的鉴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下午四点到六点之间。” 她的丹凤眼钉在赵德胜脸上。 “聂远说三点杀的人,你的报告说最早四点才死。中间差了整整三个小时。” “赵德胜,这三个小时,你怎么解释?” 全场的空气被这句话抽走了大半。 赵德胜的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用手背擦了一下,擦完又把手揣回去,十根指头绞得更紧了。 “这个……胃排空的速度因人而异,个体差异很大。” 他的声音发虚,尾音往上飘。 “有的人消化快,有的人消化慢。当年的技术条件有限,这个误差……在合理范围内。” 秦知语没接话,盯着他看了三秒。 赵德胜的目光开始飘,左看看审判台,右瞟瞟辩方席,就是不往旁听席那个方向转。 汗从鬓角滑下来,滴在灰色西装的翻领上,洇开一小块深色。 弹幕刷得飞快—— “三个小时的误差叫合理?你忽悠鬼呢?” “这老头抖成这样,心里有鬼啊!” “秦检别停啊,继续锤他!” 秦知语将手中的文件放回桌面,转身面向审判长。 “审判长,公诉人申请传唤第二位证人——原冀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李国强。” 审判长与两名陪审法官低声交谈了几句,点头批准。 赵德胜被法警带下去的时候,脚步比进来时快了一倍。 经过旁听席的刹那,他的目光终于没忍住,往周正国那个方向瞄了一眼。 周正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两只手搁在膝盖上,坐姿依旧板正。 但他左手食指的指甲,已经在膝盖的裤线上掐出了一道白印。 第二个证人进来了。 李国强,五十六岁,退休前是冀州市局刑侦支队的一个科长。 二十一年前那桩案子办的时候,他是周正国手下的副队长。 人不算高,但肩膀宽,走路的架势还残留着老刑警的习惯——步幅匀称,目视前方。 他在证人席坐下来,背挺得很直,跟前一个抖成筛子的法医截然不同。 宣誓完毕后,秦知语开口了。 “李国强,一九九四年八月五号,聂远被你们刑警队抓获归案。对吧?” “对。” “从八月五号到八月十号,整整五天。”秦知语伸出一只手,五根指头张开。 “案卷里没有任何一份讯问笔录,没有提审记录,没有律师会见记录,什么都没有。” 她把手收回去,攥成拳搁在桌面上。 “一个涉嫌强奸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关在你们刑警队的审讯室里五天五夜,你告诉我——这五天,你们在干什么?” 李国强的眼神闪了一下。 很快,就一瞬。 “那五天全队都在外围走访摸排,跑了周边三个村子,挨家挨户问情况。人手紧张,没有时间对嫌疑人进行正规的口供录入。” 他的语气很平,语速不快不慢,跟背课文差不多。 秦知语盯着他:“五天不做笔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立即——你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吗?” 李国强嘴唇动了动,没出声。 辩方席位上,高律师举起了右手。 “审判长,辩方申请就公诉人质询的这一焦点发表意见。” 审判长看了他一眼:“请讲。” 高律师站起来,双手撑在桌沿。 “审判长、合议庭,辩方完全理解公诉人对程序瑕疵的关注。但辩方必须指出——程序上的瑕疵与迟延,在法律性质上不等同于故意隐瞒或恶意伪造。” 他翻开面前早就准备好的那份三指厚的辩护材料,抽出一页。 “一九九四年的基层刑警队,全队编制不超过十二人,辖区面积覆盖三个乡镇。在严打期间同时承办多起案件的高压环境下,讯问笔录的制作确实存在滞后的客观可能。”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合议庭三名法官。 “程序正义固然重要,但实体正义同样不能被程序瑕疵所吞噬。恳请合议庭审慎区分——办案条件不足导致的工作延误,与蓄意枉法裁判之间的本质区别。 以一份迟到的笔录,去推翻一个经过法定程序生效的死刑判决,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高律师说完,把那页材料放回去,从容落座。 他的表情很稳。二十多年的出庭经验,让他清楚怎么在规则的缝隙里打太极。 程序瑕疵不等于实体错误——这句话翻来覆去说了三遍,每一遍换个包装。 旁听席上,周正国的食指终于从裤线上松开了。 他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后背靠上椅背。 评论区已经吵翻了天—— “又来了又来了,上次那个牛车比喻,这次换成编制不足了!” “这律师脸皮真厚,五天不做笔录都能给他洗成“工作延误“?” “我就想问一句,嫌疑人关五天不审,那这五天人关在哪儿?吃了什么?睡没睡?” “陆诚呢?陆诚怎么不说话?” “别催别催,大佬在憋大招……” 代理人席上。 陆诚从头到尾没起身,也没举手申请发言。 他靠在椅背上,左手搁在扶手上,右手握着一支红色签字笔。 法医回答的时候,他在证据目录的第五项旁边画了一个勾。 副队长回答的时候,他在第六项旁边又画了一个勾。 高律师那段表演结束的时候,他拿起红笔,在整张证据目录的正中间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笔尖戳在纸面上,力道大到在桌板上都留了个印。 夏晚晴坐在他右手边,桃花眼一直盯着前方,但余光始终挂在陆诚的动作上。 她看到那个叉的时候,手里的签字笔顿了一下。 然后低头,从面前那叠标注了红色便签的文件最底下抽出一份。 全新的出庭申请书。 蓝色封皮,左上角已经盖好了正诚律所的章。 申请人一栏填的是陆诚的名字,传唤对象一栏留着空白,等着最后填上那个名字。 夏晚晴把这份申请书轻轻推到陆诚手边。 陆诚的视线从证据目录上的红叉移过来,落在那份蓝色封皮上。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不需要语言。 夏晚晴微微点了下头,把签字笔递过去。 陆诚接过笔,在传唤对象一栏写下一个名字。笔画很重,写完把笔盖扣上,发出一声脆响。 这帮人在法庭上兜圈子,用“时代局限”“编制不足”“合理误差”这些破布条来糊窗户。 法医不敢说实话,副队长背台词,高律师拿程序正义当挡箭牌。 三个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他们赌的就是一件事——只要把水搅浑,合议庭就没法在实体认定上一锤定音。 陆诚把那份出庭申请书合上,食指在蓝色封皮上敲了两下。 口水仗可以打到天荒地老。 那就不打了。 既然对方要把水搅浑,他决定直接往水里扔一颗炸弹,把那条藏在深处的恶龙炸出水面。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