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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水浒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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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鲜衣怒马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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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天雕”李应,天罡排第十一位,上应天富星,在梁山上掌管钱粮调度。 征方腊回朝后被授中山府郓州都统制,后辞官回乡,与“鬼脸儿”杜兴重做富豪。 此人武艺也十分了得,可与五虎八彪一战。 年轻时也曾行商宋辽两地,仗着一身枪棒飞刀的本事这才挣下了偌大的家业。 可以说,李家庄是他一手开创的,不像隔壁的祝家庄、扈家庄,乃是祖传的家业。 杜兴在前方领着路,笑道:“今早我向庄主一说,你猜怎么着,大哥当即喝骂了我几句,说怎么昨晚不来与他说。” “让杜家哥哥挨了骂,是小弟的不是。” “哈哈,我是活该被骂,这双招子远不如庄主大哥犀利,好汉当面也识不得啊!” 杜兴放缓了脚步与王禹同行,问道:“昨日那位入了炼精的好汉,受了祝虎一击,今早就恢复了过来,可是小哥的手段?” “我以暗劲的柔功为他推宫过血,虽然看上去伤势恢复了,但细微毛孔多有损伤,还是要好好养上一阵才能彻底恢复如初。” “好手段!” 杜兴竖起大拇指,走过两套院子,里面不见花花草草,只有到处布置的十八般兵刃,做校场打扮。 又穿过数重门庭,几道关卡,举目便看到一魁梧中年大汉雄踞于厅前,眸光锐利如箭,似有精光在闪烁。 “此便是我家庄主大哥,扑天雕李应是也!” 随着杜兴介绍,王禹大步快走迎上去,拜道:“青州王禹,见过庄主。” 李应三十来岁,已经蓄了须,他自厅前迎上来,扶住王禹的胳膊,一双鹰目炯炯有神,笑道: “今早方知庄子里来了个少年好汉,好好好……果真是一表人才,实力不凡。来,鄙人略备薄酒,为兄弟接风洗尘。对了,杜兴,随兄弟入庄的那些好汉,你也要招待妥当了。” “大哥,我早便安排了酒肉席面下去。” “甚好!” 拉着王禹的手入座,只见八仙桌上满是山珍海味,杜兴则在旁亲自斟酒。 “我痴长你十来岁,便唤你一声贤弟了。” 李应持公筷夹了黄河大鲤鱼的鱼背肉放在王禹碗中:“贤弟先吃鱼。” 王禹端起酒碗,敬道:“敬哥哥一碗,我先干了。” “兄弟豪爽!” “来,干!” 酒过三巡,李应撩着胡须道:“那祝家三兄弟真的越来越不讲规矩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拦路打劫,真是匪寇行径。贤弟勿忧,杜兴你现在去一趟祝家庄,拜见祝朝奉,将贤弟的货物如数取来。” “是!”杜兴放下酒壶,准备前去。 王禹当即起身拜道:“本以为要空手归乡,无颜见寨中弟兄,今日有哥哥相助,我可算能见青州父老了。也麻烦杜家哥哥了。” “举手之劳,不值一提。” 李应再度劝酒吃肉,熏熏然间,提起钢枪道:“我来耍套枪法助助兴。” 有诗云: 鹘眼鹰睛头似虎,燕颔猿臂狼腰。疏财仗义结英豪。爱骑雪白马,喜着绛红袍。 背上飞刀藏五把,钢枪斜嵌银条。性刚谁敢犯分毫。李应真壮士,名号扑天雕。 这一柄浑铁点钢枪握在掌心,上下纷飞,点出朵朵花来。 嗡,嗡嗡! 钢枪在手,如一条毒龙从洞中钻出,枪身抖动之间,好似龙吟虎啸。 枪尖摇摆,或上或下,或左或右,让人无从判断,不知下一枪是奔着腰来,还是奔着腿去。 正所谓: 扎腿立断根,扎腰血水流! 扎中命魂走,反扎鬼神愁! 这就是大成级枪法的威力。 王禹那八级的杀人技,在这口大枪面前就是个弟弟。 你想象一下,一根三米多长,鹅蛋粗的大杆子,在最少十数点【精】的力量冲击下,扎中了人的血肉之躯,会是个什么样的场景? 纵然你炼体大成,练出了铜皮铁骨,在这种扎枪的力量下,都显得幼稚可笑。 也就只有身穿步人甲,才能抵挡兵器的攻击。 “哥哥好枪法!” 王禹虽然没深入练过枪法,但也时常和李忠交流。如果说李忠的枪是汉阳造,那李应的枪就是98K大狙。 一枪下去,根本不给你闪避、反抗的余地,瞬间取人性命。 一套枪法耍完,李应长叹一声:“我的枪法已经有十年未曾进步了,贤弟还年轻,就已经有此筋骨,未来成就不可限量啊!” “我现在只练过叉,会一招刺击,还请哥哥指点一二。” 王禹自兵器架子上取了钢叉,一击出手,电光石火,动如雷霆。 “咦!” “只一招?” “只学了一招刺。大多数时间拿来站桩、炼精了,拳倒是练了一段时间。” “炼精才是根本,这是正确的修炼途径。很多人年少时迷恋枪法的强大,苦练技巧,却是本末倒置了。以贤弟你的炼体程度来看,纵然是一力降十会,也能打遍大半个山东。了不得!了不得!” 李应将长枪往空气中一扎,崩出一声雷音,很显然,他在炼精一道上也有不俗的成就: “我也曾走遍大半个大宋,也曾去过辽国做生意,遇见过无数位好汉,可从未见过有人在你这个年岁,就已经在炼精上走了如此之远。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后生可畏啊!” “哥哥这顺手一扎就需要我琢磨半辈子了,哥哥这前浪还汹涌着呢!” “老了……老了!唉!” 李应略有些愁绪,感慨道:“想当年,我也曾鲜衣怒马,游侠天下。看到兄弟你,我仿佛看到了少年的自己啊!” “哥哥如今的枪法老辣弥坚,想来年轻时也是奢遮人物,可惜小弟晚生了十几载,否则必随哥哥满天下去闯荡。” “少年人,确实需要闯荡闯荡,龟缩一地岂能见到天下豪杰。贤弟稍等……” 李应匆匆离去,很快便有侍女跟着他抱着一套锦衣回来。 “贤弟,穿上试一试,你我今日一见如故,喝了酒、练了武,接下来去狩猎如何?”李应的兴致极高。 “恭敬不如从命。” 这一套锦衣穿在身上,那几名侍女的眼睛都亮了。 男人爱美女,女人自然也爱俊俏的郎君。 “好个无双公子,走,挑匹烈马,我们进山猎虎豹。” “哥哥稍等!” 王禹将换下来的粗布衣服叠好,说道:“这是一位兄长赠我,不敢丢弃。” “合该如此。” 李应越看王禹越是满意。 毕竟身具三名地煞的命魂,与他意气相投。 而王禹所言所行,却也是豪爽忠义,甚合李应的胃口。 一身锦衣,胯下一匹烈马,手持一口凤翅镋,腰佩七口飞叉,端的是鲜衣怒马少年郎,意气风发好时光。 本来王禹是选择虎叉的,可李应不满意,他家中不要说十八般兵器了,各类奇门兵刃都齐全。 于是选了这柄凤翅镋送给了王禹。 那柄花荣所赠的虎叉被祝家庄劫去,仅仅一天,凤翅镋握在了手。 却说这凤翅镋,属于长柄兵器,因两侧外展结构形似凤凰翅膀而得名。 镋头中央设有一尺长的直刃正锋,正锋两侧对称分布着月牙形侧刃,弯曲幅度向上形成内弧结构。两片侧刃末端带有半寸的钩状齿尖,在增强穿透力的同时形成闭合环形构造。 镋柄以硬木制作,长约七尺有余,与镋头结合后整体可达一丈。 手拿凤翅镋,王禹那LV10的叉类兵器精通依旧在起作用。 虽然它叫做镋,其实也是叉的一种分支,起源便来源于粪叉。 “兄弟,随我来!” 李应纵马狂奔,身后长袍烈烈作响,手臂上的猎鹰振翅欲飞。 另有十来条细犬,早早放了出去。 王禹“吁”了一声,夹紧马腹,紧跟而来,另有二十来庄客同样驱马紧随。 一行人浩浩荡荡往远方的山林中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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