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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80年代,从傻子到大山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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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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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长白山,空气潮湿闷热。 空气里,满是烂树叶子、湿泥土和松脂混合的味道。 成群的小咬嗡嗡地往人脸上扑,沾上就甩不掉。 徐军握着那把磨得锃亮的砍柴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厚厚的腐叶上。 他没有像没头苍蝇一样乱闯。 前世,他在侦察连待了五年,野外生存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他很快就发现,这座山和他以前接触的地方完全不同。 这里的植被更茂密,物种更复杂,危险也更多。 他刚走了不到半里地,就敏锐地察觉到草丛里有东西在高速移动,他几乎是出于本能地向后一跳,一条手腕粗的长虫贴着他的裤腿滑了过去,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 徐军很快就清醒地认识到。 光靠以前的经验,在这儿就是找死。 他前世的经验,能让他辨别方向、隐藏踪迹、保持警惕。 但对于这片山林里特有的物产和危险,他就是个睁眼瞎。 他不知道哪种蘑菇能吃,哪种草药值钱。 意念一动,他脑海里的面板清晰浮现。 【狩】:未入门(0/10)。 看来还是得精通狩猎,没有经验,就是这宝藏大山在眼前,也无能为力。 他明白,今天他不能贪多。 他的目标很明确:弄点吃的回去,什么都行,哪怕是一只兔子,几棵野菜,也得让兰香看到,他这个男人,说到做到。 他开始耐心地寻找。 他放弃了寻找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的念头,那不是他现在一把砍柴刀能对付的。 他把目标锁定在了兔子、野鸡这种小型猎物上。 他在一处山泉边的泥地上,发现了一串清晰的兔子脚印。 他没有立刻去追,开始勘察地形。 他发现这片区域的兔子活动频繁,有好几条固定的“兔道”。 他选了一处最隐蔽的兔道,开始制作陷阱。 他没有绳子,就从一种韧性极强的“牛筋条”藤蔓上,剥下长长的藤条,用牙齿和手指,耐心地将其搓成一根简易的绳索。 然后,他找了一棵弹性十足的小树,将其压弯,用藤索和一根精心削制的木棍,做成了一个最简单的“弹套”。 这是他在部队里学到的最基础的生存技能。 做完陷阱,他没有守株待兔。 时间宝贵,他必须寻找更多的收获。 他又在林子里转了半个多钟头,肉没见着,野菜倒是认出了几种。 前世的知识让他知道,那些长得像小拳头一样的“蕨菜”,焯水后凉拌是一道美味; 路边随处可见的“婆婆丁”,蘸大酱吃能败火; 还有那埋在土里的“大脑瓜”。 他把这些能吃的野菜都小心地摘下来,用几片宽大的叶子包好,揣在怀里。 就在他准备回去查看陷阱时,一阵“咕咕”的叫声,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传了出来。 是野鸡! 徐军的心猛地一跳,立刻蹲下身,借着一棵大树的掩护,悄悄地摸了过去。 他拨开树叶,只见一只色彩斑斓的雄野鸡,正带着几只小鸡崽,在林地里啄食着什么。 距离太远,足有三十多米,冲过去肯定来不及。 徐军皱起了眉。 他手里没有弓箭,也没有猎枪,唯一的远程攻击手段,就是扔石头。 可这比赤手空拳打死一头牛的概率还低。 怎么办? 他脑中飞速地思考着对策,目光扫过四周。 突然,他的视线定格在了野鸡身后的一片缓坡上。 坡上,有一块半人高的、被树根和泥土半架空的石头,看起来摇摇欲坠。 一个大胆的计划,在他心中迅速成型。 他没有惊动野鸡,而是悄悄地后退,绕了一个巨大的弧线,从另一侧,摸到了那片缓坡的上方。 他趴在地上,一点点地蹭到那块大石头的后面。 他用砍柴刀,开始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地,砍断那些盘根错节的树根,挖开石头底部的泥土。 这是一个极其考验耐心和技巧的活儿。动静大了,会惊走野鸡; 动静小了,又起不到作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终于,在砍断最后一根关键的树根后,那块大石头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咯吱”声,变得岌岌可危。 徐军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一推! “轰隆——” 大石头轰然滚落,带着泥土和断枝,朝着那片正在觅食的野鸡群,砸了下去! 野鸡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咕咕”乱叫,四散奔逃。 但其中一只跑得慢的小鸡崽,不幸被滚落的碎石砸中了翅膀,扑腾着飞不起来了。 徐军见状,立刻像猎豹一样从山坡上冲了下去,一把就将那只受伤的小野鸡按在了手里。 虽然只是一只半大的小鸡,但好歹也是肉! 他拎着扑腾的小野鸡,又回到之前设下陷阱的地方。 让他惊喜的是,那个简陋的弹套,竟然真的套住了一只灰色的野兔! 徐军心中一喜,连忙上前,手起刀落,解决了兔子的痛苦。 一只兔子,一只小野鸡,外加一包野菜。 这就是他今天全部的收获。 虽然不多,但足够了。 …… 李兰香坐在门槛上,望眼欲穿。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既盼着徐军回来,又怕他空手而归,更怕他有什么意外。 就在她胡思乱想之际,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村口。 他走得不快,但步子很稳。身上虽然还是那件破褂子,但腰杆挺得笔直。 他的左手,拎着一只还在滴血的兔子,右手,提着一只扑腾着翅膀的小野鸡。 李兰香猛地站起来,快步迎了上去。 想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啥,只能呆呆地看着他手里的猎物。 “军……军哥。” “回来了。” 徐军看着她,脸上露出了一丝疲惫的笑容。 他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兔子不大,鸡也小了点,先对付着吃一顿。” 他说的云淡风轻,可李兰香却看到了他满是划痕和血口子的手,和那双布满了血丝的眼睛。 她知道,这点东西,来得有多不容易。 她的眼圈一红,接过东西,什么也没说,转身就往屋里走。 那一晚,徐家那间终年飘着苦涩草药味的破土坯房里,第一次,飘出了诱人的肉香。 李兰香的手艺很好,她把兔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用家里仅有的一点盐和几颗野花椒,炖了一锅兔肉汤。 又把那些野菜焯了水,用大酱简单一拌。 饭桌上,没有米饭,只有两个高粱面窝头。 李兰香把最大的一块兔腿肉夹到徐军碗里。 徐军又把肉夹回她碗里:“你吃,你身子太虚了。” “你上山累,你吃。” “让你吃就吃,哪那么多话。” 徐军的语气带着一丝霸道。 李兰香的脸红了,小口小口地吃着那块香得让她想流泪的兔肉。 油灯下,两人默默地吃着饭,谁也没说话,但屋里的气氛,却前所未有的温暖。 吃完饭,李兰香烧了热水,让他烫脚。 她端着水盆,蹲在他面前,伸手就要去脱他的鞋。 徐军连忙缩回脚:“我……我自己来。” “别动!” 李兰香瞪了他一眼,“我看看你脚上有没有伤。” 她脱下他的鞋,那是一双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布鞋。 他的脚上,果然磨出了好几个水泡,有的已经破了,和袜子黏在了一起。 李兰香小心翼翼地帮他把袜子脱下来,然后用温热的布巾,轻轻地、一点一点地,擦拭着他脚上的伤口和泥污。 夜,再次降临。 两人躺在炕上,没有了昨夜的尴尬。 今天徐军主动把李兰香揽到怀里,他想知道自己的加点是不是和昨晚有关。 “……军哥。” “兰香……” 一夜无话,春宵一刻值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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