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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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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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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新还是低估了天魁上七点新闻的影响力,在办理值机的时候就被人围了。 “我能摸摸它吗?”值机员是个年轻姑娘,忍不住询问。 沈新扫了眼戴着智能头盔和嘴套的天魁,又看了看附近围观拿手机拍照的旅客,点了点头。 把天魁安置在市局,丁雨薇早晚遛狗的时候,就经常被人包围,一堆人寻求合影。 毕竟是功勋警犬,上过七点新闻,火爆全网的“希望犬”。 值机员说着谢谢,连忙离开工位,上前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天魁。 “他好乖啊。” 姑娘一脸兴奋。 而围观众人,纷纷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姑娘又问道:“我能跟他合影吗?” 沈新心说你都摸了,还问行不行。 她这一合影,附近的值机员全都围了上来。 还有旅客,尤其是带孩子的家长。 没招儿,天魁只能被迫营业。 而且到了候机大厅也是一个样,求抚摸,求合影,还有打听滑坡救援细节的。 天魁有虚荣心,不怕,反而还很享受这种被围观的感觉。 上了飞机,别说空乘,连机长都在起飞之前,专门跑过来跟天魁合影。 而天魁也享受了头等舱般的待遇。 怕地板凉,空乘还给铺了毯子,又说商务舱有空位,不行的话,让天魁自己占个位子。 沈新连忙拒绝,说天魁没那么娇贵,不需要。 乘务长一脸认真的说可以的,说天魁拯救了那么多人呢。 沈新只好说自己得看着天魁。 然后旁边的男旅客立刻表示可以换位子,让天魁跟沈新一起坐。 说着,自己就抱着笔记 天魁还真不客气,轻巧一跃,卧在了位子上。 沈新没好气的照着他脑袋扇了一巴掌。 好一点的是,天魁没晕机。 这次如果不是着急,沈新还是更倾向于选择高铁。 来到安京,要等快四个小时转机。 而免不了的,又遭受了一番围观。 沈新也来者不拒,而且觉得普通人能够追捧一条功勋警犬,这是一件好事。 毕竟每一条狗想要成为警犬,都要付出巨大的辛苦。 快天亮的时候,沈新带着天魁,坐上了前往兴勒盟的飞机。 上午快九点,飞机降落。 乌盖大草原是国内著名的草原景点,这条航线其实就是旅游专线。 虽说这个月份还不是最美的草原,并不是旅游的高峰期。 但恰逢五一,飞机依旧拥挤。 怕影响到其他旅客,沈新被特意安排在紧急出口旁边的位置。 沈新怀疑机组是故意的,面前这位漂亮的空姐,只要闲下来,一直在努力的跟天魁套近乎。 航程不长,八点出头,飞机就降落在了机场。 走下飞机的那一刻,沈新就感觉到凉意。 在安京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和南方不同的凉爽。 而这里,北纬四十五度,让沈新感觉重返初春了一样。 果断从行李箱中拽了件外套。 一手拖行李,一手牵天魁,在同行旅客的拍照合影要求中,沈新慢吞吞的来到接机口。 远远的,就看见有人举着牌子,醒目的写着自己名字。 一行两人,都穿着警服,一眼就看见了牵着天魁的沈新,急忙挥手打招呼。 沈新连忙迎了上去。 “欢迎欢迎。” 其中一个中年人热情的和沈新握手。 他肩膀上的警衔是二毛二。 但仅仅是一个派出所教导员,那只能说明他工作年限足够长。 因为就算按照最低的警衔晋升年限来算,他也得工作二十年才行。 中年人正是派出所的教导员张其峰。 留着潦草的碎发,皮肤黝黑,脸颊黑中泛红,粗糙且有皲裂。 嘴唇也一样,干的厉害。 旁边同行来接机的廖磊也是一个样,黑的厉害。 沈新有些理解丁雨薇为什么要让自己带防晒霜,在草原上工作几年,风吹日晒,估计都得和他们一样。 “这就是天魁吧,真威武!”张其峰望向天魁。 之前拉克申去南江挑选警犬,回来之后跟他说过,说那批警犬里,最厉害的就是天魁,可惜没法儿挑。 而现在天魁愣是成了上了七点新闻的国家级功勋犬,只能说名副其实。 “发什么愣啊,打个招呼。” 沈新拽了拽牵引绳。 天魁抬头看了眼沈新。 【嘴】 沈新这才解开嘴套。 天魁狠狠抖擞了一番,冲俩人叫唤了一声,就算是打过招呼。 然后凑近了闻了闻,流露出疑惑,兴奋的表情。 【天雄】 他扭头冲沈新叫唤了一声。 张其峰好奇的问什么意思。 沈新道:“他是在你们身上闻到了天雄的气味。” 张其峰一惊,天雄丢了好几天,天魁见面就能闻出来,到底是功勋犬啊。 而提起天雄,张其峰一脸惭愧的道:“沈新,对不起,我们没有照顾好天雄。” 旁边廖磊更加惭愧,低下了头。 沈新连忙道:“张教,您千万别这么说,天雄是警犬,他明白自己的职责,遇到危险了,如果他不管,那只能说明我训练的不到位。” 真正的警犬,那是明知上了会死,也会有勇气冲上去。 “更别说这只是一个意外,而且我相信天雄不会有事的。” 沈新跟着俩人往外走,然后说自己的分析:“其他警犬,会从小做社会性适应训练。” “但那种训练只是让他们适应嘈杂的环境,不会去训练他们自主觅食的能力。” “可天雄不一样,他是我从流浪犬中挑选出来的成年犬,他们本身就在社会上流浪多年,懂得如何求生。” 像城市里的流浪犬,不光会翻垃圾桶,也会捕捉老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 他们会察言观色,会趋吉避凶,懂得如何生存。 不懂这些的,早就已经被淘汰。 “草原上物产丰富,所以我觉得问题不大。” 张其峰听的不住点头。 旁边廖磊激动道:“那也就是说,天雄没事?” 这几天,廖磊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才把天雄弄丢了,一直很自责。 沈新笑着点头,跟着几人上车。 一辆饱经风霜的越野车。 沈新嘴上是这么说,可心底却不乐观。 天雄是流浪过,有足够的生存能力,但流浪犬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尤其是被收归,驯养成警犬之后。 那就是天雄信任人类。 他和野生动物不一样,害怕人,见到人会躲。 天雄见到人不会躲,甚至于在饿了之后,会主动的寻求人类帮助。 草原上人是少,但不是没有。 丢了好几天,拉克申他们肯定发动了力量,大范围的去寻找。 结果没找到,这值得深思原因。 所以这次过来,沈新其实在心底深处做好了最坏打算的心理准备。 回顾事情经过。 拉克申孤身一人,但手里有枪,在草原工作多年,又是本地人,有足够对付狼的经验。 但他失手了。 打空了弹匣,愣是没打中狼,不是他枪法烂,而是这头狼战斗经验丰富。 它把拉克申逼到了绝境。 所以沈新有理由怀疑,这可能是一头狼王。 因为袭击拉克申的是一群狼。 独狼是真正的独行,能集群,那就是群狼。 群狼必然有狼王。 袭击拉克申的应该就是。 而天雄和狼王搏杀,他固然戴了头盔,算是一个优势,可沈新觉得他肯定还是打不过。 沈新推测,这次搏杀,输的肯定是天雄。 如果他赢了,他会自己返回到拉克申身边,守护拉克申。 但他没有。 沈新觉得他可能是搏杀过程中发现打不过,选择了逃离,想把这头狼引开。 拉克申昏迷,这头狼或许以为他死了,选择了去追击天雄。 而且这头狼袭击拉克申的行为就足够反常。 人类的活动范围大,狼又那么聪明,肯定知道人类不好惹。 尤其是拿枪的。 对枪没有敬畏的动物,早就死了。 那这头狼还尾随拉克申,突然发起袭击,沈新有一个推测。 可能是报复。 拉克申开枪击毙了一头狼。 这头被打死的狼,或许是袭击拉克申这头狼的伴侣。 所以它才选择报复。 见拉克申昏迷不醒,以为死定了,又把报复的目标放在了天雄身上。 开始追杀天雄。 智能头盔在很远的地方被找到,就是证明。 一犬一狼,肯定不断的搏杀,拼到连头盔带子都被强行扯开。 而狼这种动物,他们盯上的目标,至死不休。 天雄能否在这种追杀下存活,真的难说。 因此沈新过来,一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找到。 其次就是死要见尸,一条奉献过,救过人的警犬,总不能曝尸荒野吧。 别看来到呼尔干不过一个月,天雄干的真不错。 边境巡查,帮助牧民寻找丢失牲畜,追捕嫌疑人,拉克申没少跟自己夸天雄能力出色,工作能力一流。 等沈新回过神来,汽车已经开出了城市。 沿着一条笔直延伸到天际的公路,一头往西北方扎了过去。 天空低垂,阴云徘徊。 这几天没什么好天气,阴天居多。 一眼望过去,还是蔓延没有边界的茫茫草原。 不是水草最丰盛的时刻,黄绿黄绿的,但这种一览无遗的旷野,依旧令人心胸开阔。 沈新是第一次来到草原,忍不住打开车窗,任由冷风打在脸上。 真的是打。 五月初草原上还有大风天,没有遮挡的风就跟刀子一样,割的人皮肤生疼。 远远的,还能看见零星散落在大地上的蒙古包和毡房,面积惊人的羊圈,圈着不知道多少羊。 俨然就是古诗里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真实写照。 天魁同样探出头,任由大风把自己毛发吹的一边倒。 他眼底满是向往。 漫山遍野的草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奔跑。 这时,天魁突然冲天空叫唤了几声。 沈新抬头一看,就见空中呼啸着飞过一头大鸟。 飞的不低,张开翅膀,愣是有那么一点儿遮天盖地的气势。 开车的张其峰低头通过前档看了一眼,振奋道:“是金雕,好兆头啊。” 在草原上,金雕象征着勇气和自由,更是好运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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