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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替嫁小可怜被糙汉掐腰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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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我想学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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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秋一看见陆巧秀这副吓得半死的模样就乐。 “我没有那么吓人吧?” 原主不高,还长期营养不良,看起来就像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虽然如今也不大,才十八岁——这个年代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二十岁,女性十八岁。 原主也算是刚刚够着结婚的岁数了。 她一笑,陆巧秀就觉得亲近。 陆巧秀拍拍胸脯说道:“嫂子,你都不知道自己刚才那模样,就好像……我,我是一锅炖好的鸡肉,散发着喷喷香的味道,你就差直接扑过来,把我吃了呢!” 江小秋觉得陆巧秀真好玩,这形容,整得她是什么母老虎似的。 “巧秀,我听秋花姐说,你读过书?那你能不能教我认字?” 江小秋刚才都想好了。 之后不管她能不能回去,至少现在在这里的时候,她不可能当个啥个都不知道的人。 她会忍不了的。 左右这几天经历了‘死过一次"。 她利用这个当借口,说自己想明白,应该也能够骗得了家坪村的人吧? 再加上家坪村的人跟原主接触并不多。 一个在家里兢兢业业当老黄牛的姑娘家,哪里比得上衣着光鲜,成天在村子里瞎晃荡的江知春有名呢? 旁的事情,江小秋可以不管,但是会认字这个,她得找个理由顺理成章才行。 所以让上过学的陆巧秀教自己,这个借口最合适。 “嫂子,你想学认字啊?那可以让我哥教你啊!我其实只读过两年而已,然后就没办法上学了,后来虽然复课了,但是我懒,不想去。但是我哥不一样,我哥在部队的时候,每次测试都是第一呢!都已经学到高中的课程了!要不是我哥为了救人受伤……哎,算了不说这个了,反正你找我哥教你决定没错的。” 江小秋有点发蒙:“这部队里,还教这个的呀?” “对啊,我以前也不知道,还是有一年,我妈跟我爸闹脾气,我偷偷写信给我哥,我哥为了哄我妈高兴,才把在部队里得了嘉奖的事情写信回来告诉我妈呢!不过那时候,我妈跟我爸早就和好了。” 陆巧秀一打开话匣子,说得就有点多。 江小秋安静的听着,脑子里却在思索找陆云深教自己认字的可行性。 怎么跟他说呢? 说自己想学字? 太突兀了吧? 而且吧,她不怎么想跟陆云深过多的接触,这个人此刻心心念念想着的还是江知春呢。 (陆云深:冤枉啊,我没有!) “巧秀,还是你教我吧,你哥腿不舒服,只怕没这个精力。”江小秋随便找了个理由拒绝陆巧秀的提议。 陆巧秀这才反应过来。 “也对。不过嫂子,你放心,我哥的腿肯定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全村的人都会知道你嫁了个最英俊最好的男人,气死那个江知春!” “那你现在就教我吧,我想先学我的名字。” 陆巧秀不喜欢江知春,江小秋一直知道。 也是巧了呢,她也不稀罕,甚至说是,憎恶江知春这个角色。 也不知道那个原作者怎么想的,居然塑造一个这样不讨喜的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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