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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道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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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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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么进入这里的?” 虽说觉得这个问题有些无聊,不过柴娜还是问了出来。 “看得多了,自然就能进来了。” 阿疯摇了摇头,挥手间血肉汇聚,变作两把座椅。 只不过这些覆盖着眼球的座椅看上去并不是那么舒适,甚至让人感觉如果坐上去了,爆碎的眼球或许会弄脏自己的衣物。 阿疯自然是随意的就坐了上去,随着他的坐下,组成他身体的手臂与眼球很自然的就和靠椅相连,让人觉得他好像本就是长在这个椅子上一般。 柴娜思考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挥手间招出一个火堆,以及几串棉花糖,将棉花糖放在火堆上烤着,自己则是捧着小脸看着阿疯。 “你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了,是吗?” “是的,我不是胜者,不会成为冯梓,或者说,我们三个‘冯梓",没有人是胜者。” 阿疯随手给火堆填了两条木柴,把一串棉花糖移到了距离火堆更近的位置。 “毕竟三尸就是为了被斩的,不是吗?柴娜。” 阿疯挑了挑眉毛,这样说道,虽然他现在的脸上很难看出有没有眉毛,或者说这眉毛究竟是在哪里。 “你不想改变?” 柴娜一如既往的对着火堆晃着小脚,甚至踢掉了脚上的小靴子,对着暖和的火焰烤起脚来。 “我不需要改变。” 阿疯摇摇头,一抬头,却见到柴娜一脸正色的盯着自己,目光之深之远,甚至要将自己看穿。 不过虽说这样,他反倒笑了起来。 “柴娜阁主,你的偷取,或者说照你所说的‘骗取"我脑中念头的法子恐怕没那么好用了吧?” “是啊。”柴娜皱着眉头揉了揉太阳穴,感觉脑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搅动一般。“看你这样子,是真没想到你已经疯的这么厉害了,你脑子里现在有多少个你?几千个?还是几万个?听的我头疼。” “我也不太确定。” 阿疯只是微微笑笑,并没有给出实际的答复。而柴娜则是再一次摆出了那副认真的态度,正色看向阿疯。 “哪怕已经知道了未来?未来发生的一切都已经尽收眼底,你只需要轻轻拨起水花,就会掀出滔天巨浪。” “命运无可改变,才能称之为命运。” 阿疯依旧是摇头。 “你们修仙的不天天标榜自己逆天而行,逆天修炼,如何会担忧命运?” 看着阿疯这幅样子,柴娜莫名的略微有点不爽了起来。 “逆天归逆天,我的命归我的命,而且也没什么不好,不是吗?” “有意思......” 柴娜笑了笑,拿起一串已经烤的外壳酥脆的棉花糖,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嚼了几下。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阿疯?” “唔......”阿疯抱着头思考了一下,虽说手臂很自然的和头颅融合在一起,然后随着他的动作穿过头颅,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不过他还是做着抱头思考的动作思考着,看着天空。 那个犹如乱码一般混乱的,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的天空。 “我想,我的下一站,应该就是我的死地吧?” “这么急着去死了?” 听到柴娜的话,阿疯笑了笑,手指在靠椅扶手上点了点,轻声纠正了她的一个错误。 “不是去死,而是,去完整.....” ............................................... .......................... 凉烛好不容易制服了正在疯狂破坏的阎滅,的确,释放完刚才那一招之后阎滅几乎已经可以说是虚弱到了极致。 哪怕是凉烛都可以将他制服,安全的带回到了地面上。 “阎滅道友,不过是敌人跑掉了,你也不必如此......吧?” 凉烛有些奇怪的看着脸上青筋暴突的阎滅,印象里,这个罪孽深重的家伙平时基本上都是一副不咸不淡,就好像一切人与事都事不关己的样子。 这会能看到阎滅愤怒成这个样子,倒是新奇得很。 “你不懂,你不理解,我的愤怒,我彭瓒,对于另外两个‘我"的愤怒!我不完整!我需要,我必须要完整!” “好,好,是,是。” 没办法,凉烛只能趁着阎滅还虚弱的时候使了一些法术,暂时先让他安静了下来,睡了过去。 看着身旁酣然入睡的人,身形瘦削,五官柔和,皮肤白皙。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看的话,无论如何都没法将这个少年与屠杀千万凡俗百姓的魔道仙联系到一起去。 “阁主究竟在想什么......这种家伙,留他活着真的好吗......?” 不说别的,屠杀凡俗百姓,这就已经是这世上最可恶的恶行之一了,何况这个阎滅还不仅仅是杀一点。 他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屠戮,不分男女老幼妇孺,只要是活着的生命,都要被他抹去神魂,吸走血肉。 说句难听的,他现在已经是个怪物了,完全没有一点可以称之为“人”的部分。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完完全全的“妖魔”了。 “算了......阁主的想法我一个小修士怎么可能想清楚......”看書菈 凉烛叹了口气,拢了拢洁白的发梢,正打算原地躺下小惬一会,谁知道刚要闭上双眼,眼前就不知从何处出现了一面玉简。 “唉......” 心中天人交战了一番,凉烛最终还是无奈接取了玉简,打开看了看,随后就拎起阎滅,向着玉简中指示的方向走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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