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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让你当捕快,你却想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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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地榜最后一战!步平庸对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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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鸾最后自然是满载而归,开心的不得了。 不仅如此,步平庸走之前还让她带走了三串糖葫芦,毕竟小说里面,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吃这玩意。 红鸾也高兴的吧唧亲了步平庸的脸蛋一口,那架势,看样子要是不拦着,能亲好几口。 步平庸当然想被亲的香香的,但他还是觉得这样不太好,毕竟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他害羞。 下次在屋子里可以继续亲。 步平庸告辞了红鸾后,便去了地榜的赛场。 他现在积分第一高,虽然地榜的高手藏龙卧虎,但步平庸可是六品儒修,还是手持法宝的儒修,还是有儒道之心的六品儒修! 今天要是再打赢前来挑战的几名选手,他就是地榜第一! 十九岁,六品儒修,地榜第一,这便是步平庸的可怕之处。 但这也只是他明面上的身份而已。 步平庸在台上打败了孔家,王家,崔家,以及五大门派的前来挑战的高手,傲立于擂台正中央。.. 他,就是这么狂! 尽管那些人走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的,尤其是王家,骂他不讲武德。 堂堂六品儒修,上来就让人家掉裤子。 这是几个意思啊? 从哪学的这么坏啊。 殊不知这些都是从司马翰书和徐祭酒身上学来的优秀品质。 嗯,还别说,挺管用的。 但也有不畏生死,上来就莽着贴身打步平庸的。 儒修脆皮,瞬间可带走。 但是,步平庸是那种简单的儒修吗? 他就算是不用法修的实力,光是身体素质,也不是这些人可以一套带走的啊。 何况步平庸早有准备,上来就是给自己身上加肉装。 “我有佛门金身!” “他的攻击偏一寸!” “我有金钟罩,铁布衫!” 虽然步平庸的言出法随就能持续三秒,但也足够做很多事了,在轩墨笔承受了一些伤害后,他受到的反噬,身体素质还承受的住。 而步平庸在晚上月圆之夜,也迎来了自己的最后一位挑战者,李锦! 当银白色的月光洒在李锦的脸上,仿佛给她披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衣,加上金色的面具一闪一闪的,很是好看。 月圆之夜,决战皇城之外,也是一大快哉之事。 “你来了。”步平庸调息过后,看着李锦道。 李锦点了点头,神色并不好看。 该死的步平庸,居然送她那种衣服! 女帝今天高高兴兴拆步平庸买的衣服呢,然后就拆出来一件小黑色包裹的衣服,打开一看。 差点儿扔了! 什么东西啊,两个布条..... 这是人穿的吗,恐怕青楼姑娘才穿的吧。 但女帝还是忍住了没扔,甚至还偷偷试了试,倒是挺凉快的。 但这也不是这个登徒子送这个的理由! 回头就找个理由好好收拾他,反正自己点了他的将,到了北方,有的是机会。 今天,是两个人的单挑之日。 她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 她长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这场战斗看的人很多,大家都对李锦这个神秘姑娘感兴趣,毕竟遮遮掩掩的才最吸引人。 步平庸倒是坦荡的说道:“我不用下三滥的手段对付你,姑娘,请吧。” 李锦哼了一声,心说你可不是表里如一的正人君子,背地里可是个花心大萝卜呢。 但对于步平庸的君子所为,她还是很受用的,毕竟他说喜欢李锦,这也算是尊敬了。 战斗,正式开始! 李锦剑在一瞬间出鞘,然后一道寒光从出鞘那一刻闪烁! 她在上场就开始酝酿这一剑了,本就是宝剑再加上顶尖的剑法加持,自然不弱! “嘶,这一剑,有七品的影子!” 场外有人惊叹道。 不愧是六品最终之战,这样的剑法都能看到。 李锦的东西和剑法,本身就是大燕集成之物,自然不是些许剑客能比的。 这一剑,君临天下! 步平庸感觉整个人都被锁定了,他哪怕是言出法随,都避无可避。 躲不掉,只能接! 步平庸叹了口气,手中的轩墨笔写下了金钟罩。 金色的光芒出现在他身上,但仅仅是抵抗了三秒,便被剑芒撕碎! 但步平庸要的就是这三秒。 只见他使用出了十几年的麒麟臂,飞快的写下了两句诗词: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剑气诗! 一道来自虚空中的剑意出现在步平庸的笔尖上,“刷!”的一声对上了李锦这一剑。 “嘭!” 这一刻,剑光满皇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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