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擂台上已经连续打了四场的人,恐怕大家都会给他一个忠告,让他先下场休息。但是他并没有离开擂台,似乎他想打败更多的敌人。
这时,又一个人跳上了擂台,手拿一柄长剑叫道:“秋山派吕志坤,请指教。”
这吕志坤在秋山派还算不上是最强,但是在秋山派掌门人沈志清之下,他却是最强无疑的了。要沈志清出手,那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十来年不动手了。所以,沈志清明明坐在那里,可他没有动手,却让自己的师弟打头阵。
钟洪倒竖着自己所用的金背刀,恭敬的行礼道:“不敢,请指教。”
吕志坤长剑舞一个剑花,接着一个漂亮的纵身,向钟洪而去。
宋彦秋道:“好漂亮的轻功,擂台一点也没有晃动。”
林晓航道:“好厉害的定力,看到这样的高手,一点也不慌张。”
宋彦秋道:“可能,钟洪会是一个比吕志坤还要厉害的人吧!”
林晓航不置可否。
擂台上的二人,以快刀对快剑,眼力稍微差一些,注定只能看到影子了。
秋山派剑法以稳中藏煞,绵密轻柔见长。而钟洪么,从刚才他的战绩来看,他更加擅长快刀。
令人想不到的是,秋山派剑法一贯给人的感觉是并不快,而且好像轻拢慢捻抹,从来都不着急。但是现在从吕志坤的手里打出来,却好像变了一种路子,变得奇快无比了。
打的快,结束的就快,见分晓也会很快。
毕竟吕志坤的成名已久,围观者之中意属吕志坤者居多。所以,当钟洪的刀法用完的时候,大家认为,他应该快要输了。
可是令众人再一次惊讶的是,钟洪把自己的刀法,开始倒着打。要知道,一个人练习招式很多年,修炼会烂熟于心,但是其中规矩,也会在血肉里生根发芽。所以,颠倒过来就算能够鲜于敌手,却容易自乱阵脚,不战而败。
奇特的是钟洪并没有乱,这刀法到着打,似乎他一样烂熟于心,甚至更加威力惊人。
吕志坤不愧是秋山派掌门人的左膀右臂,在对方如此出人意料之后,他迅速的改变自己的风格。他也不再用快剑,而是紧守门户,就这样,他又一次打到了钟洪打完全部的刀法。
吕志坤嘴角有一丝笑意,好似他已经有了取胜之法。
就在他觉得下一招自己心里已经有数的时候,突然钟洪使出一招出人意料的招数来。
这一招当然还是他刀法之中的招式,但是这不是第一招,也不是最后一招,甚至根本不是其中的任何一招。他打出了新的一招,但是神奇的是,没有人认为这一招,不是他刚才用的刀法。
吕志坤只觉对方刀法杂乱无章,变得不可理喻,但是就这种不可理喻的刀法,令他无计可施。
再打十来招,突然吕志坤手里长剑被钟洪劈落,中门打开,危险至极。
但是钟洪并没有乘势出击,而是收了刀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吕志坤捡起长剑道:“在下心服口服,认输了。”
这场比赛是比武,也可以说不是比武。因为这场比赛的目的是为了争夺宝物,所以从目的上就不是印证武学。但是这两个人点到即止,的确是很有印证武学的味道。
钟洪道:“在下侥幸而已,吕大侠的武功,在在下之上。”
吕志坤倒是坦然接受,尽管自己输了,但是很清楚自己输在哪里。所以,他没必要气馁,也不必计较过程中的对错。
于是,吕志坤纵身离开了擂台,又留下了钟洪一个人。
宋彦秋向林晓航道:“吕志坤落败,败在招式上。这个钟洪的招式,的确是令人十分惊讶。”
林晓航道:“这个路子在武林之中也是闻所未闻。他这拆分刀法的法门,倒是很像江湖中一些追求极致招式的门派。”
宋彦秋道:“哦,如此杂乱无章的招式,难道能算是招式的极致吗?”
林晓航道:“如果招式没有达到极致,怎么会把招式揉开掰碎,重新变成一套刀法来呢!所以,他一定是把整套刀法烂熟于心,拆开练,重组也练。所以,他能够随意变化自己的招式,不受任何拘束。但是实际上,最大的阻碍是,他永远都没有跳出自己已有刀法的范围,其实是同一套刀法。既然是同一套刀法,那一定有同样的优缺点。”
宋彦秋点了点头道:“是这个道理。你现在对于武学的了解,已经是非常渊博了。”
林晓航从钟洪的刀法那里其实得到了不少的启发,正好自己正是瓶颈的时候,能够多见识一些,那是绝对没有坏处的。
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钟洪还是没有离开擂台,时间久了没人上台,他便在擂台上坐下来打坐,恢复气力。
一个人连打五场之后,到底还有几分力气,这真就是个问题。钟洪不是铁打的人,也并不是功力高到无人能敌,他的做法,令人有些不解。
过了不久,钟洪站了起来道:“还有哪位英雄愿意上台指教?”
半空突然一人飞来,娇咤道:“江衣阁白璐,教训你这狂徒。”
说句实话,女人如白璐这样,到了四五十岁还身姿曼妙,皮肤紧致,那是十分难得了。何况,据说也白璐一直以来守身如玉,所以一出场,就被无数老男人盯着不放。当然了,这也可能是因为,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懂得欣赏这种陈而不糜的美。
江衣阁,是个只有女人的门派,而且人数也并不多。满打满算未必够五十的,除了那些耐不住寂寞嫁人的,还有一些离开师门准备嫁人的,恐怕三十人未必有。可见,一大群女人凑到一起,绝不是长久之计呀!
“以江为衣,芙蓉为佩。为别离故,永无别离。”
这句话是江衣阁创立的时候祖师所说的话。所谓以江为衣,道出了江湖女子的柔而不屈。芙蓉为佩,可能仅仅是女人爱美而已,却也道出了爱慕高洁。“为别离故,永无别离”,这说得是创立江衣阁的初衷。因为别离,所以有了江衣阁,有了江衣阁,从此再无别离。别离的可以是亲人,也可以是朋友,但是因为江衣阁都是女人,所以大家都愿意相信,别离的一定是情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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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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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