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焕就在外面,二人说话的声音很轻,而且靠的很近。
谭燕一直认为,唐郡主是个高高在上的,冷傲的人,不了亲近的人。方七小姐性格好,能够和她亲近,但是唐郡主,那是万万不能的。但是现在,她反而觉得,同为女人,她也一样善解人意,一样的温柔。而且,她还那么的侠义心肠,肯定不会是个坏人,也不难相处。
赵环燕和谭燕,本来就是一对姐妹,两个人最为亲近。所以,赵环燕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找谭燕。她本来要和谭燕住在一起,但是七小姐不答应,非得拽着她。所以,她是和七小姐一起醒来的。
二人一推开门,就看到了沈焕。
七小姐一愣,走到沈焕面前道:“沈公子,你可真是个有气魄的汉子啊!不过很可惜,你喜欢的女人也是名花有主了的,而且她马上就会成为一位大英雄的的小妾。”
沈焕的脸色很不好,看着七小姐道:“那么你告诉我,他是谁?”
七小姐似乎被他的眼神吓到了,闪避开道:“这我不能告诉你,毕竟,如果你要是知道了,肯定回去寻仇报复。虽然你不可能打得过他,但是他也不能总是被人寻衅报复吧!”
沈焕冷笑道:“不管是谁,他总是没这个福气的。如果他非要逆天行事,结果只有死。”
七小姐性情火爆,哪里忍得了这种侮辱,立刻就要冲过去,一掌拍死沈焕。
这时候,白渊走过来道:“看来,我们的客人兴致很高啊。今晨在下见园中梅花已经开放,不知各位姑娘,可有兴趣赏一赏呢?”
这时,罗伊,唐絮,谭燕三人都从各自的门里面走了出来。五美齐聚,实在是令人赏心悦目。
无缘无故拜访,无缘无故的住下来,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于是,唐絮道:“沈公子,不知沈庄主何在,我们想拜见他,另有事情,想跟他商议。”
沈焕笑道:“家父么,那也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要是有什么事情,你直说就是了,在下能解决。如果你不是看不起我这个瘫子,就不应该有所隐瞒。”.㈤八一㈥0.CòΜ
唐絮道:“沈公子误会了,这件事,只能和沈庄主说。这并不是你沈公子如何,而是事关生死存亡的事情,我看还是不要儿戏的好。”
沈焕瞪大了眼睛,大声道:“白渊,你听见了没有,她在说什么,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白渊一愣,看着沈焕道:“少主,我看,这件事还是叫庄主定夺比较好。毕竟事情重大,如果不叫庄主知道,恐怕庄主要怪罪呀!”
沈焕喝道:“这不是你关心的事情,我只想,让这个讨厌的女人去死。”
他看起来状若疯癫,实在是不大好看。
唐絮默不作声,突然拔出长剑,在空中一划,留下一道剑气。
白渊吃了一惊,向沈焕道:“少主,这……。”
沈焕虽然瘫痪,但也不是没有一丁点武功,更不是不懂剑法。一个人用剑怎么样,和懂不懂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唐絮刚才这一剑,留下的剑气在空中凝儿不散,宛如实质。这样的手段,对于寻常剑客,这已经是一生都难以企及的境界了。
唐絮转身离开,走到门口又回头道:“灭门之祸已经在眼前了,外面强敌已经到了门口。你们如果不信,那就等着试试看。虽然这件事与我们也有干系,但是我们一无所有而来,也将一无所有逃命去。至于你们,那也可以抛弃一切,试着逃命。”
唐絮抓的就是沈家的痛脚,他们家大业大,财富又多。如果逃走的话,虽然能够活命,但是沈家,必将不是现在的沈家。
白渊作为一个内行,对唐絮这一剑,认识却要更加深刻一些。一个人便是能以剑气斩断合抱之木,那也不会让白渊称赞,那样的境界,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像唐絮这样的境界,那就是难得一见了。他白渊也是个爱剑的人,而且还是一个男人,如何能够不好奇。
沈焕突然满脸堆笑,向谭燕道:“锦茹姑娘,既然你的朋友都不愿意欣赏这雪中的梅花,那就只有我们一道去了。”他并没有问谭燕到底是不是愿意,因为他从来没有问别人意愿的习惯。
就算他对全世界都横眉冷对,能够对谭燕一人温柔,那好像听着也十分感人。可是实际上,谭燕并没有任何的感动,反而对他只有害怕。
沈焕对世界充满了恶意,他恨自己,恨自己的两条腿,甚至,也恨别人有两条健壮的腿。世上健全的人总比残疾的要多,所以,他恨的人,很多。
谭燕记得,沈焕第一次看她的舞蹈时,一双眼睛,似是渴望,似是嫉妒,又似刀锋,盯着谭燕的双腿。一个舞者的腿,那必定是灵动的。何况,谭燕是一个能够一舞倾城的舞女。
不止一次,谭燕觉得,他想砍掉自己的腿,据为己有。在他的眼里,谭燕有自己没有的东西,而且是他见过的而且认为最好的两条腿。
这样的一个人,谭燕实在是不敢与他太过靠近。从他对别人的态度就能够看出来,他不仅喜怒无常,而且十分残忍。要不是这次是林晓航的大事,又有这么多人陪伴,她根本就没有勇气前来。
谭燕并不想跟他一起去任何地方,但是她却无从拒绝。不管是出于害怕,还是出于另有目的,她都要陪对方走一趟。
于是,谭燕点头道:“如此,那便多谢沈公子相伴了。”
赵环燕看了看谭燕,又看了看七小姐和罗伊,怕是这一回,没有人陪着谭燕了。于是,赵环燕走到谭燕身边道:“我与姐姐同去。”
沈焕明显的不痛快,但是还没想好怎么说,谭燕笑道:“有妹妹陪伴,那真是好极了。”
于是,赵环燕陪着谭燕,跟着白渊和沈焕,走进了花园之中。
梅花凌寒而怒放,说明春天已经不远了。梅花的珍贵,大概就是因为它凌寒开放,高贵之处,便在于它的品行高洁,不畏风霜。正如人有艰难困苦,却总是品性不移。只是世上困于厄难者,多自怨自艾,甚至以天之不公,加之世人,己身。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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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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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