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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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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神圣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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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尔零的故乡,远在曜想帝国边隅,是一座贫穷落后的小村庄。 记忆中儿时的故乡,没有灵武者,也没有几个人离开村子,去外面讨生活。 勤恳朴实的村民们靠着一亩三分地过日子,想的简单,要的也简单。 虽然日子过得苦了一点,但村民们脸上是平静的,幸福的,美好的。 邻里邻居,村上村下,和和睦睦,从来没有起过任何纷争。 这是一座真正的乐园。 是贺尔零童年生活的舞台。 那时候,年幼的、不谙世事的他还不叫贺尔零,大家都叫他稚。 对这个世界,他只有一种懵懵懂懂的感觉,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座村庄的宁静与美好,并沉浸其中。 他生下来不久,双亲就得了恶疾,扔下他离开了人世。 生性愚钝的他,做什么事情都是笨笨的,对人情世故的洞察迟钝得可怕,却偏偏怀揣着一种极致的敏感。 幸运的是,他生活的小村庄予以他无限的包容,善良可爱的孩子们尽情和他嬉戏,大人们给了他真诚的温柔。 他的童年美好得无可挑剔。 这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总有一天,他会长大,犹如温床一样美好的童年,最终变成困住他的茧,让他终其一生,都在进行逃亡与寻找的战争。 宁静美好的村庄包容他、护佑他,温柔的祖母对他百般疼爱,抚养他长大。 但是,这个叫做稚的小屁孩没有父亲教他为人处事的机敏,磨练他的情感力量,以及如何对付“生活”这个永远的敌人。 也没有母亲教他如何向人敞开心扉,让关心他的人可以迈步走进他的内心世界。 包括老祖母在内的所有人,都对稚很好,都把他笨拙怯懦的秉性,当成了朴实单纯,对他投以无限的包容与宠爱。 他继续以笨拙的处世态度成长,为他以后遭人耻笑与远离,埋下了悲哀的伏笔。 在他六岁那年。 有个男人找到了他。 这人腰上配着一把长剑,剑鞘华丽精致,衣着讲究,模样英俊,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显露出高贵的气质。 彼时,稚和小伙伴们在泥潭里面玩游戏,身上满是臭臭的泥水,完全不顾形象,大声欢笑,典型的乡野小屁孩。 衣着华丽的男人把稚叫到自己面前,对他说:“我是句之歌,是你的叔叔。” 他伸出手来。 想抚摸稚的脑袋瓜。 可是稚的头上沾满了脏兮兮的泥巴,他的手悬在稚的头顶,始终没有落下去。 而稚,则抬起眼眸…… 看着男人欲落未落的手。 就这样,住在城里的叔叔毫无征兆地闯入村庄,把稚和祖母接回城里生活。 稚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这座他终其一生都在怀念,无论走到哪里都在渴望着返回的美好故乡。 华丽的彩窗马车,朝着未知的远方驶去,稚没有往前看,而是扭转头去,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小村庄。 就在这时,他稚嫩的眼眸里,第一次浮现出对于未来、对于这个世界的忧虑。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眼里的忧虑越来越晦暗和强烈,致使他的心灵渐渐昏沉下去,最终完全遮蔽了他对于欢乐的感受。 叔叔生活的城市跟稚生活的地方天差地别,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热闹繁华。 这里遍布着各色各样的灵武者,每个人都在想着如何变强、想着如何打败其他人、想着如何才能避免被其他人打败。 形形色色的人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在合作、在争斗;在相亲相爱,在视如寇仇;在相互依存,在争锋相对…… 所有人都像生活在一张大网上,只有学会察言观色、遵守着不成文的世俗规矩,掌控着在人情世故里游刃有余的本领,才能在这张巨大的网上过得开心幸福。 稚在这座城市生活了数十年,在这里,没有人会像故乡里的人一样包容他。 他简单笨拙,却又格外敏感的心、他的不善言辞、他直率粗鲁的行事作风,常常惹来其他人毫不掩饰的嘲笑与鄙夷。 他手足无措地立在原地,像掉进了夹缝之中,任由他不喜欢的人对他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戏弄嘲讽。 他想拔腿就跑。 逃回自己的故乡。 可是,那座小小的村庄太远太远,他好像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后来回忆起这一刻,稚总对自己说:“原来从离开故乡的那一天开始,这个世界就把我的欢乐吓得缩回了内心,连同勇气、自信一起,囚禁在内心深处。” 叔叔忙于修炼,只关心侄儿能不能吃饱饭,并没有注意到从乡下来到大城市的侄儿有多不适应,更不知道他的心灵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稚躲进小小的屋子里,尽量远离人们生活。不得不出门的时候,就把嘴巴紧紧闭着,把视线狠狠地踩在脚底,用棉花塞住两只耳朵,不说,不看,不听。 起初,除了一些淘气的小屁孩,大多数人看到稚,都把他当做空气一样忽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才没有工夫理睬一个乡下来的小屁孩呢。 直到稚长成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人们才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已经到了觉醒灵能的时候了,稚却迟迟没有觉醒灵能,身体单薄得像一张纸,力气还比不过一些同龄的女孩子。 没有觉醒灵能,就已经与这座灵武者遍地的城市格格不入了。 加上他常年躲在屋里,不跟叔叔以外的任何人接触,导致对世俗生活的规矩一无所知,更加惹得人们的反感。 他毫无心机的率直,经常成为惹人发笑的笨拙与愚蠢! 这个过分敏感和畏缩的人心里清楚,自己被人们当成了一个笑话,处处感受到伤害与压力,但他始终找不到具体的方法,学会生活这门复杂不已的课程。 终于发现不对劲的叔叔为此煞费苦心,手把手教侄儿如何为人处事。 稚强忍着心中的抗拒,躬下身躯,像一个好学的孩子,认真聆听教诲,并且强迫自己按照叔叔所教的知识,付诸实践。 很快,稚就成了一个处事圆滑的年轻人,待人接物,都让人觉得舒服。 人们瞧着这个彬彬有礼,处事有方的年轻人,献上由衷的夸赞。 然而,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的年轻人却死死地握住了拳头。 等到没人的时候,他才如释重负,卸下自己的笑容,心里则是疲倦的、失望的、沮丧的、痛苦的、麻木的! 他的眼睛爬上一层又一层的黑眼圈,不是因为他睡不着觉,而是因为只要一钻进被窝,他就会梦见自己的故乡。 他在那里生活的时候,从来不需要遵守这样、那样不成文的规矩,更不需要摆出自己并不喜欢的表情,去取悦他人。 他极度渴望回到自己的故乡,也极度热爱那座小小的村庄。 他觉得如今的自己,连梦见故乡,都是一种对故乡的玷污。 干脆不睡觉,一夜一夜,坐在窗子边,眺望着故乡的方向。 他屈服于世俗生活里的各类规矩,用他最不屑的姿态,取悦他人,只为了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一点。 精通世故的虚假模样,让他发自内心地鄙夷这样窝囊虚伪的自己。 在别人眼中越是圆滑精明,他越在心里鄙视着对庸俗世事缴械投降的自己。 充满信任、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与充满敌意、虚伪,处处都是算计的现实生活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致使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厌恶世俗生活的人。 他讨厌这个世界…… 厌恶这张由人织成的大网! 极度简单与天真的内心,让他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的纷繁复杂,也没法接受世俗生活里的形形色色的规矩。 他在他无法理解的人情世故里跌跌撞撞,遍体鳞伤,痛苦不已。 终于,在一个下着大雨的晚上,这个彬彬有礼的年轻人舍弃礼仪,显露出粗鲁野蛮的本性,破坏了一场庄重的宴会,变成了人们眼中的疯子,被人们的唾沫淹没! 据说,他把一名位高权重的人敬他的酒扔在地上。对着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破口大骂。吐了一口浓痰在一名气质高贵的女子脸上。把一个可爱的小孩子打哭了! 人们把他当成一个失了智的疯子,一人一句,唾沫四溅,斥责他的野蛮行径。 稚在人们的口水里瑟瑟发抖,在人们的目光下哆哆嗦嗦,舌头都捋不直了。 人们以为他知道害怕了,知道自己做错了,没想到这家伙竟然红着脸庞,当着所有人的面,撕下身上的得体服装,赤着身躯,狼狈地逃出了这座城市。 这个“世俗生活的逃亡者”目光坚定,找了一匹健壮的马,逃向自己的故乡。 累了就直接睡在路上,以地为席,以天为被,迎接着无限美好的梦境——那座给予他所有欢乐的美丽村庄。 风吹日晒,路遥马亡。 他红着眼眶,淌着眼泪,放掉马的血,用它的肉做粮食,继续向前走。 这是一场漫长的逃亡。 对他而言,更是一场神圣的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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