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脸色即刻煞白,赶忙起身迎接来客,亲切微笑询问,是这蔫儿兔,若那无心骨:“二位大人想吃些什么,小女可为二位介绍下本店的特色。”
“十杯酒,要烈的。”
随着实力的提升,人们对酒的免疫也会提升,因此会有相对应的酒,寻常的喝下去味同淡水,辣,甜等同理,痛觉,味觉都具有指数增长抵抗性。
金莲很快亲自取来,这事儿她可不敢让楚梦来,万一洒泼可就糟,寻衅滋事那还怎得,自己这小店就别想继续要了。
这是两位男性矮人,脑袋大,胡子很浓密,头发也很长,还乱,脸上不干净,衣服外有金属护膝,还穿着护身甲。
他们看上去很紧张,走着看着,似在打量酒馆全体人员,两尺六寸、七寸的身高让他们比哥布林高,比之人类却矮不少。
矮人都很壮,体宽但不属胖,摘下铁片弯帽,他们坐在楚梦睡觉的凳子上,金莲想让他们就坐二楼,但遭到拒绝。
二者端杯一饮而尽,一杯接一杯下肚,精神恢复了不少,也不疲惫。
虽不需要睡眠,长久赶路还是会给身体带来疲惫度,就需要些东西来缓解,对矮人族来说,酒就是最好的去疲劳度解药。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酒喝完付钱,他们就直接离开,楚梦看着他们喝那么快那么猛,眉头一直没有舒展过。
金莲跟在后面送着他们,二者出门顷刻飞起,金莲默语不发,面色冷漠,对他们付的账数并不满意,对他们的到来也是。
他们的鞋底满是泥,走过的地方踩得到处都是泥,坐的凳子上也有一层灰,空气里还有股味道,这是矮人族特有的体味,是令人精神不愉快的那种,那轮到谁来打扫,肯定是倒霉蛋楚梦了。
翌日,吃完腱子肉馅小混沌,楚梦跟李刚来到了镇外,蜿蜒的草丘拦住这里,李刚对此很是满意。
视角带来的好处就是一旦有人想窥探此处,只能通过该方向,他会注意这仅存的出口。
可惜,他显然是高估了自己的眼睛,也不瞧瞧他自己几斤几两,尽瞎扯淡。
“这是不倒翁打桩机,你击拳的力量会被其吸收,通过它倒晃的高度就可以判断你的实力怎么样,你也可以感觉空气中的魔力,汇聚它们来攻击。”
“嗯。”
“鞭腿,肘击,拳掌,八步等,你跟着我做,温习一遍,我攻击的对象是空气,你攻击不倒翁,尽量跟上我的步伐,我会适当放慢,后面会训练一下你的专注和腿部力量,计划依你有所改动。”
言毕,李刚笔直的身子低下,左腿侧后四十五度大迈,右脚不动,双手抬起至顶迅速交错,腕背贴转放下,右手心对上背下齐右足,五指并拢,肘处微微弯曲。
左前臂稍许离身,左掌心对着右手的方向侧上,左掌和右手心的角度,看上去刚好垂直,这番动作,在左脚抬起的那一刻,手也跟着动,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左脚着地,手势也恰好完毕,腕散转如昙,一现便定。
“可记下?”
楚梦没有说话,跟着做了出来,李刚满意笑了笑,楚梦不说话的意思是让李刚不要小看他,而这正中李刚下怀,少了许多啰嗦话,不言不语,合他意。
于是乎,楚梦继续正式的习武之路,不足之处李刚会指导,他尽量追求完美,楚梦也想做到最好,这是他们的共同点。
无何九时至,楚梦得归,金莲处理魔物肉,楚梦在门口坐在凳子上削皮,有梨子,苹果,草莓等,可以用来熬制果酱,也可煮汤,亦可加入菜品里开胃。
“能教我怎么处理魔物肉吗?”
“你若是做好分内事,我本打算让你拿去些果皮吃的。”
楚梦只好闭上嘴,他削皮的技巧不错,能将一个苹果的皮从顶到尾完整削下来,日积月累的东西忘不了。
金莲切肉焯水,加了些大料去味,楚梦洗完果子把盆搬到桌子上,金莲让楚梦拿点果皮。
楚梦抓了一把,之后提桶出去倒掉,牛老板会过来回收餐厨垃圾来喂猪,那帮山野魔猪吃的好得很。
从前的楚梦茫然迷惘,现在的他对自己有清晰的规划,早餐习武,后工作,午后砍柴练写字,晚上工作,睡前坐在窗边借着月色再记些,实在困了倒头就睡。
活儿干完,背着小竹筐出发,果不其然又撞见了那几个娃子,小黄再次偷偷带了两个包子出来,不好意思的楚梦还是收下,一声声大哥喊的楚梦有些尴尬,他只想快些逃离。
凡事不会一帆风顺,祸福相依,刻入骨子的厌恶更不会消除。
张大海这人性子很劣,大伙儿都不喜这人,老赊账是一回事,更是此人屡次欺负那几家的女子,结果导致人举家搬走。
他相安无事,不是个安分人的他经常干出些事情来博人眼球,寻得关注,同时好欺负弱小,对着实力不俗的他也不虚,谁让他爹是张大山。
楚梦也是他的玩乐目标之一,幸运的是今天出巷子后也没碰到张大海,可保不准哪天就碰见上。
还是老样子,楚梦投喂小可爱,他吃着果皮,果皮并未发烂氧化,这就表明戒指也有保鲜功能,时长暂且未知。
楚梦和小可爱说自己怎么习武,小可爱嘴吃着东西,眼睛看着楚梦,哪边也不耽误。
识字儿,挼小可爱,一下午就这么过去,嘴里含糖,左小右书。
晚上的工作结束,楚梦吃着果皮借月光继续看,一天就这么过去。
是天,伏月,六月十八日,周六,热未大起。
一两日的时间,于多数人赶不了多少的路,可对那少数存在来说,几个时辰便够行很远的路。
生面孔扎堆前来,它们成群结队,地面上看不见它们,因为它们是居于地底之下的魔物,强大,团队,听从指挥。
“怎样,听说了吧,那帮骷髅架子,说是死了一大片,连渣都不剩。”
“这骨头那么坚硬,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它们纷纷逃跑放弃了后居。”
后居,后山的内部,成片几乎没有绿植的地方,被白骨族占据,几百年来一直是它们的居所。
“这帮东西就该死,死绝了才好!”
“是啊,要是敢跑出来,我们定要把它们赶尽杀绝。”
“听闻是前天的事。”
“山里那些魔物啊,嘿,都死光溜了最好,管他什么时候的呢。”
“他奶奶的狗东西,怎么就能恰巧偷吃我刚蒸好包子的。”黄舒郎没空听客人们的闲谈,他甚是想不通为什么大黄狗又对自己下手。
小黄点点头,把装包子的袋子往裤腿里塞了塞:“是啊,爹,这狗真坏,老偷我家包子。”
能够修炼,实力初现带给了楚梦一点点好处,那几个娃子认了楚梦为大哥,打心眼里佩服楚梦的实力,毕竟小李是用魔法的,气势虽汹,却连楚梦都没够到便被一巴掌打跪。
他们本性或许不坏,只是不懂得尊重弱小,父母也没有予以良好的引导,叫他们不要欺负弱小,不要取笑惹事。
楚梦和李刚说以后不去李刚家吃早饭,直接镇外汇合,这样节省时间,向导来的似乎要晚些,别物不同他那样晚到。
灰烬尚有余温。
足骨缓行,灰袍落死骨,冥哭嚎冤枯,寂灭萧瑟处,死灵祭司舞,重视程度何以见得,此便足矣。
“区区火焰,胆敢屠戮我族!诸位,低调行事,莫要自误,王不喜贸然,不喜违令,汝等且慢,那两个家伙呢,还有那只鸡。”
黑背纹手取下晨露花,撕去薄透丝状内叶将其果肉递给坐在肩膀上的女子。
“唔,老味道,跟吞了水一样,麻赖赖。”
“咯咯哒,咯咯哒。”
“肥去吧,肥去吧,那过瘆人骨头会骂哦们嘚,哦走嘞,你们去咯。”
不同的地方,随着时代的蔓延,会延边出不同的语言,即方言,说着公用的语言时,口音也是避免不了的,她有着口音,大体意思还是容易知晓的。
小史躺在树洞前的树枝上晒着太阳,晒太阳就是史莱姆最喜欢的一件事,会让它们体内的史莱姆液体暖暖的,从而更好消化,更活跃开心,血液流畅。
镇头破屋,小松鼠的尸体赫然呈现,它干瘪,体液的血液不再。
不像是流失,而是被吸干的,也预示着死亡早些时候来了,小矮子芙琳沫原是打算乖些,只实在是没耐得住杀性。
芙琳沫系好紫黑绸带,调整下衣服,再对着镜子咬上唇彩,不去管那散乱的发丝和身前佩戴着已凋零了的黑玫瑰,嘴角的血红残留温热。
梵磐收起全身镜,臭美的芙琳沫坐下抬腿,赤着烟青色上身,下穿椭宽松麻裤和黑布鞋的梵磐拿起黑靴,为芙琳沫套上。
梵磐很高,足有两米半,亚人所属,他的体表除了颜色外,其余都和人类无异,算不上虎背熊腰,却也是健壮宽硕,手臂不弯曲也能见着那鼓出的肱二头肌和经脉。
寸尖发,布鞋黑面白底,腰带是串念珠,上面未刻字或者条纹,他背后有一大字,为将。
芙琳沫取来白带缠在手臂上,右臂靠肩的地儿也有一字,为莫。
她是人类,相对于人类而言,她的身高很矮,只有一米五,穿的跟点缀的那朵玫瑰大抵类同,带着破败之感。
眼角藏着狠意,脸上,四周稍微带些肉,不瘦,是五花肉那种肥瘦相间的完美搭配,她看起来不稚嫩,脸有些欲,脸颊同梵磐都算得上伶俐轩朗。
“格老子滴,抓马儿呦,弄痛我了撒,穿孩儿妮啷个不晓得轻点耍嘛,俺是女娃子,是人,骨头儿都啷个要让你捏碎喽。”
“老子委屈蹲哈给你个瓜娃儿穿孩儿,你莫狗叫。”
“就叫,汪,汪汪,汪汪汪汪。”
他们是对组合,可这对组合看着相处的并不算融洽,时似炎熔,时似坚冰,错觉尔。
芙琳沫走向小镇,梵磐目视着她离去。
茹咕噜咯咯哒叫着,茹咕噜是它的名字,算上脖长,它足有一丈,若扣去,它有七尺之高,谈不上健硕,是走地鸡的那种身材,肉质不知怎样,身材谈不上肉鸡的那种饱满,也无白羽鸡的威风,是魔物。
茹咕噜,它翅膀不长,两个大腿有不少肉,鸡不会飞,到它这辈翅膀算是完全退化,双腿倒是给力,跑起来的速度只比胡狼弱个伶仃半点。
没有鸡冠,取而代之的是三根两寸多长的红色卷毛儿,脖子白毛,自项颈出现浪花般的蓝纹卷向双腿鸡尾部,也有着黑毛点饰。
尖嘴还是黄色的,很新,并不脏,也不短,它是芙琳沫养的小宠物,也是她的坐骑。
芙琳沫用食指的指甲给屋檐上趴着晒太阳的小松鼠开膛破肚,饮着热血,脸上露出诡异笑容,小松鼠的血液从嘴角滑落打在那玫瑰之上,反倒让其多了些许光泽。
远处的梵磐转身离去,芙琳沫摘下玫瑰放在嘴上,取下时血渍不再,尽皆被其吸收,全切都为其掩盖,腐朽和死亡纷至沓来。
“不能暴露,不能张扬,好不容易出来趟肯定要多耍耍,把那帮杀人不咋眼的家伙招来可就歇菜喽。”
“我们回去赴命,随她去,这里没有能威胁她的,都很弱。”
“得嘞,咯咯哒。”茹咕噜歪眼踏步,被梵磐牵着走开。
楚梦洗了把脸,起来的时候被芙琳沫叫住。
“小弟弟,转过身来喏。”
楚梦回过头没看见谁,低下头方才寻到脑袋抬起,冲自己微笑挥手问好的芙琳沫。
她好像在看自己的鼻孔,这个视角是在看自己的鼻孔吧,没错的话。
“小弟弟,向你打听个事哈。”
“您说。”
“你啷个啊晓得楚梦是哪个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