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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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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91章 推丫鬟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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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念云对李知府深深一揖,声音因激动而微颤:“学生叩谢大人明察!叩谢学政大人秉公!” 她知道,李知府这番话,已是定下了彻查的基调。 有知府大人亲自过问,此事绝不可能被轻易压下。 场中学子们面色各异。 钦佩、羡慕、释然、以及少数未能看到“好戏”的失望,交织在渐浓的暮色中。 但无论如何,宋念云以无可辩驳的真才实学,在两位地方大员面前彻底洗脱了舞弊嫌疑,这是不争的事实。 许多女学子望着她挺直离去的背影,眼中已泛起激动的泪光,仿佛看到了某种希望。 人群逐渐散去,贡院恢复了考后的空旷与寂静,只有灯笼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在地上投下长长的、晃动的影子。 李知府并未离开。 他面色沉肃,对孙学政道:“孙大人,此事就由你亲自督办,从今日参与搜检的吏员查起,尤其是负责宋念云那一列的。 所有相关人员,一律暂时看管,分开讯问。 本府倒要看看,是谁敢在本府辖下的府试中,行此卑劣构陷之举!” “下官遵命!” 孙学政拱手领命,神情同样凝重。 接下来的几日,青州府衙悄然展开了严密调查。 所有当日负责搜检的吏员都被暂时停职,隔离问话。 起初,众人皆喊冤枉,推说不知。 但官府办案,自有其法。 笔上的刻字“墨韵斋”成了关键线索。 衙役迅速查访了青州城内名为“墨韵斋”的文房店铺,最终在城西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找到了线索。 店主辨认后,确认这支笔确系他店中所售,但是因为这支笔太普通了,每天都会有许多人购买,店主根本不能确定这一支属于谁! 与此同时,对搜检吏员的单独审讯也取得了突破。 王书吏面色灰败,冷汗浸透了里衣,在孙学政锐利如刀的目光和衙役威严的喝问下,心理防线终于彻底崩塌。 他瘫软在地,声音发颤: “大人饶命……是、是柳通判府上……柳小姐身边的侍女,叫春杏的,在考前两日找到小人……塞给小人一包银子,还有这支笔……让、让小人趁搜检时,混入那宋念云的考篮……” “柳通判?” 孙学政瞳孔微缩。 青州府通判柳承志,正是他的同僚,虽品级低于知府,但掌管粮运、水利、巡捕等事务,在府衙内颇有根基,更兼有监察知府及属官之权,地位特殊。 其女柳红烛……孙学政亦有耳闻,据说心高气傲,颇有才名,亦有意科举仕途。 若真是她指使,动机倒是不难揣测。 “她具体如何交代?除了银子,可还有其他信物或话语?” 孙学政追问,深知此案已涉官宦内眷,须得更谨慎。 “没、没有信物……” 王书吏连连磕头, “那春杏只说,事成之后另有重谢,若敢泄露,便让小人全家在青州待不下去……小人一时猪油蒙了心,求大人开恩啊!” 孙学政沉吟片刻,命人将王书吏带下严加看管,详录口供画押。 他旋即前往府衙后堂,向李知府禀报这重大突破。 “柳通判之女?” 李知府听罢,眉头紧锁,指尖轻叩桌面。 他自然知道柳承志,此人处事圆滑,在青州经营数年,与本地一些士绅关系密切。 其女若牵涉其中,事情便复杂了。 “单凭一下吏口供,指向官宦千金,证据尚显单薄。“墨韵斋”那边呢?” “回府台,墨韵斋店主只认笔是他家所售,但因款式普通,购者甚众,无法指认具体买主。”孙学政据实以告。 李知府颔首:“这便是了。王书吏可指认那侍女春杏?” “可以。他已描述春杏形貌特征。” “好。” 李知府当机立断, “你持本府令牌,带可靠之人,以协查市井流言涉及贡院舞弊案为由,“请”那春杏到府衙问话。 注意,是“请”,莫要声张,更不可直接上柳府拿人。 先问问那店主,近日是否有符合春杏特征的女子去买过大量此种笔,或行为有异。 同时,暗中查访柳府近日有无非常之举,银钱往来是否有疑。 记住,柳通判毕竟是同僚,在确凿证据链形成前,勿要打草惊蛇,伤了和气。” “下官明白。”孙学政心领神会。这是要外围取证,形成合围。 就在孙学政领命而去,暗中展开调查时,通判柳承志却似乎“未卜先知”,翌日一早便主动来到了李知府的值房。 柳承志年约四旬,面白微须,举止从容,此刻脸上却带着恰到好处的凝重与歉然 。他拱手道:“府台大人,下官今日前来,是为一桩家丑,特向大人请罪。” 李知府心中一动,面上不动声色:“哦?柳大人何出此言?坐下慢慢说。” 柳承志谢坐后,叹了口气: “说来惭愧。下官膝下有一小女红烛,平日被娇纵惯了,性子难免有些争强好胜。 对宋学子生了嫉妒之心,前些时日在家中确有些许不当言辞。 下官得知后,已严加训诫。 不想府试当日,贡院竟出了那等事端。” 柳承志语气沉痛,从袖中取出一份文书, “下官回府后惊怒交加,连夜彻查。 这才得知,小女身边一名唤春杏的蠢婢,竟因平日听多了小女的气话,自作主张,妄图收买书吏构陷宋学子! 此等恶行,下官绝难容忍,已将春杏拿下,严刑拷问,这是她的画押供词。” 他将供词双手呈上,继续道: “这蠢婢承认,是她私下偷拿了小女的银钱,寻到那王书吏,许以好处。 至于那支笔,她说是自己在街边随意购的,为的便是混淆视听,让小女也脱不得干系,其心可诛! 下官治家不严,致使婢女胆大包天至此,不仅险些毁了宋学子前程,更玷污了府试清誉,惊扰了府台大人。 下官愧疚无地,特将此恶婢及其供词、用剩的赃银一并押送前来,听凭府台大人发落。 小女红烛,管教不善,难辞其咎,下官已罚她禁足家中佛堂,抄经悔过,无令不得出。” 李知府接过供词,快速浏览。 供词写得“周全”细致,将春杏刻画成一个因“护主心切”又“嫉妒宋念云才名”而铤而走险的愚忠恶仆,所有行为皆系“自作主张”,与柳红烛无直接指使关系,至多是“言语不慎,被下人误解”。 银钱数目也与王书吏所供略有出入,且来源被解释为“偷盗主人财物”。 这一手弃卒保车,既主动撇清了柳红烛,又给出了“人犯”和“证据”,姿态做足。 李知府将供词放在案桌上,手指敲击着桌面,目光灼灼地盯着柳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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