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怀客所使用的武功,轻似烟,薄如纸,实在是一大怪事。他的铁箫甚长,看起来也沉重,可偏偏招式就像是用一根春日折来的杨柳枝使出来的一样。
轻如烟,是因为他的招式至轻,像是烟一样,经风一吹便会变形,他的招式便是如此的多变,却是被动而变,怎么变得看对手怎么出招。
薄如纸,是说他的招式像是拿了菜刀去切肉片,每次只是一点点的削,绝不贪多,点到即止。
他的铁箫应该是打穴的兵器,江湖上使用这种兵器的并不只是他一个,而且大都是打穴只用的。在这方面他并不是个例外,但是他打穴打得诡异,打得令人防不胜防。正因为他的招式轻如烟,所以他会随时因为对手的招式而改变。又因为他的招式薄如纸,所以他变招极快,丝毫没有招式使老,不可自拔的担忧。
林晓航自己经历的人和事比较少,大多对于武林的了解都来自于席烨的口述。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他的见识能够代表席烨的见识。席烨是什么人,那是个江湖上无人不服气的奇老。可是林晓航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听席烨说起过这样的一门功夫。
林晓航向慧尘道:“和尚,你们净台山可是底蕴身后,高手不计其数,有没有人跟你说过这是什么武功?”
慧尘道:“这里就你一个人认识他,你却来问我,我还想问你呢!”
林晓航继续看下去,却见文不名还是脚下纹丝不动,那长戟竟然也使得十分自如。这时候林晓航觉得不能因为对手武功怪异而妄自菲薄了,想一想自己一方的文不名,武功并不弱于宋彦秋多少,而且更难为可贵的是,他几乎精通所有的兵器。要知道,一个人终其一生将一种兵器练到上流已是不易,他却练了不知道到底多少种。
事实上柳怀客的确正在惊叹,惊叹文不名的兵器使得好。凡是高手,三尺之内能使长枪大戟并不奇怪。可奇的是,文不名一柄铁戟使出了好多种兵器的招式。他能用铁戟使出剑,刀,鞭,耙,拐子等兵器的招式,更别说是把铁戟当做枪和棍来使了。
方才的第一场便是龙争虎斗,没想到第二场也依旧是很有看头。此二人在旁人的眼中都突出了一个“奇”字,当然也并非只有奇,还能让人看了之后对武学的不拘一格,变化多端有更深入的认识。
文不名知道自己今天有些托大了,这柳怀客的武功出乎了他的意料。而导致他轻敌的原因,却是他自身的短处,而且是一个很难改正的短处。他是一个渴望名气的人,所以把名气看得很重,也会以名气来判断一个人的武功高低。如果换了宋彦秋,他就绝对干不出这种事来,因为宋彦秋很有名,他爱的名是自己已经得到的美名;为了自己的美名,宋彦秋会处处以侠义为先,做事情一定要符合他自己的侠义。可是文不名不一样,他想要的是天下无人不识君的盛名,所以会变得狂妄,变得盲目。
文不名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穴道都是破绽,随时都会被柳怀客点上一下。而且,他觉得和各种人交手就是个错,因为一出招对方就会在你下一次出招之前出招。当然柳怀客也不会觉得此刻如鱼得水,因为他虽然表面上处处在占先机,可是真是情况下,他必须确保自己有机会枪先出招,因为文不名的招式狠辣迅捷,威力十足,一旦不小心就是重则身死,轻则重伤。
二人这一打,却比刚才的一场更长。如果文不名没有给自己划定战立的地方,三百招足够他杀两个柳怀客,但是这个时候后悔,那可就太丢人了。
文不名渐渐失去了耐心,他失去耐心会干什么呢?
杀人,只有杀人才能解他心头之恨。林晓航等人对文不名的性格现在可以说是比较了解,他们知道如果文不名着急,他就已经有了杀意,如果他着急到舔了嘴唇,他杀人的想法就要付诸行动了。
所以,文不名舔了一下嘴唇之后,宋彦秋立即大声叫道:“文不名,动了脚,你可就输了。”
这一声提醒正是时候,因为文不名要杀人绝不会站在这里不动,他会以最快的速度杀死柳怀客,根本不管用的是什么兵器,什么招式。
柳怀客刚才感受到了一股有如实质的杀意,情知自己绝非对手。别人双脚不动都能一招不败,若是动了,自己哪里是对手。
柳怀客对国师祝东鹤说不上什么忠心,能不能杀掉这几个人他一点也不关心。为了自保,柳怀客向后退开道:“在下不是对手,认输了。”
文不名叫嚷道:“胡说八道,胜负未分,我们继续来过。”
柳怀客可不想在和这个杀神打,于是继续退两步道:“不,是在下输了。阁下双脚不动便能让在下折服,如果公平对打,在下只怕早已魂魄归西了,所以是阁下赢了。”
林晓航道:“老文啊,你好不知羞,你答应我要手下留情,怎么,现在想反悔么?”
这句话虽然听着像是骂文不名,但是文不名听进耳朵里却是非常的舒服。因为这话听着像是自己一直有意相让,很有面子。
于是,文不名爽朗的一笑道:“哈哈,是我争强好胜了。也罢,这一局还当做是平局吧,将胜负的事情,交给其他人,我也好清闲一下。”
柳怀客等人其实一直有一个疑虑,那就是林晓航他们从地道里击碎了不下十块大石头才到达这里,为什么依旧是龙精虎猛,看起来丝毫没有那种损耗大量功力的人该有的样子。
冯春发当年在席烨的寿宴上曾和林晓航角力,只是未分胜负便被打扰了。冯春发自然不了解林晓航此刻的武功,以去年他的了解,林晓航现在武功就算是进步神速,也该有个限度。Μ.5八160.cǒm
捏软柿子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省力而且能捏的更稀碎。所以,冯春发走出来道:“最后一场至关重要,所以,在下当仁不让,想和林晓航林公子过过招。”
不知道为什么,林晓航很想笑,因为他觉得,酒狂的狂字该改一改了。把狂字改成鬼字,倒是能够形容冯春发这等欺软怕硬的性格。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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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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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