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前不久的一个夜晚,陆然和他大学时代里最后一位女朋友分了手。
其实这次的分手是有迹可循的。她曾多次暗示过陆然,两人关系已经走到尽头,应该分开。但那时候陆然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以为她只是因为心情不好而小吵小闹,完全没把她的暗示放在心上。之前她闹着说毕业之后不希望异地恋,于是陆然放弃了原本找到的工作,想找一份和她在同一个城市的。但如今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竞争激烈,工作难找,最后陆然还是无法找到。可笑的是,那天晚上她说出的分手理由是,她不想一毕业就要养一个没工作的男人。当时陆然便明白了,其实分手是志在必行的,至于那些什么不想异地恋,没工作,都只不过是借口而已。陆然觉得自己很可笑,纵横情场多年竟然连这点都无法看透,爱情果然让人盲目。
陆然爱上了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女人。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要找一个女朋友或男朋友而去和异性相处,那不叫爱情,那只能算是互解寂寞,甚至只是为了自己迫切摆脱单身的愿望。相互嘘寒问暖,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甚至一起睡觉,惹来一些人的艳羡,这一切看起来和真正的爱情没有任何分别,但却是感觉不到真爱的。陆然竟然傻傻地以为她是自己大学时代最后一个女朋友,也是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女朋友。
陆然是个多情的人,但就在他准备专情的时候却被人狠狠地鄙视了。大学四年,陆然情场小浪子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他换女朋友的频率在女生枕边黑名单中高居榜首。以前每段恋爱史都是他先说分手的,没想到在大学时光就要结束的时候纪录被打破。当陆然准备结束自己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恋爱史时,对方竟然把他给甩了。这难免让他有点难以接受。陆然甚至怀疑是不是连老天爷都不让他这个浪子回头。
那晚的校园特别黑,女子说出分手的之后,两人都无法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
有辆豪车开了过来,女生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车内。豪车的最后一束灯光消失在视觉里后,陆然萧瑟地舒了口气,转身融入了黑暗中。
成群结队的虫影在路灯下飞舞萦绕,撞在玻璃上悄无声息地往下掉。微风轻轻而过,飘走了天上的一团黑云,黯淡的月光洒了下来。树影在昏暗的月光中摇曳,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把夜渲染的愈加落寞了。
陆然是个很潇洒的人。他曾经崇拜过这样的恒零定律,宇宙里任何相反事物的总和就如正负相加最后等于一个恒零的净值,如快乐和悲伤,幸运和倒霉。如果你很幸运,那在这个宇宙的某个角落里一定有人在倒霉。所以陆然总是很乐观,他说要把快乐都抢来,悲伤就留给别人吧。可是这一次他真的是伤了心,在夜里路灯的映衬下,落寞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他换了很多念头想让自己快乐起来但都于事无补。至于悲伤的原因,可能是陆然真的很爱她,也可能是陆然觉得自己的纪录被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子打破很没面子。真正的原因陆然也没认真想过,只有天知道。
那天晚上,陆然从小卖部买了一大箱啤酒,然后把死党易小天和蒋子奇叫到了图书馆旁边的小山坡上。以往大家都没课的时候,三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坐在这个小山坡上看下面校道上走过的美女。陆然口哨吹得特别好,每当有美女从校道上走过,他都会把口哨吹得惊天动地,生怕那女的是聋子听不到。而这个时候易小天和蒋子奇就会默契地趴在草丛中隐藏起来,最后只剩陆然一个人孤军奋战地面对美女的回头。陆然因为吹口哨曾八次被骂变态,七次被骂神经病。在众多投诉之下,陆然多次被学生会点名批评行为不检。
三人一边喝酒一边把大学里能想得起的人都调侃一遍,想得起的事都吐槽一遍,然后在黑夜中猖狂地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喝着喝着,最后都醉倒在这美丽的星空底下。
第二天早上陆然从草坪上醒来的时候,发现有张布满皱纹的脸正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盯着自己看。看见陆然醒过来,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你的这些酒瓶还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就捡去了。
捡垃圾的阿姨走后,陆然赶紧把以很猥琐姿势睡在草地上的易小天和蒋子奇叫了起来。
那天的阳光很明媚,明媚到陆然已经忘了昨晚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那个落寞的陆然已经随着昨晚那个被夜灯拉长的身影一起消失了。
陆然说,老子就是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人,能快乐的时候干嘛要自寻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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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然曾说过,他一定会怀念大学时光,还有大学时代那些女朋友们。然而多年以后,陆然被问起大学女朋友叫什么的时候,却早已经忘记了她们的名字。
易小天不知道自己将来是否会怀念自己的大学时光。应该会怀念的吧!他最后还是下了这样的结论。
尽管大学四年就这样颓废地渡过,但有些难忘的事情早已不经意地落入了易小天的记忆深处。回想大学四年,易小天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当了校刊的编辑助理。那是很痛苦也是很快乐的一年。至于为什么会痛苦,那是因为大学校刊的编辑助理不但没有权力而且跟苦力没有任何区别。说白了,他是去打杂的,去伺候人的。文学社那帮家伙的臭脾气实在是让他苦不堪言但又无可奈何,就好像泡面一样,你嫌它千遍万遍但还是忍不住要泡上一碗。
每周紧急催稿是易小天最痛苦的事情。文学社那帮女生不到最后一刻都不会轻易地把稿交给你,有的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交。为了从她们手上拿到稿子,易小天迫不得已又是拖地又是擦桌子,大有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他平时懒得连自己宿舍都没清洁过,现在竟然要忍辱负重为别人做牛做马。如果稿子是藏在她们肚子里的,他早就冲出阳台拿刀将她们开膛破肚了。
至于为什么会感到快乐,那是因为易小天觉得自己的生活终于和梦想相关。虽然明知道自己以后的生活可能不会与梦想有任何关联,但至少曾经与它靠近过,他觉得这便已经足够。
易小天喜欢文学,所以才会鬼使神差地在纷繁众多、五花八门的社团中选择了文学社。当得知易小天偷偷选了文学社做社团之后,陆然便对他刮目相看,大呼这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真的是太妙了。陆然三令五申,让易小天在参加文学社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他,让他好好地和文学社的妹子交流交流。
然而文学社并不像陆然想象中那样是个大型联谊会,而是每天躲在社团办公室里为校刊写文审稿。在陆然看来,每天咬文嚼字实在是无趣枯燥得很,所以他在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提参加文学社活动的事情了。但易小天倒是干得很起劲,每天晚上下课之后去审稿,给校刊上的文章指出各种各样的毛病,这是他觉得最爽的事情。凭借着过硬的语文功底,博览群书的残存记忆,易小天在文学社还是获得过一些尊重和满足感的。
虽然那帮骄傲的文学社女生很让人火大,但易小天知道,其实她们都很爱文学。她们让方块字沾染上了喜怒哀乐,于是编织而成的故事便有了意义。这些故事虽小但却感动了易小天。后来易小天从事广告创意工作,这段经历为他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关键时刻总是能灵感迸发。
不管怎样,大学的确狠狠地改变了易小天。
原本朴素单纯的孩子,最终还是无法抵抗住山城外林林总总的诱惑与影响。生活总是用各种形态试图说服他人生得意需尽欢,那些所谓的责任就先放一边吧。于是他开始慢慢忘掉了父母的期望,忘掉了自己如何刻苦努力才能考上这所大学。他开始抽烟,开始打游戏,生活放纵、随意而为,没有任何的目标与理想。他在大学这个自由的殿堂里迷失了自我,不知该往哪里走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打架,逃课,游戏,这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成为了易小天大学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融入大学这个群体中,身边的人才不会把你当成异类。这个世界真疯狂,疯狂到所有人都在随波逐流,所有人都在为了合群而合群,他夜里忽然会冒出这个可笑的想法。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某天在校园里偶遇老校长。他的一番话让易小天如梦初醒。他说人生苦短,再长也不过百年而已,人得要活得有意义。易小天问,怎样才能算活得有意义呢。这个如此哲学的问题竟然脱口而出,易小天自己都惊讶了,尴尬地直抓头,想转身逃跑。老校长笑了,他说他也不知道,但人活着至少要做点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让这个世界因为你的存在而有一点点的不同,这样也算是没有白来这世上一趟了。
老校长说,人生有很多事情可以追求,若是力所不及,无法追求一个圆,那么听从内心,追求力所能及的一个点,也是好的。
易小天忽然明白,如果死后没人记得你曾来过这个世界,那该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是否功成名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让世界因你的存在而变得有一点点不一样,哪怕真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孔子说,朝闻道夕可死矣。可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那么多闲情别致去悟道的,因为这仅仅只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有着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每当想起人死之后便化作尘土,易小天就会感到莫名的惶恐不安。如果现在不做点什么的话,那将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于是他开始试着做一些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大三的时候,他才偷偷报名参加了大学时代的第一个社团组织——文学社。没事的时候也不打游戏了,开始经常去图书馆读那些别人眼中专门毒害人的文哲书。但后来他发现,这些也没什么意义,反而让自己变得多愁善感。在他看来,多愁善感是一种很不好的东西,这种东西会让人变得懦弱,神经兮兮。
那时候易小天愤世嫉俗地想着,在这个坑爹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坑爹的,没有一件事是称心如意的。荟荟众生皆是乌合之众,谁也不可避免要成为其中一员,早晚而已。
易小天的内心总是在疯狂的边缘自我挣扎,然后得过且过。他孤傲而孤独,但却又自暴自弃。
他明明活得好好的,但内心却又对一切都无以适从。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王军敏锐地发现了易小天精神状态的不对劲,于是赶紧连哄带骗地拉着他去看心理医生。在心理医生苦口婆心的一通开导之下,那个应付学习混日子的易小天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