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良久。
阿九起身走出浴缸,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走路变得异常别扭,他低头看去,惊讶地发现自己那条瘸腿居然恢复了正常!
大脑一时间有点无法协调。
再望向镜子中的人,那还是自己么,更像是什么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鬼吧!
原本灰色的瞳孔变成了红色,而眼白却是骇人的黑色,透出无法掩盖的凶戾,皮毛下瘦削的身体此刻肌肉收缩,线条分明。
那个纤细柔弱的少年,不见了,一个完全为狩猎而生的家伙在这间浴室里重生。
他闭上眼凝听,风中带来整栋公寓的信息,有人在顶楼喝着东西发牢骚,有人在地下室窃窃私语,有人则开着电视看新闻。
他能听清每一个心跳,嗅到每一种味道,声音和气息此刻化作可视的东西,在他大脑里处理成图画,黑暗中的感官反而比睁眼更精准。
就像近视多年的人戴上了眼镜,世界在他脑中变得如此清晰,如此美妙,仿佛一切尽在掌握。
他看着镜子里那个陌生的自己,伸出手去抚摸。
“这就是掌握力量的感觉么?”
他渴望了多少年的东西,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实现了,有点像是在做梦。
按照某种有点玄的等价交换原理,轻易得来的事物必然要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那么,代价是什么?
忽然他胃中一阵痉挛,扶着墙剧烈颤抖,然后疯狂呕吐起来,几乎窒息,直到胃里被清空才缓和下来。
不会是什么后遗症吧?!
“怎么回事?”阿九这才意识到哪里不对,非常不对!
是饥饿,强烈的饥饿感席卷大脑,每一个细胞都在嘶吼:饿啊……好饿……血肉……我们需要新鲜的血肉……
他披上浴巾狠狠推开浴室门,冲到冰箱面前一把扯开,他需要食物!他太饿了他需要食物!汉堡,牛奶,苹果……什么都好,全塞进嘴里!
冷藏柜被他翻得一片狼藉,里面的东西虽算不上好吃但也绝对足够提供能量了,随便来点什么都好。
平时软糯可口的面包此刻在嘴里咀嚼时却味同白蜡,饱满多汁的新鲜水果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他最爱吃的火腿就攥在手里,但他吃不进去。
阿九意识到了什么,一股寒意缓缓升腾而起,不,这不可能!
吃啊,这么多东西为什么不吃?!
他疯了一样往嘴里送着东西,强忍着恶心硬生生全部咽下,又扯开一袋牛奶咕咚咕咚灌进去。
他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只能不停地“吃”东西,几乎看到啥都会塞进嘴里。
但就在他打算继续啃苹果的时候,身体终于崩溃了,“不!”,他跪在地上呕吐起来,这次来得更猛烈,几乎把胃给翻了出来,刚刚吃进去的所有东西带着胃酸和胆汁原样吐出。
饿,太饿了。
血……我需要血……新鲜的滚烫的血……
他跌跌撞撞来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冲洗嘴上的残渍,然后抬头看到了镜中的自己。
我到底变成了什么……
脑海里逐渐浮现出两个可怕的字——血族。
那种传说中惧怕阳光喜欢黑暗的生物,他们不能食用正常的餐点,只有血液可以满足无法抵挡的饥饿。
据说亚当的长子该隐谋杀了自己的弟弟,他向上帝请求宽恕,而上帝只是愤怒地说:
“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印记,人人都会折磨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从此该隐流落世间,被上帝变成了不死的怪物。
他在红海遇到撒旦的情人——魔女莉莉丝,莉莉丝发觉了该隐的能力,让他以鲜血为食,每一次饮血都能让他获得一份力量和魔法。
这便是传说里第一个血族的由来。
……
阿九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自己好不容易从深渊里爬出来,转头却掉进了另一个地狱。
“这一点也不好笑……”
阿九来到卧室,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支笔,那原本是某次超市活动送的小玩意儿,笔的另一头镶嵌着小小的紫外线灯。
他犹豫了很久,最后打开小灯,紫色的光线触及皮毛的瞬间,那里升起微弱的青烟,空气中弥漫着毛发燃烧特有的臭味。
他赶紧关掉,由于威力太小并没有对自己造成实质性伤害,而那烧掉的一点点白毛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恢复。
木已成舟,铸铁成山。
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比如生死,比如命运。
忽然想起来今天是他的生日啊,9月23号。
从这一天开始,阳光离开最北之地直射南半球,此后无论它如何东升西落,都会完美绕开北极圈,直到次年3月21号。
今晚应该有一个写着他名字的蛋糕摆在桌上,烛光摇曳,爱他的人们围在屋里高唱“HappyBirthday”,然后吹蜡烛许愿望。
可并没有。
他从小到大都不曾吃过生日蛋糕,也从没有人对他说过生日快乐,以至于他自己都觉得无所谓,生日很特殊么?无非是在煎熬中又过了一天而已。
阿九明白自己真的变成了所谓的血族,或者说吸血鬼,他再也无法回头。
真是天煞孤星的命。
原本以为迎来了新生,没想到最后变成了怪物,他注定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就像热油永远不可能融入大海。
他无力地靠着墙,一时间有些恍惚。
很久很久,才终于接受了现实,自言自语地说道:
“无所谓了……无所谓了……我会活下去的,哪怕从此要以同类的鲜血为食。做一个暗夜里的猎人,狩猎每一个曾经给予自己痛苦的人,听起来也不赖。”
阿九的眼神逐渐变了,一夜之间连杀了三四个人,要说他还是以前那个傻白甜,鬼都不信。
这些人算不上严格意义的好人,但要说他们罪重至死,倒也确实有失公允。
从他动手的那一刻起,心理其实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一个可怜的人终究成为了可恨的鬼,道德的底线一旦被突破,就没了下限,他能杀第一个就能杀第二个。
这是谁的错呢?
恐怕没人能讲清楚,雪崩的时候谁又会承认是自己的责任?什么因结什么果,只能说冥冥中命运自有安排。
很多年以后,历史学家们评判他的过往,会用到很多词,但这些词里绝对没有“好人”二字。
“所有人,都得死。”
此刻的阿九已不需要道德,如果注定无法做好人,那就染脏手一条道走到黑,成为彻头彻尾的亡命徒。
他换上打折买来的高领毛衣和绒裤,还有那双擦得很亮的靴子,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住了十多年的公寓,当然,还有母亲那具早就冰冷的尸体。
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被警察封掉,他不能过夜。
再见吧,所有过往的一切,就把它们全都斩断在这里。
老旧的铁门在身后重重关闭,阿九将那个怯懦的少年埋葬在此,也把痛苦的回忆永远留在了过去。
他沿着昏暗的楼道默默前行,红黑色的眼睛逐渐蒙上一层冰霜。
电梯缓缓下降,仿佛要带着他去迎接新的命运。
……
此时的街道依旧有不少路人,他仰天吐息,感受着前所未有的自由。
看着远处的灯光,阿九提高了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用尽全力狂奔起来。
从最初陌生的跌跌撞撞,到后来从容的大步流星,他逐渐超越了夜跑的青年,超越了起步的汽车,超越了命运设下的桎梏,仰头朝着天空发出前所未有的呜咽般的嘶吼!
多少年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他不再是个瘸子,他可以尽情奔跑,就像那些健全的人一样。
不,自己比他们更快,也更强!
周围路人的心跳声鼓点般传来,他能嗅到空气里的香甜,那是血肉的味道。
老人的,小孩的,男人的,女人的……
每一种味道都不尽相同,但都那么诱人。
就像狼入羊群。
他清晰地感受到血液在沸腾,饥饿的身体几乎使他失去理智,控制不住想要扑倒那些羔羊般行走的美味,喝干他们的血,吃掉他们的肉!
对,就是这样。
他现在是猎人了,自己弱小的时候这些人都看不起他,那么现在身份转换,他也没必要同情这些混蛋,所有人……都不无辜!
此时阿九才回想起慢爷的话,那些言语不断在脑海里萦绕,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头怪兽,绝望之时它便会苏醒。
自己已手握力量的权柄,基因里燃烧着嗜血的欲望,只要掐灭心底那最后的一点柔软,他便能所向无敌!
看啊,多么简单,你已手握刀剑,你已披挂战甲,那么就准备战斗。你所需要付出的,只是一点点狠绝。
“杀死心中的男孩,阿九。杀死那个怯懦的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
利爪颤抖着握紧,他迫不及待想要大快朵颐了,这么多自助点心,该从哪一个下手呢?
阿九看到了一个狐狸女孩,正在走向黑暗中的深巷,她的麋鹿男朋友提着女孩的包包依偎在身旁。
真恶心啊,所有的温情在他看来都显得那么刺眼,爱情,亲情,友情……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没有得到过爱,你们也别想幸福!
这世上所有幸福的人都该下地狱!
强烈的嫉妒和仇恨扭曲了阿九的理智,任凭心中的怪兽将自己吞噬,随后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他要当着男生的面吃掉这家伙心爱的女孩,然后慢慢欣赏他痛苦的表情。
那一定会很有趣,光想想就激动得不能自抑。
既然你们都不爱我,那我就让你们全都恨我!
世界的法则不就是如此么?
弱肉强食,赢家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