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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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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侧耳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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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猫咪身躯庞大。 与成年老虎差不多。 它们像人一样直立而行,蹦蹦跳跳地向前,模样憨态可掬。 可顾此书知道,它们随便挥挥爪子,就能要了人的性命。 绝对不能小觑! “咚、咚、咚……” 戕犬兽挺直腰杆,两眼冒着红心,屁颠屁颠地跑到猫咪女王身边。 顾此书瞧着戕犬兽屁颠屁颠地跑向橘猫的样子,忍不住想到了两个字: 舔狗。 橘猫对戕犬兽施了一礼,胡须轻翘,猫耳轻竖,端庄大方。 戕犬兽凑近橘猫,抬起它的爪子,故作绅士地落下轻轻的一吻。 橘猫身后的猫咪们大惊。 一只灰猫撑着圆圆的猫腰,指着戕犬兽“喵喵喵”的叫个不休。 像在指责戕犬兽太轻浮啦! 一只黑猫蹦到灰猫旁边,翘着尾巴,用尾巴“啪啪”拍打灰色猫咪的脸颊。 像在教训它: 别人没有礼貌,你难道也要跟人家一样没礼貌呐?咱们的女王都没说啥,轮得到你发脾气骂骂咧咧的? 灰色猫咪挨了这一下,很不满意,翘起胡须,凶巴巴的直接扑上前去! 其余猫咪见状,纷纷挺着它们圆鼓鼓的肚子,挤上前去劝架。 哪知道这架是越劝越乱! 两只猫咪的斗殴,越演越烈,最终,竟然演变成全体猫咪的大斗殴了。 场面顷刻失控,混乱无比…… 猫咪们竖起毛,翘起胡须,各施本领,用嘴咬,用猫尾巴抽,用爪子又挠又打,或者扭动着它们混圆的屁股互相顶撞着。 噼里砰咚的激斗声,加上奶凶奶凶的喵喵声,演奏出气势磅礴的“喵喵战歌”! 猫咪们的战斗很激烈。 夏星眠的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惊奇地看着猫咪们干架。 瞧她呆呆的模样,完全被这群可爱调皮的巨大猫咪俘虏了。 顾此书可没有被这群大猫咪的可爱所影响,赶紧拉着夏星眠跑路。 作为老大的橘猫终于看不下去了,翘起长长的猫尾巴,发出震耳欲聋的喵呜声,盖过一众猫咪掀起的喧嚣战声! 混战结束。 猫毛糙糙的猫咪们像一群做错事的孩子,耷拉着猫耳朵,聚集在一起。 橘猫竖起浑身的猫毛,翘起胡须,用猫语严厉地训斥着这群瞎胡闹的憨憨猫。 一旁的戕犬兽一脸崇拜地看着猫咪女王,眼里疯狂地冒着桃心。 橘猫扫视着淘气的猫咪们,领着它们追赶趁乱跑路的少年和女孩。 猫咪组成的“喵喵队伍”声势浩大,所到之处,无不喵呜震天! 顾此书和夏星眠携手逃跑。 眼看巨猫们就要追上了,顾此书只好停步,背起夏星眠加快速度逃跑。 耳边刮起凌厉的劲风,呼呼作响,背着女孩的少年加快速度疾驰。 “咱俩是什么香饽饽吗?那群大猫为什么要追着咱俩不放啊!” 顾此书的额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水,流进眼睛里,致使前路模糊。 但他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说实话,跑是跑不了的,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被这群老虎一样的猫咪追上。 按照顾此书的脾性,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他肯定不会选择狼狈地逃跑。 而是拼尽全力,与之殊死一战! 但现在,夏星眠在身边。 顾此书不想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就算只有一丝机会,他也要护住自己关心的女孩,让她逃出生天。 顾此书忽然想起了瘸老头。 那老头说,遇上敌不过的敌人,唯一的选择就是逃跑、逃跑! 穷尽一切也要找出逃跑的办法,而不是进行愚蠢而徒劳的反抗! 确实,在面对绝境时,努力逃跑,寻求一线生机,并不是放弃抵抗的消极行为,而是积极斗争的另外一种形式。 可是,当面对绝对的绝境时,逃跑成为一种空想的时候…… 究竟要挥动手中的兵刃挖掘逃路,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匍匐于地也无所谓? 还是握紧兵刃,浴血死斗呢? 顾此书选择后者。 失去一切生机以后,却仍旧不肯挥动兵刃反抗,是胆小鬼的行径,拼尽全力殊死一战,才是积极求生的唯一方法。 …… 螳臂村外。 倒塌的破庙前。 瘸老头夕拾席地而坐,拿起烟杆呆呆地看着被戕犬兽咬掉的左手掌。 他用一块破布简单包扎了一下,根本止不住血,鲜血透过破布,滴落在地。 老头儿使劲吸了一口旱烟。 “这下好了,瘸了腿,又断了手,这回对称了,成了一个十足十的残废了,再不治疗,老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吧?” 他放出封印在破尿罐里头的怪物,却遭到对方的鄙夷,被它一个响屁轰飞。 丢人,太他妈丢人了! 进入欢糖镇的这些年,夕拾一直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一个月前,他从一个背着红蜂桶的男人那里得知,螳臂村闯入了一群不良灵武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螳臂村是自己唯一的故乡。 他不想故土沦为废墟,也不想见到同一个村子的人悲惨的死绝。 犹豫了许久,他终于决定,试着做一个勇敢的人,设法拯救家乡。 他想放出封印在尿罐里头的怪物,成为自己的力量,进入螳臂村,赶走那群不良灵武者,拯救故土于水火之中。 没想到,他用一只手换来的怪物,却用一个嘲弄的响屁作为谢礼,打发了他。 或许,那头怪物一开始,就看穿了他懦弱的本质,所以才会献上毫不客气的鄙夷。 瘸老头擤了一把鼻涕。 自己就是一个喜欢逃避的胆小鬼,好好呆在平静美好的欢糖镇里不好吗? 为什么非要跑到这里受苦呢? 装逼给谁看呐?! 要怪,就怪那个长着一对死鱼眼的小王八蛋,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试着变得勇敢起来,妄想摆脱老怂包的角色。 那小子从小到大,都像一根刺一样,扎在夕拾心头。 从光着屁股开始,那个臭死鱼眼就喜欢拿着一把木剑有模有样地挥舞着。 有一年,一群年纪远比他大的瘪三看他不顺眼,趁着人多势众围攻他。 明明只要弯腰讨饶,就可以避免挨揍,可他偏不弯腰,反而挺起胸膛,挥动着手中的破木剑,进行以一敌众的愚蠢反抗。 最终被揍得半死。 可直到最后,他那对不惹人喜欢的死鱼眼里,依旧燃烧着绝不屈服的桀骜光芒。 夕拾袖手旁观。 随后,这个年迈的胆小鬼问勇于反抗的小男孩:“明明服软就可以不用受伤了,为什么非要选择硬碰硬,你不怕死?” “当然怕啦。” 顾此书捡起断成两截的木剑,曲起指头使劲弹了几下木剑,侧耳聆听剑音。 “可是,我不想对那些喜欢欺负别人的家伙低头,打死我也不要。” 阳光之下,夕拾好像看到男孩的死鱼眼在发光,与炽热的阳光一般耀眼。 接着,鼻青脸肿的死鱼眼男孩挥动木剑,跳起毫无章法的舞蹈。 “那群喜欢欺负人的家伙就像爱吃人的大老虎,不管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会放下手中的武器,向他们屈服。” 两鬓斑白的瘸老头摇摇头。 他早就晓得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小屁孩始终是小屁孩,等他长大了,就会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有多残酷。 他说:“小子,你相信我,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不服输的人会输得多惨。” 顾此书却不以为意。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出现一些不守常理、爱以霸凌为乐的人。 欢糖镇也不例外。 顾此书依旧坚守着好打不平,且绝不低头的作死准则,经常与人结怨进医院。 有次,夕拾忍不住对他说:“我曾像你一样,以为凭着一腔热血,就可以锄强扶弱,对抗这世界上的不公。 “后来我才明白,身为一个普通人,有些事情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改变。 “或许,从一开始,有些人就注定成为地上的小蚂蚁,匍匐于地,想要对抗高高在上的大象,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顾此书躺在地上。 艰难地握起拳头。 “我不明白,生而为人,为什么只能匍匐在地,形如蝼蚁?” 说完,便陷入了昏厥。 夕拾觉得他总有一天会学乖,没想到这个碍眼的臭死鱼眼小子遇见不公的事情,依旧选择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 就算遭受重伤,失去了此前的一切记忆,他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脾性。 他不可驯服的勇气与坚毅不屈的姿态,就像一把锋利的剑,狠狠刺入向凛冽现实妥协的胆小鬼夕拾的心脏。 只要一想起讨厌的臭死鱼眼,夕拾心底就会响起一道老牛的哭声,然后陷入自我鄙视的痛苦之中,难受极了。 他实在无法忍受了,便决定放弃安逸的生活,设法离开了欢糖镇。 试图摆脱胆小鬼的角色,想办法拯救自己的故乡,换取内心的欢愉。 最终换来的结果—— 是弄断手掌,狼狈不堪地坐在废墟前,等着流血而亡。 身穿红衫的瘸腿老头抬起头来,悲怆大笑,声嘶力竭地大喊道:“都怪你,都怪你,可恶的臭死鱼眼!” 心里传来讥讽的笑声,伴着心脏“砰砰砰”的跳动声问道:“真的怪他吗?” 夕拾疯狂点头,用他的脑袋,疯狂地敲击着看不见的懦弱之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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