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动。”
常喜一声令下,下人们便退到跟前,手中武器开始自防。
曹达急忙进门,笑道:“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进门都是客,何必打打杀杀的。”
万三刀缓慢地朝常喜而行,每走一步,似乎都要杀常家一人。
常喜有些胆怯,却面不改色,他的脑海中已经涌现出一百多种杀死万三刀的方法,但眼下形势对常家极为不利,一是人带少了,二是低估了万三刀。
走到桌前,万三刀将刀放在桌上,给自己倒了杯酒。
常喜也跟着坐下,盯着万三刀的手。
“怎么,常家人等不及了,中秋未到,想先动手?”
“不是不是,万兄弟误会,方才是下人不懂事,只想试一试万兄弟的身手,没想到万兄弟当了真。”
“当年你们在这客栈杀万登云时,就没问问五王爷,万登云是谁。”
“你是万登云什么人?”
“他是我爹,五王爷没告诉你们,万家曾为五王爷卖命,五王爷到马镇,我爹实则是来护他周全,你们却将他毒死,五王爷已经身在牢中,你们还不知道吧。”
“这,我们平头百姓,哪知道这些事,既然万兄弟知道这些事,为何还来马镇,又对常家下战书,这不应该去找五王爷吗?”
“找了,要不然他怎会在牢中,当年害我爹的人,都得找,你不是常罡,我不杀你。”
“万兄弟有何证据说我大哥是害你爹之人?”
“当年让常罡动手之人叫高大元,是五王爷的护卫长,此人死前,曾留有血书为证。”
说罢,取出一血书,放在桌上。
常喜拿起血书,这是一份供状,上面还有朝廷印信,似乎是万三刀从某处偷出来。
“不错,这是我从史部偷来的,我爹原本是天子派到五王爷身边的护卫,得知五王爷到马镇来,怕他出事,便尾随而来,五王爷故意将腰牌给强盗,让我爹去找,我爹找了回来,识破五王爷计谋,这边城强盗,本就是五王爷的手下,他怕我爹揭穿,于是就下了毒手。”
“这,我们哪知道,朝堂争斗,与我们何干?”
“我来,是取常罡人头,与你们无关,你们还有两天时间准备后事。”
“万三刀,就凭你一人,也想在常家庄闹事。”
“就凭我一人。”
“好,那我就等着你。”
常喜走了,他不得不走,万三刀的武功高深莫测,只有回家布防才是上策。
曹达则坐了下来。
“万爷,你还是走吧,这常家惹不起。”
“惹不起,那不见得,五王爷当权时,或许真惹不起,这成百上千的强盗,原本就是五王爷的兵,故意作乱,常家本就是五王爷的走狗,借用强盗之势,排挤各方势力,成为百里之王,如今五王爷已经入狱,大势已去,他手下的这些人,作鸟兽散,常家以为还有靠山,真是痴人做梦。”
“可你毕竟只有一人,常家人要是都来,你不好走。”
“来了,便没打算要走。”
“万爷勇气可佳,可留得命在,才能报仇。”
“三十年前,你是这客栈的伙计?”
“是,实不相瞒,万老爷来时,我也在客栈。”
“那你看着他死的,他是怎么死的,死得难看吗?”
“没见着,来了很多人,我只在厨房帮忙,连五王爷都不没见着,那晚过了亥时,常罡到厨房来找我,要了一坛酒,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听人说万大爷中了毒,但没见着人。”
“你说这些,不怕常家找你麻烦?”
“唉,正如万爷方才所言,常家与强盗勾结,危害乡里,百姓苦不堪言,如今常家就是这百里的主人,表面上护着百姓,实则作恶多端,民不聊生。”
“放心,常家的好日子,没几天了。”
“万爷,不是小的多嘴,你没带人来吗?”
“没,就我一人,怎么,你不信我?”
“不是不信,这常家庄有几千人,他们要是把强盗也叫来,那可真不是小事。”
“我来,就是要会一会这些强盗,会一会常家人。”
八月十三,晴,大吉。
马镇门户紧闭,唯独客栈开门。
午时,马蹄声响起,尘啸而至,足有百名强盗来到客栈前。
曹达站在客栈前,一脸的忧虑,他的眼皮跳得凶,故剪了红纸粘在眼皮上,仍然还是跳。
万三刀缓缓走出客栈,他的刀已经出鞘,扛在肩膀上,他走得很慢,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思考着一件大事。
为首的强盗是个青衣汉子,五十出头,腰间悬着一把官刀,他跃下了马,上前两步。
“就是你要找常家麻烦?”
“对,就是我。”
“看你样子,是个刀客,说吧,要多少银子。”
“你们不是强盗吗,怎么替常家做起了生意?”
“盗亦有道,今日我来当说客,但凡人命,皆可讲价,常罡人头,多少银子?”
“恐怕,你做不了这个主。”
“我做得了这个主。”
“五王爷的手下,什么时候成了常家的走狗,可悲。”
“你是宫里的人?”
“我叫万三刀,万登云是我爹。”
“还真是万家的孽种,那可留不得——”
得字还未说完,盗首便看见了红色,天地间一下就变成红色,然后变黑。
这突来的一刀,让所有强盗都措手不及,曾经不可一世的强盗头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刀割了喉咙,那血喷射一片,像瀑布一样洒下。
拿刀的人,更像是诗人,在这个秋天涂上了红色,让这座荒凉的小镇,变得有了色彩。
曹达的眼皮,顿时就不跳了,这几十年,他曾见那盗首杀人无数,杀老人,杀小孩,杀过往的商人,见人就杀,简直就是个杀人恶魔——如今恶魔已经伏法,也算是慰藉那些亡灵。
众龙无首,强盗们无人敢下马,又或许心中暗喜,终于有了上位的机会。
万三刀出刀,后退,像没有动过一样。
身法,刀法,足以震慑这群强盗。
有时候,强盗也是被迫无奈,重赋之下,严史乱治,家中无米可食,身上无布可遮。
杀人与被杀,只能选择其一。
“谁还要替常家做主?”
万三刀的声音不大,却如晴天霹雳,前排强盗的马,恐惧地往后退,后面的马嘴巴自然不想闻前面的马屁股,一时乱了阵脚,有人干脆扭动缰绳,企图避开,不料马便跑了,后面的马也跟着跑。
或许,有忠心于盗首的强盗想搏上一搏,但马不听话,一溜烟跑了。
看着离去的强盗,曹达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挥了挥手,附近房屋的窗户打开了,门也打开了。
“我要回屋睡觉了。”
万三刀说完,便回了客栈。
民众围了过来,朝盗首扔石头,吐口水,有人拿来棍子,发泄着怒火。
曹达拉开众人,劝说道:“好了好了,强盗还没走远呢,赶紧回家吧。”
一年迈之人道:“曹达,杀这贼人的大侠姓甚名甚啊?”
曹达道:“我也不知道,祸事来了,我得下乡躲一躲。”
这一天,马镇的民众都躲在了家中,客栈附近的人偷偷打量着,他们还送来了鸡蛋和腊肉。
曹达没走,他送走了妻子,本走到镇口,又回了来,他觉得万登云的死与他有关,如万三刀被常家人杀死,他得替万三刀收尸。
奇怪的是,盗道死后,强盗再也没回来。
黄昏时,来了一辆马车,驾车的是一位婆婆,马车上下来一主一仆,均为女眷,那小姐如出水芙蓉一般,一身珠光宝气,令人窒息。
“掌柜的,来三间上房。”
婆婆进了客栈,往柜台上放了一绽银子。
曹达收下银子,看了一眼进来的客人,急忙出了柜台,领着上楼,一边走一边道:“我不是掌柜,我只是伙计,咱们店里的房间都很干净。”
婆婆道:“这店里只有你一个伙计?”
曹达道:“原本有两个,内人也在这帮工,今日有事回去了。”
婆婆道:“那你这店里可有客人?”
曹达道:“有,只有一位,来了两日,过了中秋便走。”
婆婆道:“小二,那常家庄怎么走?”
曹达怔了怔道:“你们也是去常家庄的啊,东边走五里便是。”
婆婆便再不说话。
只道是:
一波未平一波起,新仇旧恨谁人知;
绝世佳人边城过,梁鼠窥探失了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