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问出来了,是一个叫做贝克·诺卡的年轻人雇佣了这名枪手!”
“哦?贝克·诺卡,这个名字……我好像有点印象,洛克,这是不是那个在国会山骂过哈丁总统的弗吉尼亚州议员斯诺克·诺卡的儿子?”
“应该是的,我从这名枪手嘴里挖出,那位贝克·诺卡是小马修的大学同学,也是莎拉·梅隆小姐的狂热追求者,为了得到莎拉·梅隆小姐,贝克·诺卡曾经"迫害"过不少同学。”
将擦掉手上血迹的毛巾随手扔到一个角落,洛克那张满是横肉的肥脸上露出一抹怪异的表情,巴罗夫和迈克尔·路德维希听完洛克从那名枪手嘴里挖出的信息,皆是感到惊诧。
尤其是迈克尔·路德维希曾经与贝克·诺卡见过一面,那是在大儿子马修·路德维希毕业典礼当天,然而,在迈克尔·路德维希的记忆里,贝克·诺卡生的清秀干净,整个人看起来也斯斯文文的,不像是那种出身贫民窟的暴虐、残酷、冷漠的男孩子,不成想……
这一回,迈克尔·路德维希发现自己看走眼了啊!
坏人——永远不会在自己的额头上刻着"我是坏人"四个大字!
“so……迈克尔,你打算怎么办?诺卡家族是一个庞然大物,我们对付不了!”
一腔怒火改变不了路德维希家族跟诺卡家族之前存在的巨大沟壑,冷静下来的迈克尔·路德维希面无表情地盘坐在乌黑的地板上,轻轻闭上双眼,任由脑海进行"思考风暴"。……………………………….
诺卡家族本身并不是美利坚的第一流政商豪门,世人对诺卡家族奉上敬畏和惊惧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诺卡家族是打造了新英格兰地区以及整个北美文化根基的清教徒贵门后裔,这就意味着诺卡家族是在暗中掌控了美利坚至高权利的"长老会(代号)"的一份子。
“五月花号”是一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货船。在跟北美搭上关系之前,它经常往来于大英帝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之间,运送货物。1620年9月16日,它载着102名乘客和25--30名船员,离开英伦的普利茅斯港,驶向大西洋彼岸的美洲大陆。“五月花号”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了两个多月,终于在11月21日到达北美。船上的乘客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把它命名为“普利茅斯”。这就是日后美利坚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所在地。
“五月花号”不是第一艘来到北美的移民船,普利茅斯也不是大英帝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那么,这艘船为何如此不同凡响呢?这就要从“五月花号”的乘客说起了。
在“五月花号”的102名乘客中,大约有一半被后人称为“清教徒”,另一半是受雇的工匠、仆人和到新大陆寻找机会的殖民者。英文单词“pilgrims”被简单地翻译成“清教徒”并不准确,约定俗成罢了。这个词出现在威廉·布拉德福德的回忆录《普利茅斯定居地》里。
威廉·布拉德福德是“五月花号”的乘客兼清教徒领袖,后来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达31年之久。“pilgrims”原意是指长途跋涉的“朝圣者”。布拉德福德用这个词来定义自己的团体,认为他们此行是“舍弃了舒适的城市”,去“山顶上”创造“天堂的国家和精神的平安”。如今,“清教徒”已经成了这群人的特称。但当时,这些清教徒却有一个虽非贬义却也不十分光彩的名字:“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的出现要追溯到1517年。
1517年10月31日,德意志维滕贝格大学教授马丁·路德,把他对天主教会表示不满的大作《九十五条论纲》钉在万圣教堂(也叫“城堡教堂”)的大门上。
马丁·路德这个行为一开始不算惊天动地,他的原意只是提出对神学的不同见解,供大家讨论——往这个教堂大门上贴“小字报”在维滕贝格大学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不常见的是,这篇用拉丁语写成的文章一眨眼的工夫就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后,传遍德意志,两个月后,风靡欧洲。当时的马丁·路德做梦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动静——他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影响,也低估了印刷术的巨大威力。
轰轰烈烈的“新教改革”就这样开始了。从字面上看,应该译为“抗议者的改革”,因为它是由对天主教会的不满和抗议引起的。所谓“新教”也就是今天广义上的基//督//教。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马丁·路德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行为。只因当时的天主教会垄断着对《圣经》的解释权,当时的欧洲人都是被教会吓大的。
为了避免死后下“炼狱”,欧洲人只好花钱购买天主教会发行的“赎罪券”。而天主教会告诉欧洲人:“随着钱币落下的"叮当"声,你的灵魂就升天啦!”
然而,马丁·路德认为天父是宽容和仁慈的,人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救,并且这种来自天父的救赎是“免费”的。“赎罪券”的出售完全违背了《圣经》的宗旨。在马丁·路德看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来崇拜天父,并不需要依赖天主教会。
“大逆不道”的马丁·路德把欧洲大陆搅了个底朝天,可“改革”之风却迟迟吹不过英吉利海峡。虽然大英帝国与罗马教廷之间总是磕磕碰碰,但它基本上是个守规矩的天主教国家。直到有一天,当英王亨利八世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与罗马教皇的“和谐”关系也到头了。
亨利八世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曾亲自写书反驳马丁·路德。大约是在1525年,亨利八世想跟妻子凯瑟琳离婚,原因有二:其一,他疯狂地爱上了凯瑟琳的侍女安妮·博林,并要与其结婚;其二,凯瑟琳只给他生了个女儿玛丽,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若没有男性继承人,天就会塌下来。于是亨利八世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请求。教皇的回答很简单:没门儿!
像所有有个性的国王一样,亨利八世的反应也很简单:爷不跟你们玩儿了!
从1529年起,亨利八世敦促英伦议会讨论“新教改革”的问题。1533年,英伦议会通过立法,使亨利八世成为英伦教会的领袖,并于第二年脱离了罗马教廷。亨利八世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安妮为他生了女儿伊丽莎白。然而,这段改变英伦历史也影响了美利坚历史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安妮就被亨利八世送上了断头台。
当时的大英帝国虽然表面上成了新教国家,但除了教会领袖从罗马教皇变成英王以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亨利八世对改革根本不感兴趣,他骨子里仍是个天主教徒。
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他与第三任妻子简·西摩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即爱德华六世。当时爱德华六世只有9岁,却是一位真正的新教徒。他在新教人物的辅佐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果爱德华六世多活几年,大英帝国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然而,爱德华六世在位只有6年,不满16岁就去世了。(史学家们严重怀疑他是被罗马教廷谋害身亡的)
1553年,亨利八世的长女玛丽成为英王,即玛丽一世。她在法国长大,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继位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大英帝国是天主教国家,并开始全面颠覆爱德华六世的改革成果,把近300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给自己挣了个“血腥玛丽”的称号。
如果她多活几年,大英帝国就会是个彻底的天主教国家。可是,天父只给了她5年的政治生命。1558年,玛丽一世去世,王位传到了亨利八世的次女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伊丽莎白一世在位45年(1558~1603),被认为是大英帝国历史上最聪明睿智的君主。(大英帝国的王位传承…….史学家看了都觉得一团乱麻,处于最底层的贫民更不知道国王换了多少个。)
伊丽莎白一世信奉新教,但在女王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经过爱德华六世和玛丽一世的一通折腾,大英帝国已经走到了分裂的边缘。伊丽莎白一世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奉行对各种观点的包容政策,反对走极端。她废除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立法,也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六世的新教主张。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大英帝国新教在她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清教派”,也就是日后俗称的“清教主义者”或“清教徒”。伊丽莎白一世的宽容使清教派迅速壮大起来。
清教派认为,当时的大英帝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干净”,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1570~~1605年这段时间,大英帝国内部的清教渐渐分成两支。主流的这一支还是坚持在大英帝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大英帝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于是他们提出要从大英帝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知的“清教徒”。准确地说,他们应该是“分裂派清教徒”。
清教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天父的保佑,也都忠于英王。清教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的重要性,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清教派是更温和的“分裂派”,分裂派是更激进的“清教派”,两者只是“度”的差别。但这个“度”越扯越大,到最后两派竟然分道扬镳。
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她终生未婚,都铎王朝因此绝嗣。她的侄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斯图亚特成为英格兰国王,从此把英格兰和苏格兰连在一起——也就是人们所了解到的詹姆士一世,即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
詹姆士一世没有伊丽莎白一世的睿智,更没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的教士与信徒。因为英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清教派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大英帝国。
从1607年起,分裂派清教徒领袖约翰·史密斯、约翰·罗宾逊、威廉·布鲁斯特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拉德福德,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分裂派清教徒从大英帝国出逃的首选目标是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荷兰。
詹姆士一世最初不允许分裂派离开大英帝国,于是分裂派清教徒就想尽办法偷渡出境,前往阿姆斯特丹。1609年,他们终于获得许可,正式迁往位于阿姆斯特丹南面的莱顿市。
莱顿是个美丽的大学城,也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这就为分裂派教众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他们有的在大学教书或深造,有的在工厂做工,对那些因语言障碍而找不到工作的人,教众会解囊相助。随后,分裂派清教徒的生活开始稳定下来。
可是,几年之后,又有了新的问题:其一,由于惧怕天主教国家西班牙,荷兰王室越来越倾向于跟英王詹姆士一世结成政治同盟,开始不太待见这帮从大英帝国来的不速之客。
其二,教徒们发现自己的下一代正逐渐失去对“大英帝国人身份”的认知。孩子们进荷兰学校读书,说荷兰话,与荷兰人交往,似乎正在变成荷兰人。虽然分裂派坚持与大英帝国教会分离,但他们为自己是大英帝国人而感到骄傲并忠于英王,大英帝国血统与文化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他们不愿让下一代失去大英帝国烙印。
其三,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群老化,小小的莱顿城渐渐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教徒生活出了问题。一些生活窘迫的教徒在花光积蓄后不得不回到大英帝国,年轻人开始离开莱顿到别的地方找工作。这个团体的生存第一次出现了"生死危机"。
怎样才能在保证信仰自由的同时也保住自己的文化和饭碗呢?分裂派的领袖们开始寻找新的定居地。1607年,大英帝国在北美大陆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弗吉尼亚的成功使北美在分裂派心中的位置渐渐超过了莱顿,领袖们开始权衡移民北美的利与弊。
像白纸一样的北美是教徒们心中宗教自由的天堂,而且不必担心失去大英帝国文化传承。但新大陆也毫无疑问有着极大的风险。传说中北美荒芜且食物极度匮乏、疾病横行、印第安人又凶悍。最后,对自由的憧憬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清教徒们开始做移民北美的努力。
分裂派虽然决定去北美,却不想在弗吉尼亚定居。弗吉尼亚是个大英帝国味十足的殖民地,是大英帝国新教的天下,带着浓郁的保守主义色彩。分裂派教徒们担心到了那里就像回到大英帝国,宗教自由无法得到保障。于是,他们派代表去跟大英帝国政府谈判,想在弗吉尼亚的北面获得一块土地。一家叫“伦敦公司”的商行也愿意资助他们的远行,以换取将来在北美的利益。但谈判不太顺利,再加上伦敦公司问题重重,直至1619年年底,分裂派才获得在弗吉尼亚北面定居的初步许可,那个地区将被称作“新英格兰”,不受弗吉尼亚管辖。
或许许多后世人不明白,既然北美没人,谁愿去谁去,为什么非要获得英王的许可?
其实,清教徒们是在为将来考虑。在北美定居只是开头,更重要的是在那里发展。发展靠什么?贸易。只有获得了国王的许可才能跟大英合法做生意,这是殖民地生存的根基,也是英王控制殖民地的手段。殖民地相当于一个公司,没有这一纸许可,它是找不到投资人的。
拿到初步许可后,教徒们开始匆匆忙忙地准备行程了。大家变卖家产,采购粮食、工具、建筑材料等物资。因为对新大陆的情况不熟,他们决定先派年轻力壮的家庭参加第一次航行。布鲁斯特、布拉德福德及他们的妻儿也在其中。而罗宾逊则留在莱顿,继续领导那里的教徒,计划将他们陆续移往北美。教徒们租了两条船,一条就是“五月花号”,另一条稍小的船叫“佳速号”。清教徒们打算到了北美后,留下“佳速号”做捕鱼船,并与“佳速号”的船员们签了一年的雇佣合同。至于“五月花号”到底长什么样,后来已经没有人说得清了。
因为在完成了这次著名的航行之后仅两年,“五月花号”就被拆成了碎片。研究这段历史的学者们只能猜测它是当时比较常见的商船,27.4~33.5米长,7.6米宽。("忘恩负义")
1620年7月,“佳速号”载着教徒们离开了他们居住了快12年的莱顿驶向大英帝国的南安普敦。在那里,他们与“五月花号”和其他的殖民者会合,于8月15日扬帆出海,往北美进发。一开始,那艘“佳速号”的表现实在不佳,刚驶出港口没多久就开始漏水。
两艘船停靠达特茅斯港,在检查并修好“佳速号”后继续航行。没想到“佳速号”再次漏水,清教徒们只好在普利茅斯停了下来。明摆着,“佳速号”靠不住,谁也不敢坐着它横穿大西洋,只能让“五月花号”单干了。
在当时,两艘船共有121名乘客,最后选了102人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其中一半是从莱顿来的分裂派教徒,另一半是由"伦敦商行"组织的殖民者。
每个清教徒家庭在船舱中分到一个仅够容身的空间。事后才知道,大家都被忽悠了。那艘“佳速号”其实什么毛病都没有,是某些船员故意让它漏水的,这样他们就可以自动解除合同,不必到北美受苦了。“佳速号”摆脱了去北美受苦的命运,也失去了青史留名的机会。
1620年9月16日,“五月花号”离开大英帝国的普利茅斯港,驶向北美。从这时起,我们可以把分裂派改称为“清教徒”了,这是他们给自己的定义。多年来,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离乡背井,历尽艰辛。此时,他们怀着对宗教自由的追求,再次踏上茫茫的寻梦之旅。今天,“五月花号”是清教徒们奔向新生活的单程票,而他们的故事也融入了美利坚主流文化。美利坚人对自由的无比热爱和对冒险的极大热情,都可以从当年的清教徒身上找到根源。
“五月花号”的航行开始还算一帆风顺,但驶出一多半时,遭遇了风暴,船上的一条横杆被吹断了,还有一个船员被掀入大海。他死命抓住船上的一根绳子才幸免于难。很多人提议返回大英帝国,但后来人们还是用带来的工具把船修好了,继续前行。风暴使船只改变了航向。本来,按照与大英帝国政府的约定,他们打算在哈德逊河口登岸,即现在纽约市的附近。但强劲的风力却把船吹向更靠北的今马萨诸塞州地区。在漫长的旅途中,一名乘客和一名船员死于疾病,一个婴儿在海上诞生。1620年11月21日,“五月花号”终于看到了陆地。乘客们知道,他们即将登岸的地区已经不是计划中的目的地,他们与当时的英王詹姆斯一世之间的合同不再有约束力,谁也管不了他们了。面对陌生的大陆和“绝对的”自由,有些殖民者提议完全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必向任何人负责,也不必效忠任何一位英王。
清教徒领袖们却看到了“自由”的另一面。他们认为,没有约束的自由必然带来不自由,最终将导致殖民地的失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船上所有的41位成年男子,经过讨论,签署了一份文件,这就是《五月花号公约》。这份文件只有200个单词左右,却是北美第一份成文的社会契约,为新大陆未来的政治体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迈克尔·路德维希等人也是清教徒,然而,他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德裔移民…….